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独的历史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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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阶段起源(1945-1947):洪波涌起发展(1947-1970):逆流得势高潮(1970-1986):惊涛拍岸结局(2000-?):中流击水洪波涌起1、内部:暴政虐民2、外部:败寇造孽3、汉奸:通敌取利暴政虐民具体表现在:(一)专制独裁:国民党对台湾人民实行军事独裁统治,行政长官公署集全省行政、司法、立法、军事大权于一身,形式上很近似于日本统治时期的总督,给人以不愉快的联想,认为国民党统治与日本人没有两样,都是专制独裁。(二)政治上排斥台湾本地人台湾的各级政府官员都是从大陆调来,极少数台湾省籍官员也是从大陆返回台湾的“半山”,台湾本地人很少有参与政治的机会,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引起台湾人民的普遍不满。(三)经济利益冲突在接收和处理日本资本方面,凡战前日本人所拥有的企业,国民党政府均以“国有资本”的名义接收,而这些资本几乎垄断了台湾工业、金融、贸易等各个领域。台湾省政府还设立贸易局和专卖局,对贸易和烟酒实行政府专营、专卖,这此都与台湾民间资本、工商企业界发生了严重的利益冲突。(四)贪污腐败国民党跟在大陆一样,大员们热衷于“三洋开泰,五子登科”,热衷于下山摘桃子,吏治腐败,贪污盛行,军警横行,不到一年时间,接收变为“劫收”,台湾人民对国民党政府的态度由期望变为失望。二二八事件的爆发败寇造孽1,、“1945年8月少壮派军官以“天皇投降诏书有假”为借口,纠集一些台湾亲日士绅,共同策划“台湾独立自治运动”,企图凭借日军在台湾尚存的实力,建立“第二个满洲国”。,2、1947年“二·二八事件”后,国际反华势力歪曲,鼓动将反对国民党的情绪逐渐转移到排斥外省人以至祖国大陆上来,岛内开始有了“台独”的温床。3、日本右翼势力以及美国等帝国主义国家暗中支持廖文毅等海外台独分子活动汉奸:通敌取利在美国一些人的积极支持与培植下,出生于日据时期“高级台人”家庭、拥有留美博士身份的廖文毅,首先开始在台湾、上海和香港等地散布“台独”思想,组建“台独”组织,成为当时“台独”势力的头面人物。1948年底至1949年初,廖曾在香港向美国远东军司令麦克阿瑟、联合国秘书长赖依等递交请愿书,要求“台湾独立”、“公民投票”及“联合国托管台湾”。但廖的上述活动遭到了在港的台湾爱国组织的坚决反击,也引起了国民党当局的注意,廖无法在港立足,只得转往日本。在日本右翼势力的暗中支持下,更加卖力地鼓吹“台独”,日本也逐渐成为“台独”势力的大本营。1949年,廖在日本发表《台湾发言》,系统而露骨地抛出“台独”主张。1951年,廖在其原来控制的“台独”组织基础上,大力吸收从台湾岛内逃出来的“台独”分子,拼凑出“台湾民主独立党”。该党公开标榜“亲日”,主张台湾先在联合国“托管”下实行“高度自治”,然后再建立“独立、中立的台湾国”。二二八事件及其影响1947年2月28日,台湾“二·二八事件”爆发。2月27日,国民党军警在台北打死了为减税请愿的商贩。2月28日,台北市民罢市、游行请愿,又遭国民党当局的镇压,激起了全省民众的愤怒,爆发了大规模武装暴动。几天之内,暴动民众控制了台湾大部分地区。国民党政府从大陆调集军队进行残酷镇压,到3月13日将全岛镇压,死者多达3万多人。国民党武力镇压台湾人民反抗台湾意识台湾人民除少数原住高山族各系同胞以外,绝大多数是在清代从福建、广东等地称居来的。他们在台湾不仅遭受残酷的封建压迫,而且还惨遭殖民主义、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掠夺。自16世纪下半叶后的400多年里,台湾前后有16次遭到日、美、英、法、荷、西班牙诸国的霸占和侵略,其中两次沦为外国殖民地:第一次从1624年至1662年沦为荷兰殖民地达38年;第二次自1895年至1945年沦为日本殖民地50年。纵观台湾的近代史,其所受外国侵略之多,规模之大、时间之长、罹难之惨,在中国的其他各省、自治区中是找不到先例的。因此,作为一种思潮根源来看,当时的台湾人民有一部分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仍以大明人自居,视清廷为外来政权。