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号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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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百色市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百右安委会〔2011〕3号关于印发《右江区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2号)和《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百政发〔2011〕10号)精神,根据《百色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百安委发〔2011〕40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区安委会制定了《右江区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附:右江区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百色市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主题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通知百色市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5月18日印发(网络传输)3右江区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根据自治区、百色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为核心,全面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2号),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把安全知识送进厂矿、工地、社区、校园、乡村,促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活动时间和主题(一)活动时间:5月30日至6月30日。(二)活动主题: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三、组织机构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右江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周海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副组长:李孙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梁巍区安监局局长廖玉腾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成员:龙忠宏区经贸局副局长黄世荣区住建局副局长4黄祖胜市公安局右江分局副局长乃丰业区农机局副局长陆启发区财政局党组书记黄胜勇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何玉忠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黄炳安区农业局副局长梁波区商务局副局长覃善宏区安监局纪检组长蒙日敬右江公路局副局长苏祖胜区教育局副局长曹闽华区总工会副主席曾凤春共青团右江区委副书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覃善宏同志兼任。四、全区性重点活动(一)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1.活动时间:6月11日(星期六)2.活动地点:百色森林广场3.活动内容:联合百色市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演出,制作安全生产板报,印发安全生产知识手册和宣传单,回答群众有关安全生产的疑难问题,现场播放安全知识教育片,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防范技术、职工安全知识、职业危害防护常识等等。4.牵头单位:区安委会5.参加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部分区直企业(二)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1.活动时间:6月12日-18日52.活动内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宣传片《安全责任、重在落实》,选购《近期最新重特大事故精选》、《近年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案例20例》、《违章作业案例剖析》、《违反劳动纪律案例剖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问责与反思》、《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和《商场、宾馆火灾防范与应急预案措施》等警示教育片。结合职工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反“三超”、反“三违”大讨论,深入剖析原因,查找问题症结,总结事故教训,时刻警钟长鸣。增强职工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防范能力,防止同类事故发生。3.牵头单位:区安委会4.组织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区各直企业(三)配合全国组委会开展“生命之歌”大家唱和《金牌班长》巡回放映活动1.活动方式:安全生产月期间,区安委会配合全国“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广泛开展“生命之歌”优秀歌曲学唱、传唱活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推广的文艺形式,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强化全民安全意识。辖区煤矿企业要配合开展《金牌班长》巡回放映活动,收看反映煤矿安全生产生活的大型电视连续剧《矿哥矿嫂的平凡生活》。2.牵头单位:区安委会、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共青团右江区委3.参加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百色矿务局、右江矿务局(四)配合自治区开展安全生产“三巡”(巡讲、巡访、巡演)活动1.活动时间:6月12日-27日。62.活动方式:自治区安委会组织安全生产专家深入部分市县开展安全生产巡讲活动,宣讲《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2号)文件确定的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同时,组织中央驻桂和自治区级主流媒体组成新闻记者团深入各地开展集中巡访。广西安全生产艺术团也一并随同深入各地开展巡演活动。我区安委会将根据自治区、百色市安委会的布署做好活动的各项衔接工作。3.牵头单位:区安委会、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4.参加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区直企业(五)组织参加自治区举办安全生产警句短信大赛1.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2.活动方式:为充分利用手机传媒宣传安全生产,警示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鞭策广大职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自治区安委会计划组织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单位,从6月1日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征集安全知识、事故防范、个体保护、亲情叮嘱等方面的短信警句。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区直各企业要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广大群众、职工参加比赛,参赛者将自行编辑的短信发送到特定号码,获得优秀短信的,将作为公益短信在安全月中宣发。自治区安委会对优秀短信编辑人给予表彰奖励。(具体方案另发)。3.牵头单位:区安委会4.参加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区直企业(六)组织参加自治区举办安全生产摄影作品大赛1.活动时间:6月5日-30日2.活动方式:为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自治区安委会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将组织全区安全生产摄影大赛。参加竞赛作品,7主要为记载今年以及近年来全区深入开展“三项行动”,推进“三项建设”,整治事故隐患,完善安全条件,推进科技兴安、企业安全达标、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组织好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参加比赛。通过摄影形式,宣传我区安全生产先进典型,树立先进人物光辉形象,激发企业安全生产热情,弘扬安全生产正气,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发展和安全文化建设。3.牵头单位:区安委会4.参加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区直企业(七)组织观看安全生产电视专题片1.活动方式:自治区安委会委托广西电影制片厂组织拍摄一部反映全区贯彻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2号)文件的电视专题片,并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在广西电视台播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组织广大群众职工观看,增强广大企业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播出时间另行通知)2.牵头单位:区安委会3.参加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区直企业(八)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相关知识考试1.活动方式:自治区安委会将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全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国发〔2010〕23号知识考试。通过学习考试,使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政策要求、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管理人员理论8水平、业务水平得到提高,从业人员管理水平、操作技能得到提高。2.牵头单位:区安委会3.参加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区直企业(九)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行动1.活动时间:6月20日-25日2.督查方式:“安全生产月”期间,区安委会从有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若干个督查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活动,主要督查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各企业学习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及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区、乡镇、村三级重点监督整治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等等。2.牵头单位:区安委会3.参加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五、企事业单位活动安排各企事业单位除参加有关部门统一组织活动外,要结合本企业、本单位的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开展“六个一”活动:(一)开展安全生产内部宣传活动各企事业单位要通过板报、专栏、标语、挂图、广播等形式在本单位中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企事业单位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全民读书活动为配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推动全民读书活动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9要在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选购全国活动组委会推荐的《职工安全知识手册》、《安全生产月职工安全知识读本》、《企业员工安全知识通用读本》《事故案例教育》等学习资料,发放给每一位职工,全面组织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全民读书活动,通过集中学习的形式,推动全民读书活动深入开展。(三)开展岗位安全责任教育活动各企事业单位要按工种、分岗位,通过统一培训、集中学习、听取讲座等方式,组织全体职工分期分批学习岗位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全面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技能和防范事故能力,减少“三违”现象发生。(四)开展职工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各企事业单位要以国务院23号文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12号文件为内容,组织开展职工安全知识学习和竞赛,促进企业领导干部和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热情,推动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新政策贯彻落实到位。(五)开展职工安全生产谈心活动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班组以及职工家属作用,在全员中开展安全谈心活动,倾听职工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了解职工的安全生产能力和技能,化解职工安全生产的情绪,减少因心理因素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各企事业单位要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组织开展一次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这次事故隐患排查要实行地毯式检查,做到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保障经费,限期完成整改。六、工作要求10(一)加强领导,广泛动员。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建立健全活动组织机构,制定保障措施,落实工作经费,强化工作责任,广泛宣传动员,争取全社会都来关注安全生产,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二)创新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在总结历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突出重点开展安全月活动,保证活动内容丰富多彩,活动形式给人耳目一新,提高“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感染力和社会影响力。(三)加强沟通,搞好协调配合。区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和协调沟通职能,组织参与活动各方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通过召开碰头会、通气会、协调会等方式,及时通报情况、沟通问题,搞好上下左右联动,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协调有序开展。(四)深入基层,及时检查指导。区安委办要积极深入基层和企事业单位,检查指导和督促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开展,及时帮助基层解决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要指导和督促企事业单位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引导基层、企事业单位“安生全产月”活动有序开展。(五)总结经验,保证活动实效。“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对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经验和效果进行总结,保证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总结材料要有具体的数字。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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