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源华府商铺租赁合同出租方:奉新宝诚房地产有限公司(甲方)承租方:_________(乙方)出租方法人代表:黄春明承租方法人代表: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地址:地址:邮编:邮编: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按本合同项下之条件及条款将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作为商业经营之用;乙方同意按本合同项下之条件及条款承租租赁场所;现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物业属性1.1物业位置甲方合法出租给乙方的商铺系坐落在奉新南大道306号金源华府(以下简称“金源华府”)号楼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门牌号_________。合同附该商铺位置红线图。1.2商铺面积此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乙方已经认可上述商铺的主体结构及相应的附属设施情况。该商铺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公摊面积约。以有测量资质的第三方测量数据结果为准。第二条租赁用途本物业仅供乙方用于________________用途。商铺营业范围:。第三条租赁期限3.1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3.2商铺交付日期除遇特殊情况外,甲方于2012年月日前将商铺交付乙方并由乙方签署书面接收文件给甲方。乙方可于当日向物业公司办理装修进场手续并开始进行装修作业。3.3装修免租期装修免租期自甲方交付该商铺之日起天。但在租赁期间不免除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垃圾清运、物业管理费等费用)。3.3.1装修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3.3.2若乙方不能按甲方交付日进场装修或乙方未能在装修免租期内完成装修,则装修免租期仍将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计算。此后租金亦按本合同的约定相应支付。3.3.3若乙方于装修免租期开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进行装修,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管理费押金等,并收回铺位,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切责任。3.4续租3.4.1乙方应在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壹(1)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的书面申请,甲方于合同期满前1个月通知乙方其续租申请是否被接受,除明确书面回复接受之外,均不视为接受。3.4.2甲方有权重新制定续租的各项商务条件。乙方提出的条件与第三方所提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4.1甲乙双方约定,该商铺的租金用人民币标定,以人民币方式支付。4.2租金:租赁期限日租金(元)年租金(元)备注双方已确认年份按365天计算,月租金为年租金的十二分之一计算。4.3支付方式租金3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先付后用。首期租金支付时间为确定免租金日期届满前3个月。以后乙方必须在距上一支付期所对应房屋租赁期限开始起算之日的10天前全额付清下一支付期房租。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开具租赁收据给乙方。4.4租金起算日租金起算日以免租期届满后次日为准,即____年___月___日起计算。第五条其它费用5.1公共事业费5.1.1乙方应按时缴纳属于乙方自用部分的水、电、气、电话、网络和空调等各项费用,并交纳公摊部分的水、电等各项费用。上述费用的单价按奉新县相关部门规定执行。5.1.2乙方应在甲方或甲方所委托的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发出缴费通知单中规定的日期内全额以人民币一次性支付。甲方按月为一个结算期与乙方进行按实结算。5.1.3若乙方需安装燃气管道,须向甲方或物业公司发出书面申请,经过甲方或物业公司书面同意才允许安装并自行支付相关费用。5.1.4因经济条件的变化或公共事业费用上涨等原因,甲方有权对公共事业费做相应调整。5.2管理费5.2.1管理费用目前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计¥元,每月共计¥元(大写:元整)。5.2.2管理费包含甲方规定的该设施统一营业时间内公共区域保安、保洁,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修和保养费用。同时也包含了该物业管理费用。5.2.3商铺管理费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按物业公司规定5.2.4租赁期内,甲方有权因本项目实际运作成本的提高而相应地合理调整该设施管理费。甲方应提前1个月将商铺管理费提高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5.3保证金5.3.1乙方于签署合同之日起当日内向甲方支付¥元,(大写)元整,即相当于3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5.3.2保证金的作用:该设施正式营业后,保证金即转为履约押金,押金不予充抵租金或乙方应付未付款项,若合同解除后又有后续费用,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如押金不抵扣,甲方有追究乙方立即补交后续费用的权利。5.3.3合同终止后,乙方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并且办理完毕营业证照迁址等相关手续,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完成店铺返还后1个月内及无其他违约行为后,甲方全额退还保证金即押金。5.3.4保证金不计利息。5.4税费甲乙双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本合同内其应承担的税费。第六条店铺的返还6.1本合同终止时(终止原因包括并不限于本合同第七条),乙方应当在合同到期日后7天内将租赁商铺内所有物品搬出,并将店铺的不动产归甲方所有。每逾期一日,乙方按照日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2如果乙方在甲方所规定的期间内不能完成返还的话,乙方的残留物品将被视为乙方抛弃物。甲方可以对之进行任意处分且如果有收益归甲方所有。处分抛弃物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同时甲方将保留追究因乙方逾期搬离所产生的损失的权利。第七条、合同的终止7.1合同期限结束时,如乙方未按本合同3.4条提出续约申请且双方未能就续约达成一致的,本合同自动终止。7.