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台湾同胞在反抗异族的侵略和反对清廷统治斗争中,冲破原住民和不同祖籍移民间的血统、文化、语言等层层障碍,形成一种休戚与共、相互依存的台湾地方意识——“台湾意识”。该意识有三大特点和两面性。三大特点是:爱国性、反抗性和自主性,这是它的正面。而抱怨性、排他性、分离性、狭隘性是它的负面。逆流得势1、隔山打牛,遥望烽火2、浑水摸鱼,偷梁换柱隔山打牛遥望烽火1966年,美国、加拿大的“台独”势力宣布成立“全美台湾独立联盟”。1970年,美、日、加及欧洲等地的“台独”团体共同在美国成立所谓的“全球台湾人争取独立联盟”(简称“台独联盟”)此后,成立于1974年、曾经拥有10万余会员的“世界台湾人同乡会”(简称“世台会”)的领导层也逐渐为“台独”分子所把持,实际上沦为“台独”的外围组织但岛内由于国民党当局对“台独”进行坚决打击,破获了多起案件,使得岛内“台独”势力难以集结,始终不能形成气候,1964年,台湾大学政治系主任彭明敏起草《台湾人民自救宣言》,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判刑。1970年,彭刑满释放后在美国特工及岛内“台独”势力的协助下逃出台湾,经瑞典进入美国。彭在美国连续举行演讲会,宣传“台独”主张,对于海外“台独”势力的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彭也因炮制出体系较为完整的“台独”理论而被奉为“台独之父”。70年代末,台独势力开始向岛内发展随着拥有不少信徒的台湾基督教长老教会的领导权为“台独”分子所掌控,并相继发表带有“住民自决”色彩的声明,甚至公开提出要使台湾成为一个“新而独立的国家”,岛内“台独”势力开始有了立足之地。浑水摸鱼偷梁换柱70年代末,台独势力开始向岛内发展随着拥有不少信徒的台湾基督教长老教会的领导权为“台独”分子所掌控,并相继发表带有“住民自决”色彩的声明,甚至公开提出要使台湾成为一个“新而独立的国家”,岛内“台独”势力开始有了立足之地。“党外反对势力”的崛起,党外”原是对台湾非国民党籍人士的泛称,但是,自70年代初起,随着非国民党籍人士在各级选举中不断得势并开始集结,“党外”一词被大量使用,逐渐成为无党籍人士中“政治异议分子”所共同使用的称号。虽然“党外反对势力”的政治态度、统独观念不尽相同,但其主流派大多具有浓厚“台独”思想。3,挟民主以击政敌,篡历史以煽民心1986年9月,“党外”势力正式成立“民主进步党”(简称民进党)。该党成立后,即利用其可以进行公开、“合法”活动的有利地位,逐步发展成为岛内“台独”势力的主导力量。不过,迫于当时仍处于“戒严”下的政治环境,而且主张统一势力在党内尚有一定影响,民进党仅在创党党纲中延续“党外”时期的“住民自决论”,宣称“台湾前途,应由台湾全体住民,以自由、民主、普遍、公平而平等的方式共同决定”。1988年4月,民进党召开二届一次“临时全会”。在“台独”势力的推动下,会议通过的“四·一七决议文”除重申“自决”主张外,还公然鼓吹“台湾国际主权独立,不属于以北京为首都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而宣称:“如果国共片面和谈,如果国民党出卖台湾人民的利益,如果中共统一台湾,如果国民党不实施真正的民主宪政,则本党主张台湾应该独立”。虽然民进党给“台独”主张蒙上“四个如果”的薄薄面纱,但仍在“台独”路上往前大大跨了一步。1991年8月,该党主导召开了所谓“人民制宪会议”,通过了“台湾宪法草案”,首次明确提出要“建立台湾共和国”将原党纲中主张“住民自决”的文字删除,悍然将“基于国民主权原理,建立主权自主的台湾共和国暨制定新宪法的主张,应交由台湾全体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选择决定”的文字纳入党纲,明确将“建立台湾共和国”作为其“奋斗目标”惊涛拍岸1,兴风作浪,惊涛拍岸2,狐假虎威,垂死残喘台湾政治体制变更其政权机构由“国民大会”、“总统府”及“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组成。其政制采用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权分立、相互制衡形式。根据孙中山的“革命程序论”,一个国家由乱到治,要经过军政、训政、宪政三个阶段。北伐战争的结束是军政时期的结束,训政时期的开始。