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C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目录序号名称编号页码1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2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3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4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5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6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7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卫生管理制度10产品留样管理制度11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和考核办法12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13库房管理制度14清洗消毒制度15洗手消毒程序16化学品使用制度17企业诚信制度18虫鼠害控制程序19食品安全应急预案20食品添加剂使用及管理制度21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22产品标识及追溯管理制度23不合格管理制度24员工培训管理制度25食品安全知识培训26废弃物管理制度27产品冷链运输管理制度28设备维护保养制度29食品安全防护控制制度21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确保进入生产环节的原辅料、包装物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料、食品添加剂、包装物非预期使用,把好食品安全的第一关。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与生产有关的所有原料(含食品添加剂)、包装物验收过程。3、职责3.1供应部:负责在采购前向供应商索证并存档,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具有所提供原料的许可单元)、第三方检验报告,并确保在有效期内。3.2品控部:负责对原辅材料、包装物进行检验,依据检验结果判定是否合格,并对不合格物料进行处理。3.3生产中心原料库管员:负责货物的接收,并区分待检品、合格品和不合格品。4、流程4.1供应部对供应商三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第三方检验报告)查验无误后,下订单订货。4.2原料到货后库管员负责安排卸货事宜,将未经过检验的原辅料加“待检”标识;同时通知化验室取样。4.3化验员接到取样通知后,立即到现场,根据《原辅料进厂检验规范》的有关要求,以每次进货每个生产日期为一个批次取样检验,同时提供到货批号给供应部,由供应部向供应商索要批次检验报告,交由化验室存档。4.4检验完毕后,签发《原料进厂检验报告单》或填写《包装物检验记录》,同时在《原料检验验收单》或《包装物检验验收单》上填写检验数据和检验结果,转给品控经理审批。4.5检验结果完全符合要求时,品控经理直接签字放行;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品控经理对不合格结果进行分析,以决定退货或让步使用。让步使用时需说明理由,必要时报总经理签字审批。5、记录保存职责5.1供应部负责三证存档,三证保存期限为2年。5.2品控部负责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单,以及让步使用记录的存档,保存期限为2年。35.3生产中心负责原料验收单、包装物验收单的存档,保存期限为2年。6、相关记录《原料进厂检验报告单》《包装物检验记录》《原料检验验收单》《包装物检验验收单》《不合格处置单》《纠正和纠正措施处置单》42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1目的为使直接影响最终产品质量的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确保产品质量满足规定要求,必须对生产过程进行有效控制。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生产过程中在工艺、设备、质量、计量、半成品流转、安全生产及生产现场环境方面的管理控制。3职责3.1生产部负责生产现场管理的协调、安排及布置工作以及生产现场管理中各工段的相关工作。3.2办公室负责公司内现场管理中道路的施工、车间周围清洁等相关工作。3.3车间、班组负责工作区域的现场管理工作。4控制程序4.1工艺管理4.1.1关键部位、关键设备、重要工序要做到定人、定机、定责。4.1.2严格做到按工艺标准生产,操作工要会看懂工艺标准、作业文件,发现问题和疑问及时处理,生产前对设备进行检查,必要时进行重新清洗,合格后方能投入生产。4.1.3合理使用设备,保持良好的精度和技术状态。4.1.4严格执行工艺文件的规定程序,更改手续必须齐全,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4.1.5车间内工器具按规定区域摆放整齐,不同清洁程度的工器具分开摆放,工具与量具分开摆放。4.1.6实施定置管理,在制品按各自定位分类摆放,不得将工作场地作堆放区域。4.2设备管理4.2.1要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4.2.2操作工要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认真检查、擦拭设备各个部位、保持设备和电器控制装置内外整洁、设备各表面、内外滑动面无漏水、漏油现象。4.2.3凡生产设备和电器控制装置内外整洁、设备各运动面、内外滑动面无漏水、漏油现象,按设备规定要求,及时加注润滑油。54.2.4凡一班制生产的设备实行专人专机制,做好设备运行记录,二班制生产设备实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4.2.5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工作,使操作者都明了和做到“三好”“四会”。4.3质量管理4.3.1严格贯彻执行“三检一隔离”,三检:即首检、巡检、完检。一隔离:即对不合格品、半成品实行隔离。4.3.2关键控制点的工序,应严格按关键控制点文件的要求进行加工生产,并认真填写好《关键控制点的监控记录》,使产品加工始终处于受控状态。4.3.3对各工序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对产品加工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要有原始记录。4.3.4生产过程中各工序的合格品、废次品、返工品、报废品要分开堆放,并给予明显的标识,返工的产品应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转序。4.4计量管理4.4.1生产过程中所需量具必须保持完好,量具使用应在有效检定时间范围内。禁止使用已超过检定时间的量具。4.4.2操作工使用量具,应经常校对零位,量具不能与其它工件混放在一起。4.4.3检验员操作工所使用量具应按规定周期送检,并有合格证明,无合格证不得使用。4.4.4检验员和操作工的量具不能共用、混用。4.5生产管理4.5.1生产过程中,操作工每天的产量要有专人核实,不得有误。4.5.2车间内部应建立台账,对操作工每天的生产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日报。4.5.3半成品、在制品转序必须注意转序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不得将不合格品进行转序加工。4.5.4在制品加工过程中,按照各工序规定的工位器具存放区域进行存放及堆放。存放区域要有明显的标志,流转搬运周转时防止跌落、混杂等。