拌合站环境水土保护管理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监理实施细则》及相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施工现场的治理力度,打好防治施工工地环境治理的攻坚战,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拌合站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工作,根据有关法规、标准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环境目标、指标1、环境管理目标:①噪声排放在居民聚集区符合国家标准;②控制现场扬尘,易扬尘的粉状物料库存或覆盖;③生产生活污水排放和处理尽量远离居民生活区和水源地;④建筑垃圾处理尽量减少环境污染;⑤防止火灾、爆炸事故;⑥运输减少污染。2、环境管理指标:①施工现场场所噪声白天控制在85分贝,夜间55分贝;施工现场粉尘排放PM10(可吸入颗粒物)值年平均≤0.15mg/m³,日平均≤0.25mg/m³;②生活生产污水排放PH值(酸碱度)6-9,COD值(化学需氧量)≤120mg/L。③拌和场所有施工工程全部达到“五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即:工地砂、石材料必须百分之百防扬尘(覆盖),出土车辆必须百分之百冲洗车轮,混凝土运输道路必须百分之百洒水压尘,生产污水治理排放必须百分之百达标。二、具体措施拌合站施工现场要积极采取以下措施,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环境污染。(一)防治扬尘污染1、拌合场施工现场要有专人负责保洁,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冲洗清扫。遗留下来的混凝土、砂石需要集中存放的,要采取覆盖或者固化措施。2、水泥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要在库房内存放或者严密遮盖。3、拌合场施工现场设置的搅拌机,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4、拌合场的砂、石材料的运输、转运、上料,必须按照防尘要求进行堆放和控制。(二)防治噪声污染1、拌合场的选址尽量远离居民区和水源地,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应设置隔音设备。2、进行夜间施工作业时,应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系做好周边居民的协调工作,并公布施工期限。(三)防治水污染1、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辆清洗处要设置沉淀池。清洗搅拌机和运输车辆的污水,未经沉淀处理不得直接排入排水设施或河道,而且排放必须达到标准。2、拌合站使用的油料必须有防止泄漏和污染的措施。(四)防治固体废物污染1、清理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抛撒。2、施工垃圾要按照规定及时清运消纳。车辆运输砂石、水泥、和垃圾的,要按照《关于禁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撒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撒。3、搅拌剩下或抛撒的混凝土,必须进行集中处理,严禁造成环境污染和土壤污染。三、拌合站的环保管理1、在拌合场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卫生设施,经常进行卫生清理,保护好拌和场周边的花草、树木,美化生产环境。2、施工现场的产生的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要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堆放,统一处理。3、加强用水管理。施工用水不得随意倾倒在河道内和水源带,必须利用临时排水系统排入污水沉淀池内进行处理,防止水资源污染,危害农田、水利、饮水和影响旅游区的环保建设。4、拌合场修建的厕所或化粪池,应派专人清理打扫,并定期对周围喷药消毒。5、对有害物质(如燃料、废料、垃圾等),按规定处理后,运至环境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进行掩埋,防止对动、植物造成损害。四、惩罚措施环保部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到拌和场进行检查,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不力或落实不到位的人员,一律要求停工整改,待整改合格后方可施工、对于严重违反环境保护工作并造成极大损失的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