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018年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指导意见关于转发《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工委,区委直属党委、总支:近日,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提高基层党组织运行规范化水平提供了基本遵循,同时,市委组织部要求,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明确如下要求,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切实高度重视。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确保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和任务的基本依托。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正在深入开展,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其中的重要任务,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高度,把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和严格执行按期换届制度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设置和运行科学化水平。二、严格工作标准。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换届工作政策性、原则性强,各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组工干部要加强对《指导意见》的学习贯彻。各工委、区委直属党委(总支)要认真组织学习,在加深理解领会的基础上,抓好贯彻落实。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根据所属基层党组织实际,明确具体措施和安排,开展相关工作,要通过检查、指导、调研等方式推动落实,确保所辖党组织设置和运行符合规定。要把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作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要严格规范换届工作,对不严格执行规定、不按期换届的,要及时进行整改,违反机关纪律规定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责任。各级党组织调整设置和换届选举要报送上级党组织审批,各工委、区委直属党委(总支)所属党组织调整设置和换届选举情况要及时报送区委组织部备案。三、规范组织建设。要把党组织有效覆盖作为基础性工作,按照“应建尽建、全面覆盖”的原则,运用灵活多样的组建方式,加强基层党组织组建工作,系统规范党组织的设置,努力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2/7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要摸清底数,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所属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组织设置和换届选举工作台帐,并结合党员组织关系排查,进一步完善党员台账;要深入分析,按照《指导意见》及时调整党组织设置,该新建的要新建、该更名的要更名、该合并的要合并、该降格的要降格、该撤销的要撤销;要建强班子,严格按照党组织班子配备的要求,选优配强班子成员;要理顺关系,对隶属关系不顺的,要及时做出调整,涉及跨行业、领域、区域的,要及时报区委组织部并加强对接沟通;要规范运行,严格按照时间期限进行换届选举,严肃认真地开展“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认真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要强化严格按党章党规办事的意识,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和运行,使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换届选举制度真正严起来。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所属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按期换届情况逐一进行排查,基层党组织同时进行自查,要查明情况,分析原因,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区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单位抓好督促落实,对各级党组织设置和换届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指导意见》落到实处。各工委、区委直属党委(总支)要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填写相关表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抓紧整改落实,原则上18年11月底前要完成整改。各工委、区委直属党委(总支),请于18年11月底前将所属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换届情况自查报告、开展专项检查情况(附件2、3、4)报送区委组织部,自查报告内容应包括所属基层党组织设置现状、按期换届情况、主要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等。联系人:左泽东联系电话:88699809电子邮箱:政务网区委组织部组织指导科邮箱附件:1.中共XX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指导意见》2.XX区基层党组织设置隶属树状图3.XX区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统计表4.XX区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专项检查统计表中共XX市XX区委组织部18年7月18日附件1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指导意见为规范和改进基层党组织设置,提高基层党组织设置的科学化水平,更好地发挥全市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就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以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为依据,着眼于保持3/7党的基层组织的严密性和完整性,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确保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科学合理、隶属关系具体明确、组织运行规范有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坚强组织保证。2.基本原则。基层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的要求开展设置工作,努力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优势;坚持依规设置和创新设置相结合,既要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开展设置工作,又要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和工作机制,充分激发基层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解决基层党组织设置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二、规范基层党组织的设立3.严格设立标准。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确定组织形式。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正式党员人数3名以上、不足50名的基层单位,可成立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党支部可成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50名、不足100名的基层单位,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基层单位,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100名或50名,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但要从严掌握。