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与政策课程实践报告报告名称从中日钓鱼岛事件看中国海权问题年级2013级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学号08133124姓名赵魏强任课教师徐永健完成时间2014年10月3日成绩(报告在给出成绩的同时须由评阅人写出评语)课程实践报告评语评阅教师签字:年月日从中日钓鱼岛事件看中国海权问题内容摘要:钓鱼岛问题,是中日之间悬而未决的领土主权争议问题。今年以来,由于日本右翼团体多次登上钓鱼岛,修建非法设施和标记,再次挑起两国间这一争端。本文拟从历史及国际法的角度论述钓鱼岛主权的归属问题。关键词:钓鱼岛事件中国海权中日争端一.钓鱼岛自古以来是中国领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位于我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处,距日本琉球群岛约73海里,但相隔一条深深的海槽。钓鱼岛列岛系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及三个小岛礁组成,总面积约6.3平方公里。其中,钓鱼岛最大,面积4.3平方公里,海拔约362米。东南侧山岩陡峭,呈鱼叉状,东侧岩礁颇似尖塔,岛上长期无人居住。中国早在明朝就有关于钓鱼岛的历史文献记载。日本称钓鱼岛属其冲绳县管辖,但日本的冲绳县在距今约125年前曾是独立的琉球国。在日本1871年开始吞并琉球国之前,中国曾与琉球国有过约500年的友好交往史,最先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等岛屿。在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的《顺风相送》一书中便有关于“钓鱼屿”的记载。中国从明太祖开始向琉球派遣册封使,即专门代表当时中国政府册封琉球王的使节。1534年明朝第十一次册封使陈侃所著《使琉球录》中有一段记载他们与琉球使者并舟同赴琉球的文字说:“十日南风甚迅,舟行如飞,顺流而下亦不甚动。过平嘉山,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路,夷舟帆小不能相及矣。在后,十一日夕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歌舞于舟,喜达于家。”古米山又称姑米山(岛),即现在冲绳的久米岛;夷人指当时船上的琉球人。文中琉球人见古米山而“歌舞于舟”的归家之喜清楚地表明,当时的琉球人认为只有过了钓鱼岛,到达久米岛后才算回到了自己的国家,而钓鱼岛、黄尾屿钓鱼岛问题,是中日之间悬而未决的领土主权争议问题。今年以来,由于日本右翼团体多次登上钓鱼岛,修建非法设施和标记,再次挑起两国间这一争端。本文拟从历史及国际法的角度论述钓鱼岛主权的归属问题。赤尾屿等则根本不属于琉球。1562年明朝浙江提督胡宗宪编纂的《筹海图编》一书中的“沿海山沙图”,标明了中国福建省罗源县、宁德县沿海各岛,其中就有“钓鱼屿”、“黄尾山”和“赤屿”等岛屿。可见早在明代,钓鱼岛就已被作为中国领土列入中国的防区。此后,1562年的册封使郭儒霖所著《重编使琉球录》中又称,“闰五月初一日过钓鱼屿,初三日至赤屿焉。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再一日之风,即可望姑米山(久米岛)矣。”这段话更清楚地证实,当时中国已将钓鱼岛列岛中最靠近琉球的赤屿,即现在的赤尾屿作为与琉球分界的标志。到清朝,中国与琉球的界线在钓鱼岛南面海槽一带已成为中国航海家的常识。清朝第二次册封史汪楫1683年赴琉球,并写下《使琉球杂录》。该书第五卷中记载了他途经钓鱼岛、赤尾屿后为避海难而祭祀时,船上人告诉他船所经过的海槽(当时称为“过郊”或“过沟”)即是“中外之界”。此后,1756年赴琉的周煌在其《琉球国志略》第十六卷中也提到汪楫“问沟之意,曰中外之界也。”证实了“黑水沟”是“与闽海界”,以海槽相隔,赤尾屿以西的钓鱼岛各岛皆为中国领土。1719年赴琉球的清朝康熙册封使徐葆光所著《中山传信录》当时对日本及琉球影响极大。该书是经徐葆光在琉球潜心研究,与琉球地理学家、王府执政官等人切磋后写成的,十分严谨可靠。它被译成日文,成为日本人了解琉球的重要资料来源。该书指出册封使赴琉球的海上航路是:从福州出发,经花瓶、彭佳、钓鱼各岛北侧,自赤尾屿达姑米山。