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及保障公司员工、国家财产、用户车辆安全,杜绝发生维修车辆安全质量事故、人身安全事故,维修站所有从事维修操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安全操作规范:一、机电维修安全操作规范:1、所有维修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以及车辆相关工艺进行维修保养,严禁违背相关标准和工艺。2、维修车辆严格按照《GB/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GB18565-2001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进行维修保养和质量检验。3、严禁未经许可的人员进行车辆驾驶、车辆外出路试,禁止学徒工进行车辆启动操作。4、所有涉及拆装燃油系(清洗气门)、燃气系、拆装更换正时带、总成件、气缸盖维修部件的必须先断电再进行维修操作。5、启动车辆时应检查档位是否位于空挡或停车档,严禁在车外启动车辆。6、严禁未经许可人员操作举升机,举升车辆没有处于安全锁止状态不能进入维修车辆下方维修。7、严禁未经许可学徒进行涉及安全件(制动系、方向机、发动机、变速器)的拆装或维修,许可学徒进行维修的必须有组长或熟练工的指导下才能操作,严禁单独操作。注:学徒(实习生,未满六个月学徒)8、严禁将维修工具、备件、抹布、易燃物品、放置在车辆上,特别是机舱内和电瓶上。9、所有维修车辆拆装轮胎后,严格按照拧紧力矩(90±10N.M)使用扭力扳手进行操作,单据必须注明轮紧人员。委外更换、维修轮胎必须由班组进行审查紧固;钣金涉及需要拆卸轮胎的必须由机修班组操作。10、维修车辆涉及安全件的建议维修项目必须告知客户,并且单据和电脑要备注,客户签字确认。11、所有维修车辆涉及安全件的必须严格实行“三检制”(自检、互检、专检)。12、严禁维修车辆采用“化清剂引燃方式”进行操作。13、严禁将汽油、化清剂、香蕉水等及其他油类随地乱倒。14、严禁车辆发动状态进行拆装燃油燃气管路和使用化清剂清洗高温部件。(特别2是三元催化器附近)15、严禁车辆发动状态使用抹布进行擦拭清洁发动机及附件。16、严禁将工具、零部件等放置在举升机臂腿上。17、所有燃油系统清洗(免拆洗)车辆必须有人现场看守,严禁无人看守。18、严禁使用或操作有故障的设备和举升机进行维修作业。19、严禁在车间内高速行驶、试制动性能,车辆摆放在规定区域内,严禁在通道维修车辆。20、严禁维修场地地面区域内有油水,要保持地面清洁。21、严禁在车间内吸烟,要及时发现制止客户吸烟。22、严禁使用明火做照明或其他用途。23、报修车辆维修费用应有业务室统一报价,严禁维修人员私自向用户报价。24、拆卸CNG气瓶前应先将气体放净后再进行拆卸,放气体应选择在通风的空旷地方无明火处,并且要专人看守。25、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26、维修CNG时涉及拆装相关部件时必须先关闭气瓶阀,将管道余气燃烧完再进行相关维修或拆装。27、严禁使用滑丝螺栓,特别是涉及安全部件的螺栓。(轮胎、方向机、制动系)28、严禁工作灯在不使用情况下或无人看守下长时间打开不关闭。29、严禁客户携带小孩进入车间或维修车辆周围,特别是举升车辆下方,班组发现后要及时建议客户到休息区等候。二、钣金维修安全操作规范:所有维修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以及车辆相关工艺进行维修保养,严禁违背相关标准和工艺。1、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按照电焊、氧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2、严禁无电焊工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电焊操作。3、严禁不穿戴劳动保护品进行电焊、氧焊操作。4、事故车辆维修、二氧化碳保护焊、电焊、氧焊维修时必须先将电瓶断电后再进行维修操作。35、严禁将氧气乙炔管压在车下,缠绕在杂物中,与电线堆放在一起。6、严禁将铁锤、撬棒、易燃物品放置在发动机舱内或电瓶上。7、严禁未经许可的人员进行车辆驾驶、车辆外出路试,禁止无驾照人员进行车辆启动操作。8、严禁使用举升机时只架一支臂腿举升车辆。9、严禁未经许可人员操作举升机,举升车辆没有处于安全锁止状态不能进入维修车辆下方维修。10、使用千斤顶抬高维修车辆倾斜度不能超过30度。11、对于校正焊接大梁车辆严格按工艺进行修复焊接,严禁虚焊和不作防锈处理。12、严禁发动车辆进行电焊、氧焊、敲校作业。13、严禁使用二氧化碳保护焊、电焊、氧焊时相关部位及周围存在易燃物易爆品,操作时要有防护措施。14、严禁拆下油箱内有燃油,必须使用专用油桶进行储存,并且要放在无明火的安全处。15、使用手砂轮时必须戴防护镜,砂轮飞向不能朝向人或车辆。16、严禁将工具、氧气乙炔管、零部件等放置在举升机臂腿上。17、严禁学徒进行关键部位校正和焊接,特别是大梁的更换或焊接,必须由组长或熟练工进行维修。18、使用完氧焊后应立即将氧气瓶阀和乙炔瓶阀关掉,将气管收回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三、油漆维修安全操作规范:所有维修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以及车辆相关工艺进行维修,严禁违背相关标准和工艺。1、严禁烤房内留存废纸、香蕉水、除油剂、稀释剂、速干剂、固化剂、油漆等易燃易爆品。2、严禁使用红外烤灯烘烤与维修无关的物品,车辆烘烤时按要求进行操作,要有人员看守。3、严禁将废油漆、香蕉水等危险品倒入地沟或其他未经许可的地点,必须按要求倒入指定收集桶内。44、严禁将防护废纸、砂纸、腻子、除油剂、稀释剂、速干剂、固化剂遗留在车辆内或乱堆放在未经许可的地方。5、烤漆房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每周必须进行全面清洁。6、车辆喷涂烘烤完后应及时将车辆移走。7、使用的相关油漆辅料(油漆、固化剂、香蕉水、稀释剂、速干剂)应及时盖上盖子,严禁敞开不盖盖子,使用后应及时放回专用存放处。8、严禁在油漆车间和烤房内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对于客户吸烟的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9、对于事故车辆修复焊接部位必须进行防锈处理。10、油漆辅料存放工间禁止使用其他电器设施及影响安全的易燃源。11、进入烤漆房喷涂操作必须穿戴防护用品,身上不能携带易燃易爆品(打火机)。12、严禁未经许可的人员进行车辆驾驶,禁止无驾照人员进行车辆启动操作。四、考核措施1、如违反上述条款,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责任人30-200元的处罚;2、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理;3、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主要指发动机、变速箱等总成件损坏、损失金额超过5000元、涉及安全的零部件如轮胎未紧固、制动、方向出现问题、火灾等,给予直接责任人500-2000元的处罚,并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降职、辞退等处理,对部门第一管理者及涉及的相关人员交安委会讨论处理。五、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