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流程一、民主评议: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结果(表册、会议记录)。二、支委讨论: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分析讨论,初步认定不合格党员(会议记录)。三、核实取证:(调查核实)①通过走访、座谈、约谈本人等方式深入调查(原始记录),形成书面材料。②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党员处置意见。四、支部提议:支委会根据多数党员的处置意见,结合调查核实情况,形成书面提议。五、党委预审:党委(系统)对支部的书面提议、前期相关记录和资料进行预审,并召开党委会议,形成初步处置意见(对拟作出劝退、除名的,报区委组织部预审)。六、讨论表决:①召开支部大会,按照通报情况、被处置党员申辩、投票表决的程序进行(会议记录)。②通知拟处置对象参会时,应2名以上正式党员在场;如果拟处置对象拒绝参加,放弃申辩的权利,支部大会仍可作出处置决定。③参会党员必须占应到会人数的一半以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半数以上方能通过(保留原始票,票样附后)。④对支部大会的决议,被处置党员应签字,拒不签字的,不影响处置决议生效。2⑤报党委(系统)审批(支部要形成完整的书面材料)。说明:一是下达会议通知时,须有2名以上正式党员在场;二是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可在会议现场电话公开征求意见,不得委托他人投票;三是有以下几种情形者,经报党委(系统)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①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七、党委审批:党委(系统)审核党支部上报的书面材料,并召开党委会议,形成最终处置结果。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党委(系统)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党委(系统)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报区委组织部审查批准。八、党内通报:党支部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党委(系统)的决定九、组织谈话:①党支部书记连同基层党委派出人员对不合格党员谈话,将党委(系统)的批复通知本人,并进一步做好思想转化工作②对受到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党支部要通过教育培训、结对帮扶、定期考察、党员定期汇报等措施促其改正。限期改正一年期满,党支部对其进行评议,根据改正情况作出相应决议,按程序上报审批③对被劝退、除名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十、立卷归档:党委(系统)将调查报告、民主评议表、处置结果等相关资料上报区委组织部备案。3永定区_____党委(系统)_____党支部处置不合格党员征求意见表填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姓名处置意见备注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如“张三”注:请在姓名后相对应的空格内打“√”。此表仅适用于投票表决前的征求意见,可开会统一填报,也可个别填报。4永定区处置不合格党员投票表决票样________党委(系统)_________党支部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姓名拟处置意见是否赞成拟处置意见赞成不赞成如“张三”限期改正√注:请在姓名后相对应的空格内打“√”,弃权则投票无效。永定区处置不合格党员花名册填报单位:年月日序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家庭住址本人成份文化程度入伍年月入党年月备注123456789101112注:备注栏说明处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