书中又注出姑米山乃“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即镇守琉球边关之山,而将现八重山群岛的“与那国岛”称为“此琉球极西南属界”。上述说明,明清两朝政府一直视钓鱼岛为中国领土。直至清光绪十九年(1893年)十月,即甲午战争的前一年,慈禧太后还曾下诏书,将钓鱼岛赏给邮传部尚书盛宣怀,作为采药用地。此诏书中写道:“盛宣怀所进药丸甚有效验。据奏,原料药材采自台湾海外钓鱼台小岛。灵药产于海上,功效殊乎中土。知悉该卿家世设药局,施诊给药,救济贫病,殊堪嘉许。即将钓鱼台、黄尾屿、赤屿三岛赏给盛宣怀为产业,供采药之用。二.钓鱼岛问题(一)争端发酵2012年12月22日一架隶属于中国国家海洋局的飞机中午飞行至钓鱼岛以北约100公里处,日本航空自卫队的F-15战斗机紧急升空应对。日本媒体报道,这架中国国家海洋局的飞机为Y-12型固定翼飞机,跟2012年12月进入钓鱼岛上空的中国海监飞机属于同一型号,当时日本防卫省下令航空自卫队8架F-15战机紧急升空,应对中国飞机飞入钓鱼岛上空。日本防卫省正在加强警戒中国在东海上的活动。2013年1月10日上午,中国10余架战斗机飞近日本的所谓“防空识别圈”。日本航空自卫队紧急出动了多架F-15战斗机实施空中拦截,但双方没有发生空中摩擦。这是钓鱼岛争端发生以来双方最接近战争的一次。2013年1月11日,日本在自卫队即将扩军1.8万之后,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于2013年1月11日上午宣布将实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补充预选案。同时,日本政府还决定时隔11年首次提高防卫预算,将其提升至4.7741万亿日元(1美元约等于79.78日元)。日本海上保安厅将在2015年度完成在钓鱼岛周边海域组建一支由12艘巡视船和400人组成的钓鱼岛专属团队的目标。日本航空自卫队2013年1月10日中午时分发现数架中国军队的战斗机进入东海上空的日本“防空识别区”,航空自卫队派出那霸基地的F-15战斗机紧急升空应对。中方飞机不久后驶出该区域,未进入日本领空。防卫省官员称,进入“防空识别区”的中国战斗机有歼-7及歼-10等。中国社科院日本问题专家冯昭奎认为中国战机的举动说明中方已经做好应对最坏可能的准备,中方已做好应对最坏可能准备的同时,也应该警惕日美联手“引蛇出洞”的阴谋。2013年2月18日,中国海监执法船继续在钓鱼岛领海内巡航,引起日方强烈反应。日本《读卖新闻》惊呼,其中一艘海监船曾行驶到距离钓鱼岛只有1公里的位置,这还是第一次。报道称,18日上午8时54分至9时17分,中国3艘海监船相继进入钓鱼岛附近的“日本领海”,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立即发出警告。中国“海监50”则通过无线电用中文和英语回答称,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领土。共同社称,3艘中国船环绕钓鱼岛航行约5小时,“海监50”最近时仅距岛约1公里。日本《产经新闻》称,这是日本政府2012年9月把钓鱼岛“国有化”之后,中国政府船只第27次“入侵”日本领海。日本政府当天将首相官邸情报联络室升级为官邸对策室。共同社称,日本外务省亚洲大洋洲局长杉山晋辅18日上午致电中国驻日公使韩志强,进行抗议。中方称不接受抗议并表示会向国内报告。(二)我对中日钓鱼岛问题的看法历史证明,面对日本这样的邻居,光讲友好显然是不够的。过分强调中日关系重要,会使日本误判中国对国家利益的排序,误判中国社会对日本挑衅的容忍度。中日本来就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利益体,两国过去发生过战争,今天在战略上互相防范。两国的友好只能以互利和相互尊重为前提,日本的自我纵容应明确不被允许。中国应建立一整套反制日本挑衅的外交选项。对日本的各种对华不理智行为,中国有必要将其分类、分级,它的每一种挑衅,中国都有必要提前预设反制措施。通过几次快速、坚决的斗争,中国就能在日本的对华思考中植入新的认识,他们会清楚,对维系中日关系,中国没有比日本更多的义务,日本必须同时尽力。中日经常陷入谁的力量更大的议论,但这个问题的答案,不是中国对日本态度的决定性因素。中国显然没有强大到可以忽视日本,但与日本闹僵,显然也不会动摇中国发展的根基。