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及奖励学分实施细则(2010年7月修订)为全面推进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努力营造具有创新特征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氛围,学校决定在人才培养方案中专门设立奖励学分。奖励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科研、创业或社会实践活动所取得的优秀成果,经教务处组织评审认定后被授予的学分。第一条对教师教学的基本要求1、尊重每个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性,以平等、民主、宽容、友善的态度对待每个学生,使学生的身心获得自由,个性得到充分发展。2、教学过程中把学生作为真正主体,使学生能够主动参与、全员参与和全程参与;教师在课堂上要精讲,给学生自由思考的空间,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意识和能力。3、教师要有意识地结合课堂教学,通过开展课堂讨论、小组讨论、学生撰写学习心得、读书笔记、学科课题论文、社会调查报告,以及开展设计性、综合性、创造性实验、开展课外科技活动等多种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4、改革考试内容和考试方法,加强对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的勇气和自信,鼓励学生勇于探索,积极采用新途径、新方法解决问题。5、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尽早参加教师的科研活动。6、教会学生创新是当代教师的必备素质之一,指导学生创新并有成果的教师要予以奖励。第二条奖励学分的确定(一)学生取得奖励学分的具体途径1、课题研究类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和校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完成项目计划内容并通过结题:2、科技成果类学生为第一完成人、云南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科技成果鉴定、科技成果获奖和科技成果转让:1)科技成果鉴定成果级别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省内领先省内先进得分654321说明:通过教育或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的成果鉴定并提交成果鉴定证书。课题级别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主持人(得分)421项目参与人(得分)210.52)科技成果获奖说明:获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奖励(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3)成果转让金额3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及以上可得学分1234说明:签订成果转让协议且转让费到云南师范大学帐户的成果。3、学术论文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以第一作者和云南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的论文、报刊文章或者著作:刊物级别排名情况可得学分备注被SSCI、SCI检索独立完成10第一作者9合作者5被A&CHCI、EI、ISSHP、ISTP检索独立完成8第一作者7合作者4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经济日报》、《新华文摘》、《求是》、《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部分发表,或有省以上领导批示发表在内参上的,视为公开发表。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视学生为第一作者。)独立完成4第一作者3合作者1核心期刊独立完成3第一作者2合作者1一般性刊物(不含增刊、内刊)独立完成2第一作者1省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文章或报道,注明作者单位为云南师范大学的第一作者,字数3000字以上1第一作者,字数为1000至3000字。0.5出版专著、译著和文学作品,注明作者单位为云南师范大学的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字数40万字以上。4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字数20万字以上。3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字数10万字以上。2省市级出版社出版字数40万字以上。3省市级出版社出版字数20万字以上。2省市级出版社出版字数10万字以上。1课题级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国家级302520省级15108厅级4214、知识、技能竞赛获奖类学生参加国际、国家、教育部、云南省以及国内外权威机构组织的、经过学校认定的正式竞赛获奖的:获奖级别获奖等级可得学分国家级一等奖5二等奖4三等奖3优秀奖2省部级一等奖3二等奖2三等奖1目前学校认定的竞赛主要有:“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国际和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挑战杯”创业设计大赛等。其他高层次竞赛由申报者提出申请,学校单独认定。5、专利申请类学生为第一专利权人,通过云南师范大学申请专利和进行专利转让的:级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签订专利转让协议且专利转让费到帐的项目主持人510.536、体育、艺术竞赛类类型级别获奖等级可得所学课程学分备注体育类国际或全国第一至三名10%1、对非体育专业学生和非艺术类本(专)科学生(艺术特长生)获得所列成绩者,奖励学分可增加一个百分点。2、体育类学分奖励以20%为最高限,艺术类学分奖励以15%为最高限。