4.规范设置要求。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必须以党的组织关系为基础,不得设立没有党员的“空壳”党组织。新成立单位在组建中应同步建立党的组织,并及时将所属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接转到新建党组织管理。理顺和明确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三种组织形式之间的关系,党委下面可设若干党委、党总支及党支部,党总支下面应设若干党支部,党支部下面可根据实际需要,划分若干党小组。5.坚持动态调整。根据党员人数变化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党组织设置。对于党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下属党组织较多、党建任务较重的,应及时升建党委、党总支或重新划分党支部。对于因机构改革、职责任务调整等原因,不适宜保留党委或党总支建制的,应及时调整为党总支或党支部。6.完善农村党组织设置。农村以行政村为主设置党组织。遵循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律,加快推进农民合作社、专业协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电子商务机构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党建工作,符合条件的要建立党组织。适应农村城镇化建设带来的村庄存在形态变化,采取“村村联4/7建”、“村企联建”、“村居联建”等方式调整优化党组织设置,探索完善村转社区、村居并行社区和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模式,加强城乡结合部、开发区、搬迁村、新建住宅区、外来流动人口集聚地等党建工作。7.完善社区党组织设置。在依托社区设置党组织的同时,在片区、楼门、网格等建立党组织,在社区居民中按照志向相投、兴趣相近、活动相似的不同群体建立党组织。推进区域化党建,可以由街道、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内单位党组织共同组建区域性党组织,也可依托居民区、商务区、开发区等组建区域性党组织。8.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设置。适应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要求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新变化,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设置,健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党组织。坚持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前置条件,根据不同类型混合所有制企业特点,明确党组织的设置方式、职责定位和管理模式。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者具有实际控制力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其他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9.完善高等学校党组织设置。普通高等学校设党委,院(系)级单位设党委、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院(系)以下单位一般按照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机构相对应设置党支部。适应高校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学科设置、办学形式新变化,积极探索以学科组、课题组、实验室和创新团队为基础设立党支部的新形式。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民办高等学校一般设党委,院(系)级及以下单位党组织设置形式,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确定。10.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设置。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条件成熟的,要单独建立党组织。规模小、党员少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可以本着就近就便原则,联合建立党组织,但要合理控制联合党组织的覆盖单位数量,确保有效覆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相对集中的各类开发区(园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等,可以打破单位界限统一建立党组织。新成立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具备组建条件的,登记和审批机关应督促推动其同步建立党组织。鼓励基层在不违背党组织设置基本原则和党内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特点,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因地制宜设立和调整党组织设置。11.完善临时党组织和流动党员党组织设置。为完5/7成某项临时性任务而成立的临时单位、临时机构、短期学习班等,经县(团)或相当于县(团)以上党委批准,可以成立党的临时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临时党组织随临时单位的撤销而自然撤销。在流动党员较为集中的社区(村)、项目工地、商务楼宇和集贸市场等,可专门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流出地党组织可在外出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党组织,依托驻外办事机构党组织或委托流入地党组织进行管理,条件成熟后及时移交流入地党组织管理和领导。三、规范基层党组织的隶属关系12.明确隶属关系确定原则。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确定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党组织隶属关系要具体明确,一个基层党组织只能隶属于一个上级党组织。13.理顺农村和社区党组织隶属关系。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原则上以属地管理为主。行政村内的党组织,一般应由所在村党组织管理。跨区域成立的新建党组织,由上级党组织明确隶属关系。市和区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建立的党组织,除中央、市委另有规定的以外,受乡镇党委领导。14.理顺机关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机关党组织隶属关系,应充分考虑机关党建工作的整体布局和均衡开展。机关党组织在上级党的委员会或者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本部门党组(党委)的指导。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部分业务管理垂直性较强的机关党组织可由市委、区委有关部工委归口管理,也可由本部门党委管理,同时接受同级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指导。15.理顺国有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国有企业党组织以资本为纽带确立党组织隶属关系。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由控股方党组织管理。国有参股并具有实际控制力的企业党组织,一般由具有实际控制力的国有企业党组织负责管理。国有资本参股的企业,按照“便于党员教育管理、便于党员发挥作用和实际工作需要”,由出资各方合理确定隶属关系,城市公共服务类、特殊功能类企业,一般不实行属地管理;竞争类企业可根据需要实行双重领导,但要将属地管理与企业系统管理有机结合,加大系统指导力度。国有资本完全退出的企业,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做好退出企业党组织与所在地党组织关系的协调、接转工作。16.理顺中小学和民办高等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中小学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所在区委教育工委。民办高等学校党组织关系一般隶属于所在区委教育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