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条例[作者:团委发表时间:2009-3-19阅读:1031]为加强我校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基层团组织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评估活动成果,校团委决定本着“抓基层、抓实事、抓落实”的工作方针,拟在全校院系团总支中开展“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活动,以树立典型,活跃基层团的工作,推动基层团建再上一个新台阶。本着立足基层、重在创建、务求实效、公开择优的原则,现将南京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条例颁布如下。第1章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标准第一条团的建设好(30分)(一)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文件精神和时势政策,积极组织团支部学党章、学马列、学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理论;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15分)。(查资料、图片等)(二)所属支部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积极引导和服务学生;适应学生学习、生活特点,团支部设置合理;团支部日常工作制度健全,并能正常开展活动;能认真做好团员教育、管理和奖惩工作(10分)。(查资料、看成效)(三)建立业余团校,并能正常有效开展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活动;建有学生社会实践、勤工俭学和青年志愿者等有关服务机构;每月按时收缴团费。(5分)(查资料、看成效)第二条主题活动好(60分)(一)学生会机构健全、规范,能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在学生中有影响力和号召力;学生代表大会定期召开,能够被评为优秀学生分会;参加校学生会的干部人数多(10分)。(查资料、看成效)。(二)社团组织活动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社团数量多,参与社团人数多;社团质量高,能够获得学校四星以上社团的表彰(10分)。(查资料、看成效)。(三)参加大学生艺术团人数多;参与大学生艺术中心活动的次数与人数多;艺术类获奖情况好;每年自行组织艺术活动质量高、次数多(10分)。(查资料、看成效)。(四)积极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知识学习、学术交流、科技创造、创业设计等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创造能力的提高;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措施得力,获奖情况好(10分)。(查资料、看成效)(五)结合专业特色和学生思想状况,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为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创造条件;积极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并不断拓展服务领域(10分)。(查资料、看文件)(六)院系主办或承办心理健康教育与宣传活动多;参与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各项活动情况好;院系心理委员人数及参加培训比例高(10分)。(查资料)第三条活动创新好(10分)(一)在认真落实校团委制定的各项条例,并做到程序规范,材料齐全的同时,能够自主创新各类在校内外有广泛影响的品牌性活动(10分)。(查资料)第2章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办法第四条申报单位需填写《南京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表》,经党支部审定后上报。第五条五四红旗团总支的申报时间为每年3月份,“五四”期间进行表彰。第六条五四红旗团总支的评选采取公开答辩,由校团委邀请专家评委打分及申报学院推荐学生团干部打分两种方式,分数各占50%。第七条五四红旗团总支测评总分为100分,其中团的建设好30分,主题活动好60分,活动创新好10分。第八条被列入终审考核范围的团总支,按终审成绩计算,总分前列的由校团委授予当年度的“南京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总支”称号。第3章五四红旗团总支奖励办法第九条被评为南京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总支的单位在“五四”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授予“五四红旗团总支”荣誉称号,颁发流动奖牌,并发给奖金,奖金数为1000元/学年。(流动奖牌将在第二年评选前收回,评选后重新颁发。连续两年获奖的,奖牌由各院系留存。)第十条凡评上五四红旗团总支的单位,该单位追加一个校级先进团支部的名额。第十一条五四红旗团总支可以优先参加或承办校团委组织的有关活动。第十二条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名额不超过团总支总数的30%。第十三条五四红旗分团委、团支部参照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办法执行。第十四条本条例解释权归校团委,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