但何时结束“训政”,开始“宪政”,国民党一拖再主张在训政时期施行约法,由政府派出经过训练、考试合格的人员,到各县筹备地方自治,并对人民进行运用民权和承担义务的训练。一省之内全部县实现自治时,即可结束训政,进入宪政时期。1928年国民党召开二届五中全会,宣告“军政时期”结束,“训政时期”开始。蒋介石打出“以党治国”的旗号,宣布“统一军政”“实施训政”,名曰加强中央统治,实为排除异己,建立独裁统治。所谓“训政”就是国民党一党专政,就是蒋介石独裁专制。1948年4月,国民党召开第一届国民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会上,为挽救残局,扩大“总统”权力,许多“国大”代表提议要修改刚刚生效不到4个月的宪法。但要修改“宪法”,又怕失掉民心,于是经会内往返磋商的结果,认为最好的办法莫过于“为于暂不变宪法的范围内,予政府以临时应变之权力”。最终通过了“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使得蒋介石“总统”不经“行政院”、“立法院”批准即可采取重大行动宪政改革1990年5月20日,李登辉在“总统”“就职演说”中声称,将于最短时间内宣告终止:“动员戡乱时期”,恢复“宪政体制”的正常发展;以两年为期,修订“宪法”中有关“中央民意机构”、“地方制度”及“政府体制”等问题的规定,由此揭开了台湾当局“宪政”的序幕。改革主要包括3方面的内容:(一)终止“动员戡乱时期”和“临时条款”;(二)全面改造“国会”;(三)修正“宪法”中不适应的条文。1991年4月30日,李登辉举行了记者招待会,正式宣布从次日起终止“动员戡乱时期”。5月1日,李发布“总统令”公布废止“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兴风作浪惊涛拍岸1995年6月李登辉访美,在国际上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岛内“台独”势力欣喜若狂,声势上涨。在此情况下,祖国大陆果断开展了反分裂、反“台独”斗争,显示出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强决心和能力,沉重打击了“台独”分裂势力,直接导致代表民进党参选的激进“台独”势力代表人物彭明敏在1996年的“总统”选举中遭到惨败,得票率创民进党历年来在重大选举中的最低记录。在中国政府的震慑下,民进党被迫推动以淡化“台独”主张为核心的“政党转型”。1995年9月,当时的党主席施明德在美国公开宣称,“台湾已是主权独立的国家”,民进党执政后“不必也不会宣布台独”。同在1995年当年底的“三届立委”选举后,民进党又与主张统一的新党“搁置统独争议”,进行“大和解”,在“台独”势力内部引发很大争议。1998年7月,在美国总统克林顿宣布美国不支持“台独”、不支持“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不支持台湾加入以主权国家为资格的国际组织的“对台三不政策”的背景下,民进党专门发表“七点声明”,首次提出“任何改变台湾独立现状的要求”,须经“公投方式认可”,民进党“不会轻易进行公投”。1995年4月,吕秀莲竟然跑到一百年前《马关条约》的签约处——日本下关春帆楼,声称《马关条约》把台湾割让给日本虽是中国的大不幸,却是台湾人的“大幸”,发表了一通“幸亏把台湾割让给日本”的谬论,不仅背祖忘宗、认贼作父,也是对曾顽强抵抗日本殖民统治的台湾先民的极大污辱1999年7月李登辉抛出“两国论”后,受到中国政府和人民的严厉批判,国际社会也视李登辉为“麻烦制造者”,岛内各界对此也交相指责,李登辉内外交困,处境极为被动。但是,吕秀莲却挺身而出,公开宣称“两国论是真理”,为李登辉打抱不平。对于台当局后来被迫表示不会推动“两国论入宪”,吕秀莲竟指责“满朝文武皆是懦夫”,顽固坚持所谓“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的分裂立场,摆出一副不顾一切的激进“台独”姿态。狐假虎威垂死残喘《中美共同防御条约》《与台湾关系法》:1979年,美国与在台湾当局“断交”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建交后,美国国会制定此法并由美国总统签署生效,以规范往后的美台关系。因应美台双方交流无法以“国际条约”为之,而以美国国内法形式制订,规范美国政府(对国际无效力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