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本协议系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的补充协议,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1、原协议“甲方将其持有公司的(出资额:)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系为配合股权转让变更手续而签署,实际转让价款双方已结清,再无争议,甲方不得以原协议中的转让价格向乙方索要转让价款。2、甲方对于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前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完全责任。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后,任何第三方基于甲方担任公司股东期间,对于公司任何形式的债务,均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终局责任,与乙方和股权变更后的公司无涉。3、本协议系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的条款,以本协议为准。4、在履行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侯马市人民法院管辖。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