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水定额编制技术导则(试行)二00七年四月PDFcreatedwithpdfFactorytriAlversion目录前言……………………………………………………………1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城镇生活用水定额……………………………………7第三章工业用水定额………………………………………12第四章农业用水定额…………………………………………18第五章综合用水定额…………………………………………29附录1: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2002)……32附录2:城镇公共生活用水分类与GB/T4754-2002对照表…33附录3:学校标准人数计算方法…………………………………34附录4:城镇生活用水定额调查表………………………………35附录5:城镇公共生活用水定额分析与计算参考方法…………52附录6:城镇生活用水调节系数计算方法………………………56附录7:城镇生活用水定额调节系数计算举例说明……………60附录8:工业用水情况调查表………………………………62附录9:技术测定法、统计分析法、二次平均法及重复利用率测算…………………………………………………………72附录10:全国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参考分区………………80附录11:省级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复核方法…………………84PDFcreatedwithpdfFactorytrialversion年《水法》明确规定“国家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2006年《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明确要求“按照行业用水定额核定的用水量是取水许可量审批的主要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检验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行业用水定额的制定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编制用水定额,加强用水定额管理,是水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1999年以来,全国各地全面开展了用水定额编制工作实践。截止目前为止,全国共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用水定额标准,有效地促进了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开展。但是,从实践情况看,用水定额编制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是用水定额编制和用水定额管理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普遍存在体系不完整、定额数据偏差大、用水定额标准一刀切、可操作性不强、用水定额不能及时更新等问题,不能适应贯彻落实《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征收管理条例》的要求。因此,应在已有用水定额编制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推进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需求,深化用水定额编制工作,更好地实行用水定额管理。为推动全国各地更好地开展这项工作,提出本导则,供各地编制用水定额时参考。PDFcreatedwithpdfFactorytrialversion.编制目的为加强水资源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更好地实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导则。2.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制行业用水定额。3.编制内容用水定额编制主要包括:城镇生活用水定额、工业用水定额、农业用水定额及综合用水定额四部分内容。编制的用水定额能够直接服务于取水许可管理、用水计划管理、节水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以及用水总量控制等水资源日常管理工作。制定(修订)用水定额要充分考虑本地区(及所管辖各地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同时,鉴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各地区水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编制用水定额时,应充分考虑这种实际情况,改革用水定额标准一刀切、用水定额粗放的弊端,探索不同地区不同标准的用水定额制定新方法,提高用水定额管理的针对性和实用性。PDFcreatedwithpdfFactorytrialversion.编制指导原则(1)科学性原则:用水定额制定要采取科学的方法和科学的程序,提出的成果符合实际。(2)突出节约用水原则:用水定额制定要符合节约用水发展的趋势,在当地具有先进性,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3)可操作性原则:编制用水定额要服务于水资源管理,能够真正作为水资源管理的依据。(4)因地制宜原则:用水定额制定要充分考虑本地水资源自然条件、用水总量指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工程技术条件。要充分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各地区间水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差异,探索建立不同地区不同标准的用水定额制定新方法。(5)突出重点原则:要在尽量扩大用水定额行业覆盖面的基础上,重点研究本地区城镇公共用水大户、工业高用水高污染行业、主要农业作物灌溉用水的情况。(6)逐步完善原则:用水定额制定要紧密结合技术产品的更新换代,围绕水资源日常管理的需要适时进行修订。(7)经济合理性原则:用水定额制定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经济成本影响以及用水户经济承受能力。5.工作组织要求(1)明确组织单位。