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权交易与制度创新——对中国开展产权交易的理论分析南开大学金融学系李学峰原文载于《财经问题研究》1995年第11期目前,中国的产权变革已达到这样的一个临界点,即彻底打破传统企业产权制度的同时,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如何推动企业改革尽快跨跃这一临界点?理论界和实际经济部门都提出了不少好的政策建议。然而,综观目前占主流地位的各种改革方案,都不约而同地忽视了-个重要的改革措施一一产权交易。产权交易,其最大的功能在于制度创新,它既是冲破传统企业产权制度弊端的需要,同时又是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的重要措施一、冲破传统企业产权制度的弊端需要产权交易中国正处在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联在一起的传统企业产权制度是导致资产运作僵化、效率低下的深层原因。中国开展产权交易,其必要性之一即在于它是冲破传统产权制度的重要措施。中国传统企业产权制度存在着自身不可克服的三大弊端。〈一〉传统企业产权制度弊端之一:财产关系封闭性现代经济学理论揭示,只有当各种资源的替代相转换率等于各自的市场价格的比率时,资源的配置才会达到最优状态,即所谓帕累托最优〈ParetoOptimum〉。由于市场情况瞬息万变,消费者需求和消费者嗜好不断发生变化,企业技术创新不断涌现,新型产业不断崛起,以及企业经营成效不断转换等诸种因素的作用,帕累托最优状态不是一成不变的静态均衡状态,而是一个动态均衡。它要求社会资源以市场信号为导向进行持续的瞬时调节,从收益低的企业和行业流向收益高的企业和行业,这就向企业的产权安排提出了开放的要求.这种开放性有两重涵义:其一是同一行业可以容纳不同的财产关系,或者说,不同的投资主体可以共融于同一企业之中;其二是资产存量和增量在不同企业之间可以进行横向流动。但是,在传统企业产权制度下,全民所有制经济是一个自上而下的封闭的系统.在这一系统中,不仅一切国有企业的财产具有直接性,即采取直接国家财产的形式,而且资产来源也具有纵向性,即国家通过行政手段把资金集中起来,又通过行政手段把资金无偿地划拨给企业2用于投资。这种财产结构造成了以下三个层次的封闭①。封闭I:国有企业内部财产关系的封闭性。在传统企业产权制度下,企业内部的财产关系是纯而又纯的:无论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还是私人企业,各类企业中每一个企业内部其资产都是清一色的。在国有企业内部则是全民资产的“一统天下”,不仅拒绝个人股份、外商股份等非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的财产渗入,而且连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也拒纳于其间。封闭Ⅱ:国有企业之间财产关系的封闭性。在传统企业产权制度下,国有企业的财产包括存量资产和增量资产在横向之间是凝滞的,更谈不到通过市场联络在一起,彼此之间处于一种完全孤立、隔绝的状态,缺乏横向阔的渗透、参与、融合与贯通。封闭Ⅲ:由国有企业之间封闭性导致的地区封锁和部门封闭。由于传统国有企业的资产来源具有纵向性的特点,造成企业的上级一一或是部门,或是地区一一相互分害。从而使国家所有制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部门所有制”和地区所有制。这也是近年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新机制之所以难认正常发育的深原因之一。以上所述即是传统企业产权制度的财产关系封闭性弊端。(二〉传统企业产权制度弊端之二:资源配置“内部化”现代产权经济学揭示,企业和市场,二者都是配置资源的重要机制。在资源通过市场配置所需要交易成本(TransactionCosts)比较高的时候,资源配置活动就内部化到企业之中,由企业进行。但是,企业内配置资源也需要成本——组织成本(OrganizationCosts〉,如果组织成本高于交易成本,资源配置就应经由市场进行。因此,企业的规模不能无限扩张,企业规模的边界处于边际组织成本与边际交易成本相等的那一点上。然而,在我国传统企业产权制度下,整个社会被当作一个大工厂,这实际上是把一切经济活动都内部化到这个社会大工厂中进行。且这种国有国营、将所有经济活动都内部化到一个“企业”(即社会大工厂)内的作法虽然使市场交易成本减少,但却使企业内的组织成本高昂起来。社会工厂内组织成本的高昂主要是由两个原因造成的:一是缺乏恰当的信息机制,使信息成本高企;二是缺乏恰当的激励机制,使监督成本高昂。就前者来看,信息成本之所以高昂,是由于存在信息的非对称性(InformationAsymmetry)。