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均书面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时,合同终止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7.3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需要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叁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当时月租金的3倍。违约金在合同终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付清。7.4由于自然灾害,造成该店铺或者该设施的全部或者一部份的灭失和毁损,造成承租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本合同自动终止。7.5该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或该商铺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应立即向甲方返还物业。7.6乙方有存在下列条款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6.1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乙方经营的餐饮业态未做排油烟处理。7.6.2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受到停业处分之时。7.6.3失踪或者死亡之时。但是,当合法继承人申请继承合同上的权利和义务之时,甲方根据判断认为合适时可继续履行合同。7.6.4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之时。7.6.5租金,管理费,其它费用以及押金等对甲方所负的所有相关债务,超过30天以上仍未付清且甲方催要10日仍未按约付清时。7.6.6擅自转让、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该出租商铺全部或部分使用的。7.6.7擅自改变该出租商铺用途,或者从事违法或不道德的活动的。7.6.8其他损害甲方利益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8.1鉴于本物业系奉新宝诚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且宝诚房地产有限公司保有将本物业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的权利。如该租赁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即所有权人非奉新宝诚房地产有限公司,则出租方和承租方必须以本租赁合同为基础重新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行为自行终止。8.2在租赁期限内,因机械失灵或维修、检验或政府因电力检修以及限量使用电、气等公共资源而停止供应,甲方不必为此承担任何向乙方赔偿或减免租金或管理费或其他费用的责任。8.3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管理费或其他费用,不视作甲方放弃追究因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而必须负责任的权利。8.4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缴纳租金、管理费、公用事业费其他费用达15天以上30天以内的,甲方有权采取停止供应水、电及气的权利,所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乙方还应承担恢复上述供应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9.1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应向甲方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待乙方在进入该商铺正式营业或办公之前(以较早者为准),应将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消防许可证等必备文件提交甲方备案。在正常营业后,乙方将上述证照变更情况及时提交甲方备案。9.2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按时交付租金、管理费、公用事业费其他费用。如乙方逾期壹拾伍(15)天仍未向甲方支付租金或管理费,甲方发出通知2天后可暂停气、水、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供应及或要求物业管理部门暂停对本商铺提供服务,直至乙方付清所拖欠的款项、逾期滞纳金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通恢复费用);逾期超过叁拾(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租赁商铺,没收租赁保证金及管理费押金,并可向乙方追索尚存合同期内的租金损失。乙方逾期付款,须缴付滞纳金,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公用事业费的滞纳金按政府有关规定缴纳。9.3乙方经营的餐饮业态须做排油烟处理(往下水道或者该栋物业顶楼排放),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商铺,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条其他条款10.1甲乙双方各自应对其拥有的物业或租赁商铺内的所有财产投保。双方各自承担保险范围内的所有因盗窃、水灾、火灾等人为和自然灾害或事件所引起的上述财产损失、损坏和人身伤害、死亡的责任,并保证及担保对方不需对此负任何法律责任。10.2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因合同而获得的对方的情报(个人情报,企业情报等),在未得到对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泄露。因泄露上述所提情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10.3本合同甲乙双方的信息即视为信息可送达地址。当甲方通过挂号信邮递或其他正当合理方式送达通知时,自邮件投寄地址之日起第三日即视为通知已正式送达。如因乙方变更投寄地址而未通知甲方则造成通知不能及时送达,甲方不负责任。10.4本物业的租金收据由各业主开具,租金收据的复印件业主必须交由物业公司备案。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公平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按双方约定向该商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第十二条附件附件1:该商铺平面示意图(只作为位置示意图)第十三条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当日立即生效。本合同连同附件在内一式3份,甲方持有二份,乙方持一分,均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签约日期:年月日乙方: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