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PDFcreatedwithpdfFactorytrialversion收管理条例》规定,用水定额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2)成立编制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主管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节水管理单位人员、用水户、专家、科研人员等组成。(3)确定工作内容。制定工作计划和编制用水定额的技术路线;收集、整理、分析资料数据;计算并确定用水定额值;形成完整的用水定额,编写定额文本和定额编制说明;征求用水单位、行业和专家的意见并组织上报审批。6.成果审查与上报审批要求(1)用水定额成果上报前要广泛征求用水户和相关行业意见,并召开专家评审会。(2)省区用水定额成果按照《水法》规定,上报省级政府批准发布。7.现状年和保证率要求(1)现状年:以用水定额发布的前一年为现状年。(2)保证率:农业用水北方保证率为50%;南方为75%或者95%。8.资料要求(1)资料的收集重点以现状年前3年(含现状年)实际的用水资料为基础,并广泛收集省内外相关资料。PDFcreatedwithpdfFactorytrialversion(2)对收集资料的整理,要从完整性、准确性、代表性和一致性方面进行检验。9.用水定额编制程序见图1-1。PDFcreatedwithpdfFactorytrialversion-1用水定额编制程序框图PDFcreatedwithpdfFactorytrialversion.名词和概念(1)城镇生活用水:分为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和城镇公共生活用水两大类。城镇居民生活用水指使用公共供水设施或自建供水设施供水的、城镇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水;城镇公共生活用水是指使用公共供水设施或自建供水设施供水的、城镇公共管理部门和城镇公共服务部门的用水。(2)城镇生活用水定额: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城镇生活按照相应的核算单元确定的用水量(指新水量)的限额。核算单元指核定用水户所选取的与用水量关系密切的计算单位,如人数、面积、床位数等。2.编制内容(1)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①各省、自治区应按本辖区内各(地)市水资源条件等主要因素,分别提出各(地)市居民生活用水定额。②提出的成果要与GB/T50331-2002《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见附录1)相衔接。(2)城镇公共生活用水定额建议分为机关、宾馆、学校、医院、餐饮、商业、写字楼、文体、洗浴、绿化、洗车、其他共12类用水类别分别编制。具PDFcreatedwithpdfFactorytrialversion-1。表2-1城镇公共生活用水分类序号用水类别包括范围01机关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构、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02宾馆住宿业03学校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能培训04医院卫生业05餐饮餐饮业06商业批发业和零售业07写字楼*办公、会议、接待、培训等场所。08文体场所艺术表演场馆、图书馆与档案馆、博物馆、体育场馆、娱乐业09洗浴洗浴服务业10绿化城镇绿化、公园11洗车洗车业12其他其他公共生活用水行业注:城镇公共生活用水分类与GB/T4754-2002对照表见附录2。3.编制方法(1)分类,明确重点。(2)分级。公共生活用水定额要在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分级制定。建议按照表2-2执行。表2-2公共生活用水定额分级方案序号用水类别分级依据分级方案01机关行政级别按不同级别分类02宾馆服务标准无星级的旅馆、招待所一、二、三星级宾馆四、五星级宾馆03学校学校级别普通高校其它高校中学小学幼儿园PDFcreatedwithpdfFactorytrialversion医院医院级别三级医院一、二级医院其他卫生机构05餐饮面积规模大型中小型06商业面积规模超大型大型中小型07写字楼无无08文体场所服务和设施体育场馆娱乐场所影剧院图书馆、档案馆与博物馆游泳池09洗浴服务类型综合型浴池一般浴池10绿化无无11洗车车辆类型大型车中型车小型车12其他视情况而定视情况而定(3)确定计量单位。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计量单位按照m3/人·月;公共生活用水定额计量单位建议按照表2-3确定。表2-3公共生活用水定额计量单位序号用水类别计量单位③01机关m3/人·月02宾馆m3/床·a03学校m3/人·月①04医院m3/m2·a05餐饮m3/m2·a06商业m3/m2·a07写字楼m3/m2·a08文体场所m3/m2·a09洗浴m3/m2·a②10绿化m3/m2·a11洗车m3/车次12其他根据具体情况确定PDFcreatedwithpdfFactorytrialversion注:①学校人数按标准人数计算,具体计算公式见附录3。②暂定。③各地可根据选取原则根据管理的实际情况选取合适的时间单位,如天(d)、月、年(a)。(4)确定用水定额①资料与数据的调查、收集(调查参考表见附录4)。②数据的校核、检验与综合分析。③统计分析与计算。参考计算方法见附录5。分析计算得到的用水定额值还要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定额管理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行业定额通过率情况,最终确定城镇生活用水定额取值。(5)确定调节系数对某些行业,经分类、分级后仍然存在影响用水定额的各种因素,使用单一定额值计算的用水指标不易满足管理各不同用水单位的要求。为提高用水定额的可操作性,可根据实际需要引入调节系数,将同类同级内存在影响用水定额的主要因素定量化。①分析调节系数的主要影响因素表2-4列出了各用水类别主要影响因素,供参考。PDFcreatedwithpdfFactorytrialversion各用水类别的用水主要影响因素②确定调节系数。参考方法见附录6。③调节系数幅度调节系数的调节幅度应有一定范围,若幅度范围过大就失去了定额存在的意义,若幅度范围过小又难以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建议确定调节系数的调节幅度为0.8~1.2。举例说明见附录7。序号用水类别影响因素01机关建筑面积、人均建筑面积、附属设施(食堂、浴室等)02宾馆硬件设施(星级)、建筑年代、床位密度03学校学校类型①、建筑面积、绿化面积04医院医院性质②、职工人数、病床数05餐饮供餐种类、餐位数06商业经营品种、营业员人数、附属设施(餐饮、娱乐等)07写字楼附属设施(食堂、浴室、娱乐等)08文体场所经营种类、规模大小、最大接待能力09洗浴规模大小、经营种类、附属设施(餐饮、美容、健身等)10绿化植被类型③、气候条件、灌溉方式11洗车洗车方式12其他视情况而定①:包括大学、中学、小学和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