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楚江镇2012年社区绩效考核工作方案一、考核办法1、考核对象(参评单位):15个社区居委会2、总分设量。社区绩效考核设量总分100分。3、项目确定。列入考核的项目,凡宜量化的指标,一律下达量化指标任务,作为量化指标进行考核;凡不宜量化的项目,作为定性考核项目进行考核(考核项目见附件1)4、考核程序。纳入绩效考核内容的项目以镇政府内设办(所、站)为考核责任单位。定量考核指标,按考核责任单位年初下达的任务数和参评单位任务完成数打分;定性考核项目,由考核责任单位根据年初下达的考核指标,按照“一类不得超过参评单位的30%(5个),三类单位不得少于参评单位的10%的原则(2个),评出一、二、三类单位。各考核责任单位将考核结果按照项目分类要求提供给镇考核办(党政办),考核办负责综合计算得分。考核责任单位必须按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项目分别制定考核细则,报镇政府审核后下发实施。5、计分办法。定量考核项目,完成任务的,记该项目基分的满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定性考核项目,2一类记基分的满分,二类记基分的80%,三类记基分的60%,考核项目有空缺的单位,年终总评时以其实际参加考核项目得分折合计算总分。二、评先办法1、综合评先:全镇15个社区参评年终按城区8个社区和城郊7个社区分别排名,城区社区前2名和城郊社区前1名为红旗单位,城区3、4名社区和城郊2、3名社区为先进单位。2、单位工作评先所有单项工作,按全镇统一排名,先进单位个数不得超过参评单位的30%(5个)。单项工作评先项目见附件2。三、奖励办法奖励形式分为荣誉、物质奖励和特殊奖惩。1、荣誉和物质奖励:社区绩效考核红旗单位奖现金3000元。社区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奖现金2000元。单项工作先进单位奖现金500元。2、特殊奖惩:凡在考核期内综合工作或单位工作受到国家级表彰的单位在其年终考评评分上加1.5分,受到省级表彰的单位加1分,受到市级表彰的加0.5分,对受到多层次表彰的不重复加分,只计最高分。3凡在考核期内社区固定资产收入净增达5万元以上的单位,在其年终考评得分上按每增加5万元加1分。数据由经管站审核确定。凡在考核期内因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实行一票否决,对被否决的单位,取消综合性评先资格,其单位书记、主任、分管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四、考核结果应用1、作为年终先进单位评选的依据,根据各单位得分排名情况,确定绩效考核红旗单位和绩效考核先进单位。2、作为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年终效益工资发放及奖励的依据:社区居委会干部工资实行绩效工资制,分城区(包括荷花、观山、老西门、渫阳、中渡、宝塔、新厂)和城郊(包括刘家坪、永固、红土、二天门、双红、龙凤、双新、黄泥)二个等次。1、月基本工资发放标准,实行城区和城郊一致:职务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文书)其他居支两委成员聘用人员标准1000元950元920元900元550元42、效益工资。绩效考核指标基分100分,根据年终考核得分,城区社区每分折合95元,城郊社区每分折合80元,年终由镇开出效益工资发放通知单,由社区居委会发放。效益工资由社区居委会根据年初个人岗位责任制,工作实绩及个人表现,实行绩效考核后发放,但发放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核定效益工资总额。3、奖金分配。招商引资项目奖与单位所得其它各项奖金,可按在编全体工作人员人数适当拉开差距发放。4、以上对社区居委会干部确定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奖励工资为最高限额,不得超标准、借款(或打欠条、挂账)发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及其他福利,否则视作违纪论处。四、考核要求1、各考核责任单位,应根据方案确定的项目,制定内容具体、操作性强的考核细则,报镇党委政府审核会签后下达。2、各考核责任单位要注意搞好平时督导和检查,其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比的重要根据。年终不得随意到社区进行检查验收;个别项目确需到基层核实的。报送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会签后方可实施。否则,社区可拒绝接待。3、考核责任单位向镇考核办(党政办)提供考核结果,必须经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特殊奖惩事项由责任单位提供文件依据向镇考核办(党政办)申报,最5后由党委政府审定。附件1:考核项目、基分及考核责任单位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基分考核责任单位经济建设(13分)1农业产业化建设定性2农村办2新农村建设(含道路、饮水、水利、能源建设等)定性2农村办3招商引资定性3经贸办4企业发展(含企业和工业统计)定性1经贸办5发展第三产业和放心食品定性1经贸办6防汛抗旱工作定性1水管站农村办7农民负担监管、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定性1经管站8养殖业发展和动物防疫定性1畜牧站9财政工作和各项农资补贴发放定性1财政所社10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定量10计生办11综治稳定工作(含信访工作)定性14综治办12城镇卫生创建工作定性5.5城管办13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工作定性2城管办6会事业发展(50分)14卫生工作定性0.5城管办15科技工作定性1农村办16民政工作(社会救助)、老龄工作定性3民政办17关心残疾人工作定性1民政办18安全工作定性4综治办19森林防火工作定性1林业站20环境保护工作定性1城建办21劳动保障工作定性4劳动站22城镇医保、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定量2劳动站23全民健身工作定性0.5经贸办24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定性1党政办25档案工作定性0.5党政办党务工作(10分)26领导班子与基层组织建设定性2党政办27党风廉政建设与干部作风建设定性2党政办28党务公开定性0.5党政办29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定性1经贸办30武装工作定性0.5综治办31人大工作定性0.5综治办32政协、统战、工商联工作定性1经贸办33共青团、妇女工作(各0.5分)定性1党政办34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定性1.5党政办35信息化建设(含信息上传)定量1党政办7行政效能(27分)36优化经济环境工作定性4城建办农村办城管办37依法行政工作定性1党政办38政令畅通工作定性2党政办39县长热线工作定性0.5党政办40居务公开定性1民政办41耕地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及工会(0.5分)定性1.5城建办42居民建房与耕地拆迁工作、教育工作定性10城建办43财务管理(财务审计)定性2财政所经管站44移民管理与移民后扶定性3移民站8附件2:单位工作先进单位评比项目1、社会管理综合治理2、人口与计划生育3、计划生育居民4、文明卫生创建5、新农村建设6、安全生产7、森林防火8、劳动和社会保障9、民政工作10、财务管理11、优化经济环境12、城建工作13、党务居务工作14、招商引资15、放心食品与第三产业16、城镇医保、新农保17、农民负担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