所谓信息非对称性,指的是契约关系(或谈判关系〉中的一方在某一方面掌握着私有信息(PrivateInformation)这些信息只有他自己掌握,另一方则不了解。如社会工厂内的人掌握有关生产方面的信息,而处于①关于企业产权封闭性问题的详细分析,请参见常修泽等著:《现代企业创新论——中国企业制度创新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3厂外的政府则无法真实了解该方面情况。这种信息非对称性产生两个结果:一方面,政府为掌握足够的对社会大工厂进行组织管理的信息,就必须深深介入到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中去,从而造成对企业的严重干预;另一方面,由于政府无法掌握企业私有信息,从而极易诱发政府的决策失误。这两种结果都造成了信息成本的高昂。就激励机制来看,在传统企业产权制度下资源配置是在整个社会大工厂内以计划方式进行的,资源配置决策由代表社会整体利益的中央计划机关集中作出,并通过按行政方式组织起来的社会全体成员加以执行。这就要求社会的一切成员和组织,都只是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规定的计划任务,而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但在现实中这是不可能做到的。在经济运行的现实中,每一个经济活动当事人,包括计划的制定者在内,都有他们自身的、同整体利益不完全一致的利益和目标函数。这种情况的存在,加上上文我们分析的信息不对称性,就使得每个经济活动当事人产生了偷懒(Shirking)相搭便车(Freerider)行为。为了克服此类行为的存在,强化对经济当事人的激励和监督,中央当局的唯一的办法是强化、细化行政命令,如归国家制定十几项甚至几十项计划任务指际相考核体系,命令企业必须完成。这种行政命令式的激励机制,意味着政府代替企业进行经营,从而使企业不能根据具体的生产情况和需求状况安排和组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也没有创新的条件和意识,从而进一步加大了监督成本。总之,在传统企业产权制度下,“社会工厂”式的产权安排抛弃了资源配置的重要机制一一市场机制,从而使得一切资源配置都“内部化”到行政系统内部,造成了整个社会经济运作的组织成本异常高昂,经济效率低下。(三)传统企业产权制度弊端之三:经济戚本外部性所胃外部成本,实质上是一种社会成木,或者说是一种某个当事人的个人行动给他人带来的或由他人承担的损害。根据现代产权经济学的分析,一个经济当事人的活动可能给他人带来的损益影响要成为一种外部性是有条件的,它可以由下述两种情况之一导致。一种外部成本可能由某种活动的不可避免的“溢出效应”而引起,如果阻止这种溢出效应的成本太高以至于不值得时,外部性就存在了,如火车溅出火星导致农田失火,失散的牛群毁坏邻近的庄稼等都会导致此类外部性。另一种外部性是由于法律上禁让自愿谈判导致的,一旦造成这类外部性,产权安排中就包含着让一方非自愿承担相应义务的强制性。我国传统产权制度的弊端之三即来源于这后一种外部性。这里我们说的我国传统企业产权制度经济成本的“外部性”,是指劳动者个人追求效用最大化行为及企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行为对于全民资产或国有资产所产生的外部性。在传统企业产权制度下,劳动者工资不能随企业效益均加而增长,劳动者行为倾向于追求闲暇最大化,4出工不出力的现象普遍存在;企业为完成计划指标及实现局部利益最大化,向上级争投资、争项目。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企业自主权日益扩大,但传统企业产权制度并未从根本上打破,致使国有资本运行所承担的外部成本不但没减少,反而有增加的趋势:收入分配向个人倾斜;企业亏损照发奖金工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等灰色消费迅速膨胀等等。上述情况说明国有经济运行过程中存在着至今未能解决,反而愈演愈严重的外部性,其特征即是个人成本公有化,公有收益个人化;局部成本国有化,国有收益局局部化。要克服传统产权制度下存在的三大弊端,就必须开展产权交易,他们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就财产关系“封闭性”来看,其三种表现形式概括为一句话,即国有资产的不可流动性。要使我国的资源配置能够在动态中达到帕累托最优,就必须打破传统企业产权制度的财产封闭性,使国有资产流动起来。而达到此日的重要方式之一,即是把国有企业推向产权市场.开展产权交易。