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奖励管理办法为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关心企业、振兴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部门或个人,对公司生产管理经营建设等各项工作积极献计献策,自觉开展技术创新,主动学习消化其它企业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公司对于同时具有进步性、可行性和效益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项目,制定本奖励管理办法。一: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的内容凡在企业生产、管理、制度、方法、技术和手段等方面提出有改进、创新因素的办法和措施,经实施后对提高企业素质、管理效能、经济效益或对社会效益有明显的作用和成效者,均可作为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项目给予奖励。〈一〉、合理化建议1、经营管理思路的创新,新的管理手段和方法的应用。2、结合公司管理实际,提出或设计新的管理模式。3、在制度建设方面,提出提升管理水平的建议。积极寻求责、权、利三者的有机结合,在分配方面提出能明显调动员工积极性的办法。4.在管理理论、管理技术上有创见,对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有指导作用;5.在管理组织、制度、机构等方面提出改革办法或改进方案,对提高工作效率和企业的应变能力有显著效果;6.应用国内外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取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7、其他涉及质量、标准、计划、物资、设备、财务、销售、人事、信息等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建设方面的建议。8、合理化建议的提出方案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二〉、技术改进项目1、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对有效利用能源和降低消耗、提高产量、降低成本有明显效益。2、新产品的开发,适应市场需求,对扩大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有明显作用。3、对产品质量提出的有关工艺方法、操作、维护方法、检验方法及其它各类技术的改进提高。4、采用先进技术解决设备运行中的不完善之处,能提高设备运转率。5、在加强安全生产,提高设备安全运行方面有明显效果。6、发现工艺和设备中存在缺陷,实施技改后予以解决。7、开展修旧利废,对降低耗材、节约费用有明显效果。8、在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方面,应用先进方法、手段,实施后具有明显效果的。9、学习、借鉴国内外已有的先进技术、经验、成果,首次应用于采纳单位者,也视为改进、革新因素。10、对消化、吸收引进技术。加强进口设备、原料、材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等国产化有改进性的办法、措施或革新方案、设计的。可视为技术改进项目。11、其它涉及生产问题的各种技术改进项目,对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有效果或有借鉴意义。二: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的评审机构为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管理,公司成立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评审组和日常组织机构。经营管理类评审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成员:各部门、车间正职生产技术类评审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成员:各部门、车间正职各评审组在评审时,要吸收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公司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企管部,企管部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三、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项目的提出、实施、评审和奖励1、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项目的收集、汇总及归类,每月牵头组织评审组评价一次,主要对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项目的可行性、先进性、经济性进行评价。评审组论证后要填论证结论。(见附表二)2、管理办公室将评审组评价结论提交经理办公会讨论,由总经理批准实施。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项目实施后,由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效果评价(见附表三)。主要评价实施后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改进和新增的直接效益或间接效益的计算等。(对已产生的效益,原则上不计算间接效益,在计算经济效益时,应说明计算指标的依据和效益的计算方法。对管理方法、手段及制度方面的评审,能计算经济效益的应计算具体的数据,不能直接用数据计算的应主要从效益的提高、系统机制的完善等方面进行定性评审)3、对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奖实施后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的,由管理办公室依据评价结果和规定的奖励办法,对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奖提出部门或个人,出具奖励审批报告,报总经理批准(见附表四)。四:奖励标准:1、对年创直接效益在5万元以内的,对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奖提出者奖励100—500元。2、对年创直接效益在5-10万元的,对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奖提出者奖励500—1000元。3、对年创直接效益在10万元以上的,对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奖提出者奖励1000—2000元。4、对管理方面提出有明显能提高工作效率、能提高效益、能降低成本、能完善管理机制的方法、手段,在应用后能计算出效益的,其奖励按上述规定执行。对不能直接计算效益的,实行定额奖励,奖励100-500元。5、公司除对优秀合理化建议提出者进行物质奖励外,还将对年创直接效益在30万元以上的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奖提出人,在符合其它条件的前提下,可直接评为公司年度劳模;对年创直接效益在50万元以上的合理化建议提出人,在符合其它条件的前提下,可直接推荐为省建投或市年度劳模。五、其它1、提出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项目,是一项全员性的活动,每个员工都可针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各环节中存在的漏洞、缺陷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建议事项不分大小,只要有利于公司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每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提出自己的见解。2、为方便广泛的收集各类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员工的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项目由部门(车间)每月25日负责收集上交管理办公室,也可随时上交管理办公室。3、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项目在实施奖励时就高不就低。4、属于集体共同完成的项目,其奖励按各人贡献大小合理分配,不准平均分配,并将分配情况上交管理办公室备案。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