中日只能是正常的国家关系,日本对中国重要,因为所有邻国对中国都重要。但同时日本对中国并不重要,因为与任何一个国家关系恶化,今天的中国都能够承受。反制日本,中国应首先利用经济资源,特别是市场资源。中国目前是日本最大的出口国,中国学者唐淳风估计,近10万家日本企业主要靠中国市场存活。日本对中国市场的依存度已超过对欧美等国,粗略估计已超过40%。中国应打通中日关系的政治和经济领域,使日本在做任何一件事时,都考虑自己的实利。此外,在东亚安全、环保、日本的联合国地位等诸多问题上,中国出牌也应坚决。中国不想与日本主动摩擦,但过去几十年,特别小泉执政以来,中国的善意没有被日本准确理解,中国只有同时加强与日本斗争的另一面,才能促使日本全面看清并尊重中国。这样做与中国要有大国的胸怀并不矛盾。大国需要承受更多的问题和矛盾,经历更多的猜疑、敌意以及对这一切的化解。中国与日本为邻,就应让日本清楚我们准备做它什么样的邻居。三.由中日钓鱼岛问题引发对中国海权维护的思考(一)关于中国海权的概念与功能关于中国海权概念。中国特色的“海权”应是一个综合概念,是海洋实力(海洋硬实力和海洋软实力)、海洋权益(海洋权利和外围海洋权益)和海洋权力(海洋硬权力和海洋软权力)三要素的有机统一。其中,海洋实力是前提,海洋权益是目的,海洋权力是手段。李小军认为中国海权是中国利用军事和非军事手段维护海洋权利,收回海洋权益,并不失时机地拓展海洋权力的一种综合能力。关于中国海权功能。李小军列出的中国海权功能主要有:能粉碎任何危害中国领土完整和海洋权益的企图;能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安全稳定的海上战略环境;能有效地维护中国的世界大国地位和保持对亚太地区足够的影响力;能遏止来自海洋方向的侵略和打赢针对中国的战争;保持有效的海上核威慑与核反击能力。(二)对中国维护海权的思考中国发展海权不可避免地要与现存的美国海上霸权发生矛盾与冲突,对此刘中民认为中国要从自身国家大战略的多重需求冷静认识中美关系中的海权问题,并力求尽可能地规避与美国的海权冲突;要进一步加强中美海上军事安全磋商机制,增加相互之间的了解和在安全上的相互信任,规避或减少冲突;应谨慎有序地推动包括海空军力量在内的海权力量的发展,实现以实力求和平。中日两国在东海大陆架划界、钓鱼岛列屿主权归属以及冲之鸟岛定性等问题上存在着纠纷。对此,焦佩指出,日本的海洋发展观与中日关系有着密切联系,要想推动中日关系良性发展,和平公正地解决中日海权争端,日本政府必须迈出积极的一步。只有日本政府制定本国海洋发展战略时也考虑并尊重他国利益,符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才能避免争端;只有日本政府为解决争端营造宽松的国内氛围,才能不激化争端;最终,中日两国才能通过谈判的方式,找到双方都满意的互惠解决方法和模式。杨生贤强调协商对话是正确解决纠纷的根本,而中国可以获得广泛的法理支持;中国的国家力量持续增强,成为保卫国家利益的重要因素;日本为其切身利益,不可能走得很远。张卫彬提出了解决中日海权争端的“四条原则”:必须服从国家战略的需要,坚持协商原则;继续坚持“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原则;“以史为鉴、面向未来”,加强两国政府及民间交流和充分重视民意的原则;循序渐进、原则与灵活相结合的原则。张景全认为中国应明确提出自己的海权观和海洋战略;积极推进中国与周边国家的海上合作,构筑有吸引力的合作平台;利用中日已有的陆地合作,分层次地延伸到海洋合作之中。刘中民强调中国应从战略高度认识中日海洋权益争端,急需成立由国家高层领导负责的跨部门的专门机构,对中日海洋权益争端进行战略应对;切实加强对解决中日东海海洋划界争端的法律研究;继续进行以“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这一理性原则为指导的和平努力,探索和平解决中日海洋权益争端的新途径。纪爱云则主张在海权争议中应冷静对待,寻求合理的解决之策:保持经常性的官方接触,同时加强民间交流,控制狭隘民族主义情绪的发展,增进相互了解,妥善处理中日间的问题;切实加强经济合作,以经济促政治;加强信息交流质量和数量,改善舆论环境;切实加强区域性我觉得中华民族要想实现伟大复兴,就必须要维护自己的海洋权益。谁控制住了海洋,谁就等于掌握了自己的未来。作为一个大国,中国只有加强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