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强化我公司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抵押金的管理,保证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范围内的全体员工。3术语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抵押金(以下简称风险抵押金),是指全体员工缴纳一定标准的风险抵押金,用于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违规、违章和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的处罚,同时用于公司提取对安全生产做出成绩的人员的表彰和奖励的专项基金。4风险抵押金的缴纳4.1根据公司相关人员讨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风险抵押金按以下标准缴纳:(1)具体标准待定公司领导:10000元/年安全管理部部长:3000元/年运行部部长、综合部部长:2500元/年班组长:2000元/年普通职工:1000元/年4.2全体员工,在相应分档区间内确定风险抵押金具体缴纳数额。4.3风险抵押金缴纳方式:从每年的月工资中一次性足额缴纳。4.4风险抵押金按以下规定存储:4.4.1风险抵押金全体员工按时足额存储,不得迟(缓)存、少存或不存风险抵押金。4.4.2风险抵押金由财务部实行专户管理,建立个人明细账,处罚罚金留存于基金内。4.4.3风险抵押金基金只能用于处罚、表彰和奖励,不得它用。5风险抵押金的管理5.1风险抵押金基金实行专项账户管理,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安全管理部监督。5.2风险抵押金的考核金额,用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年度奖励和表彰。5.3公司员工如期间发生辞职、离职、开除等情况,将退还其个人风险抵押金账户内留存的全部余额,但不享受公司任何奖励和表彰。5.4个人奖励总额根据个人所缴纳的风险抵押金金额确定,(如年初缴纳1000元,公司将在年终按缴纳金的100%奖励)。如果因安全生产事故受到处罚的直接责任人和违反与安全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受到处罚的将在个人风险抵押金账户内扣除,不足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取消本年度安全生产奖励资格。受到处罚的但是年终个人风险抵押金账户内留存有余额的予以全额退还。奖励标准:100分奖励120%90-100分奖励100%80-90分奖励90%70-80分奖励60%60-70分奖励40%处罚标准:50-60分扣除20%40-50分扣除40%40-20分扣除80%20分以下全部扣除。5.5管理人员是事故直接责任人(如:失职、违章指挥等),以及违反与安全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受到处罚的将在个人风险抵押金账户内扣除,不足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取消本年度安全生产奖励、表彰资格。管理人员是事故间接责任人(如:监管不到位、对事故的预见不足等)受到处罚的将在个人风险抵押金账户内扣除,不足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管理人员是事故间接责任人受到处罚两次以上(包括两次),取消本年度安全生产奖励、表彰资格。受到处罚但是年终个人风险抵押金账户内留存有余额的予以全额退还。5.6每年年底,由各部门上报先进个人、先进模范标兵、先进集体预选名单,经过公司组织评选小组评选,确定其奖励和表彰名单以及奖励金额。5.7风险抵押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6附则6.1本制度一式两份,单位保存一份,承诺人留存一份,由公司领导和承诺人共同签字方可生效6.2公司各部门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6.3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公司领导签章:承诺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鄂尔多斯圣源天然气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