四平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项目编号:FLGCZB-2011-007(初稿)招标人:四平市供热管理处招标代理公司:四平市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1年4月15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两阶段评标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九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一章四平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祥见吉建厅网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四平市供热管理处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南湖大路1号联系人:梁玉柱电话:13904349160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四平市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地直街977号联系人:马晓凤电话:0434-50890041.1.4项目名称四平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施工1.1.5建设地点四平市(包括:1.紫气大路;2.英雄大路;3.中央路;4.新华大街;5.迎宾街。)街路两侧1.1.6建设规模以上道路两侧共149栋楼,约61.85万平方米其中:二十中换热站辖区11.21万平方米;电大换热站辖区9.77万平方米;卫校低换热站辖区3.29万平方米;南河换热站辖区17.45万平方米;万盛花园换热站辖区10.93万平方米;马车房子换热站辖区5.09万平方米;铁东工行低换热站辖区4.11万平方米。1.1.7结构形式/1.2.1资金来源国家、省补贴、政府投资、贷款、个人自筹1.2.2出资比例国家、省补贴45%、政府投资22%、贷款23%、个人自筹1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经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5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8月10日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品)和吉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合格标准。1.3.4标段四个标段一标段为:二十中换热站辖区、电大换热站辖区,合计20.98万平方米;二标段为:卫校低换热站辖区、南河换热站辖区,合计20.74万平方米;三标段为:万盛花园换热站辖区10.93万平方米;四标段为:马车房子换热站辖区、铁东工行低换热站辖区,合计9.2万平方米。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节能叁级以上资质。2、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3、业绩要求:近3年有类似工程业绩4、信誉要求:近3年无诉讼或仲裁情况5、项目经理资格:贰级以上建造师(含贰级)6、技术负责人资格:有上岗证并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5.1投标预备会召开时间:2011年4月22日9时00分召开地点:四平市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5.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1年4月22日1.5.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1年4月22日1.6分包不允许1.7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1年4月22日2.2.2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5月13日北京时间9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011年4月22日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2011年4月22日2.3.3最高限价1、单项工程最高限价总价2、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不参与评标。2.3.4最低报价本工程最低报价不能低于工程成本价,低于工程成本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不参与评标。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参加开标会的投标单位必须携带的证书原件有: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代码证、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社保取费证。3.3.1投标有效期9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银行汇款一、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三、四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3.7.5装订要求A4纸,统一用书刊式左侧装订,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南湖大路1号招标人名称:四平市供热管理处四平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施工投标文件在2011年5月13日北京时间9时0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四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1年5月13日北京时间9时00分开标地点:四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见招标文件第4.1款开标顺序:见招标文件第5.2款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法。8.2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下浮20%执行,由中标方支付,在投标保证金中扣除。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两阶段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本工程采用最低投标价法,投标人的报价在拦标价以下的标书为有效标书。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