通过产权交易,使企业内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乃至整个企业作为商品流动起来,从而一方面使同一企业中溶合进不同的财产关系,另方面又使资产存量和增量得以在不同企业之间进行横向流动。这无异于是对传统企业产权制度的一次革命性创新。就资源配置内部化来看,这一弊端的实质是扭曲地以行政性社会大工厂去取代市场。因此,克服传统企业产权制度的这一弊端,就需要培育市场,把行政企业塑造成市场型企业,实现现代市场和企业科层的新组合,以市场作为传递信息,激励企业和配置资源的基础手段和机制。而把企业推向市场,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其题中之意就要求把企业也要推向产权市场,启动产权市场机制,使一切资源〈如消费性资源、生产性资源等〉都可在各自的市场〈如产权在产权市场〉中得到配置。可见,产权交易是冲破资源配置内部化的重要措施。就传统产权制度的第三个弊端一一经济成本外部性来看,前文已指出,其根源在于产权的不可交易性。因此,要将外部成本内部化,其直接的要求就是要允许产权交易。根据德姆塞茨(1991)的解释,所谓外部效应的内部化,是指一个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使所有相互作用的人都承担这些效应的过程,它通常是产权的变迁过程。这里所谓的产权变迁及外部成本的内部化,其实质就是产权由不可交易转向可以交易,因为正是对产权调整的阻止,对权利可交换的禁止,才妨碍了对外部性问题的克服。总之,开展产权交易,这是冲破中国传统企业产权制度的重要措施。二、产权交易是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的重要措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解决市场主体问题,即要有一个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微观基础。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命题,我们认为,此处所谓现代企业制度就是适应社会主义5市场经济的要求,按照国际惯例,寻求一种能实现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组织制度载体。而这样一种组织制度建立的前提之一,即是产权交易的开展。〈一〉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和最佳配置要求产权交易改革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其核心内容即是在于明确企业的产权主体,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产权的分离。我们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真正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一方面,应沿着寻求代理(SeekingAgent〉这一思路进行,通过层层代理,以求使国有企业的直接产权主体得以最终落实。因为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的最显著特点之一就是企业本身不能作为资本的所有者,而只能作为代理人拥有法人财产权,从而形成原始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平衡机制与权利制衡机制。另一方面,我们应认识到,在单姓出资者〈如国家〉寻求代理人的过程中,其拥有的资本量越大(这在现实中既可表现为国有企业规模上的巨大,又可表现为国有企业数量上的众多〉,监督与约束的成本就越高,从而增大代理费用。这就要求我们在沿着委托一代理这一思路进行直接产权主体定位的同时,应以产权交易为手段实施产权多元化改造,从而既使产权主体得以明确,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和最佳配置,又使委托一代理成本得以降低。(二〉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的产权清晰化也要求产权交易产权交易发生于产权交易市场,而产权交易市场不是盲目发展的无序市场,而是严格规范的有序市场。正是在这种规范化市场中,才能明确划定资产在使用中受益、受损的边界及其补偿原则,解决在资源稀缺条件下人们竞争性利用资源所发生的利益冲突,形成竞争性市场的一种利益约束机制。另外,由于在培育产权交易市场的过程中,产权损益边界也得到明确的界定,因而每个经济当事人都不能通过违法损害他人而增加自己的利益,而只能在保障其他所有者权益不受损害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