第四至六名8%第七至八名5%省级或蓝、排、足球等集体项目参加大区决赛第一至三名5%第四至六名3%第七至八名2%艺术类国际艺术比赛获奖15%教育部、文化部举办的艺术比赛二等奖以上10-12%三等奖8%教育厅、文化厅举办的艺术比赛二等奖以上8%入围参加国际艺术比赛活动和全国大学生艺术活动或教学活动比赛者5%7、创业类项目级别获奖等级可得学分创业获奖类国际级不分等级10国家级一等奖8二等奖6三等奖4省部级一等奖6二等奖4创业类创业一年以上1创业二年以上2创业三年以上38、职业认证资格考试类项目获奖等级或内容学分各类认证资格考试国家职业汉语能力资格证书高级2人力资源管理资格证书通过2导游资格证书通过2秘书、公关等级资格证书中级以上2普通话一级证书通过2国家一级裁判通过2网络工程师资格证书通过2电子商务师等级资格证书中级以上2GRE考试1800分以上2托福考试580分以上2雅思考试5.5分以上2全国大学英语六级(音乐表演、艺术设计、社会体育专业通过四级)425分以上2其他与专业相关的认证考试通过29、社会实践活动类项目级别获奖等级可得学分创业获奖类国际级不分等级10国家级一等奖8二等奖6三等奖4省部级一等奖6二等奖4创业类创业一年以上1创业二年以上2创业三年以上3(二)记分原则1、按项记分,有多项成果的,奖励学分可以累计。2、多人完成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根据每位成员的贡献分配所得学分。项目负责人所获学分一般不少于总获得学分的40%;其他人员取前3名,分别按30%、20%和10%的比例计算。个人贡献相同时也可平均分配学分。3、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或集体奖与个人奖重复时,只按最高奖项计分。同一项目跨年度再次获得更高档次奖励,以计算补差值的方式记录学分。(三)认定程序1、奖励学分的申请在每学年第二学期进行,由教务处发布申请通知。2、学生填写《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励学分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支撑材料,提交所在学院。3、学生所在学院的学术委员会负责审核和认定学生申报的奖励学分,公示一周后,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填写认定意见。学院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申报材料和支撑材料统一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4、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对全校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在教务处网站公示一周。必要时,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学生发表的论文、文章和著作进行答辩。5、公示无异议,经分管教学副校长签字后发布正式文件,学生即获得奖励学分。第三条争议处理办法1、奖励学分申请和认定出现争议时,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裁定。2、学生在奖励学分申请认定过程中违反学术规范的,取消其奖励学分申请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第四条奖励学分的记载与使用1、奖励学分可置换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选修课学分,但置换总学分不得超过6分(体育、艺术获奖的学生可置换的学分数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学分用于置换课程学分时,由学生提出申请(见附件3),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2、超出部分的奖励学分由学院作为超修学分记入学生成绩档案,课程名称记载为“奖励学分”,成绩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定。3、取得较多奖励学分的学生,在评选优秀学生、评定奖学金、免试推荐研究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五条本实施细则由云南师范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附件:1、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励学分申报表2、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励学分汇总表3、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励学分置换课程学分申请表附件一: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年奖励学分申报表姓名学号专业学院创新成绩成果名称成绩、成果类型完成者完成时间成绩、成果价值(包括认定机构、获奖级别、效益大小等情况)申报人签名:年月日拟申报学分学院核实学分学校审定学分学院意见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年月日教务处审定意见负责人(签字):教务处(盖章)年月日说明:1.此表限填报一人一项创新成绩、成果,每学年第二学期由学生自愿向学院教务办申报。2.申报时必须提交创新成果的原始材料和复印件及专家鉴定推荐书。3.申请表一式两份,完善手续后一份由学院教务办公室保存,一份由教务处实践科保存。4.成绩、成果类型:A课题研究类、B科技成果类、C学术论文类、D知识、技能竞赛获奖类、E专利申请类、F创业类、G职业认证资格考试类、H社会实践活动类。附件二: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年奖励学分汇总表学院学号姓名成果名称成果类型获奖等级申请学分学院核实学分学校核定学分注:此表一式三份。学院教务办公室留存一份,交教务处教务科、实践教学科各一份。附件三: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励学分置换课程学分申请表填表日期:年月日学院姓名学号奖励学分项目名称学分置换课程名称课程编码学分合计学分合计学分申请人签名:年月日教学秘书意见:签名:年月日教学副院长意见:签名:(学院公章)年月日注:此表一式二份。学院教务办公室留存一份,交教务处教务科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