4.5.5在车间内流转的在制品,应做到账物一致,准确率应达到95%以上,并做好月报报送相关部门。4.6安全生产现场管理4.6.1生产过程中必须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遵守安全守则,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的各项制度。64.6.2生产操作现场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员工须穿制定工作服上岗,不准穿拖鞋、裙子、短裤、赤膊进入生产现场,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车间。4.6.3生产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机器时,注意力要集中,专心致志。4.6.4生产作业完毕,应将电源、火源、水源切断后,方可离开。4.7生产现场环境管理4.7.1生产现场应保持环境清洁,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烟头、无杂物等要求。4.7.2生产车间现场通道标志要明显、车间道路要畅通、整洁,材料在制品要定位摆放整齐,不得占道。4.7.2生产作业现场严禁私自存放个人物品。5相关记录《纠正与举证措施处置单》《蒸煮灭菌记录》《监控记录》《卫生检查记录》《消毒检查记录》73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1、目的:出厂检验是食品生产中的最后一道工序,是食品生产者能够控制的最后一道关卡。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有责任、有义务对自己生产的食品检验,确保出厂食品合格、安全。2、职责:品控部化验室负责最终产品的检验。3、工作程序:3.1最终产品的检验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满足要求重要手段,必须严格按产品标准检验要求进行检验。3.2化验员对最终产品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3.3与最终产品相关的检验未完成或未通过时,不能进行产品的最终放行。3.4如有合同要求时,应与用户和第三方一起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必须得到解决后才能发货。3.5当某些检验和试验项目本单位不能进行时,由品控部负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3.6每次检验,化验员都应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记录应及时、完整、清晰,应能准确地反映出最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3.7化验员应得到质量负责人的授权,并在授权的检验范围内实施质量检验。4、出厂检验记录4.1分类:出厂检验记录由《出厂检验原始记录》和《出厂检验报告单》组成。4.2《出厂检验原始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所有检验项目指标及过程记录,以及检验人、复核人签字。4.3《出厂检验报告单》应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项目数据、检验结果判定,检验人、复核人签字,以及授权放行人签字。5、放行5.1检验结果显示合格的产品,由授权放行人签字直接放行。5.2检验结果显示不合格的产品5.2.1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的,判定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5.2.2理化指标不合格的产品,可按照相关的标准扩大抽样,进行复测。85.2.3对于其他方面的不合格(如外观、标签不合格等),不属于产品内在质量缺陷的,可以通过与顾客沟通决定是否可让步放行。5.3不合格品处置5.3.1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的产品,不得放行。5.3.2所有不合格品的特殊放行均需要经过授权人的批准,必要时需经过顾客的批准方可特殊放行,同时需要保留相应的放行证据。5.3.3不符合特殊放行标准的不合格品,在进行处置时,需要保留相应的销毁证据。6、记录保存期限所有记录需保存2年。7、相关记录《出厂检验原始记录》《出厂检验报告单》《不合格处置单》《纠正和纠正措施记录》94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公司生产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提高公司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水平,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2、范围: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生产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自查。3、职责:3.1品控部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自查表》等相关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3.2公司成立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总经理担任食品安全自查小组组长,生产部经理、品控部经理担任副组长,各车间班长、品控员担任组员。3.3每半年对公司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评价一次,并提交自查报告,并向公司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报告》。4、内容:4.1自查小组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当地区县食药局报告。4.2正常生产时,每半年对公司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评价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出厂检验结果与平时检验结果或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原材料发生变化或者改变主要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监督机构提出要求企业进行自查时;——产品出现异常时(产品质量遭顾客投诉、产品召回后)4.3自查内容:4.3.1企业资质变化情况:工商营业执照与生产许可证实际生产方式和范围是否一致;4.3.2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索证、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购进时是否索取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合格证明及检验报告。是否有详细的采购验证记录;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遵照了GB276010的要求,并做了详细的相应记录;食品添加剂存放、使用是否专柜、专人管理,有单独的进货台账。4.3.3生产过程控制情况:是否安排专人对厂区卫生进行打扫,保持厂区内环境整洁干净;是否定期对生产场所、设备、库房、进行打扫、消毒,保持在加工过程中与产品接触的一切设施、设备、环境的卫生,杜绝一切污染的可能;是否定期养护设备设施,每批产品生产前和生产结束后,是否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生产人员的个人卫生、工作服帽是否整洁;工作人员洗手消毒、更换专用工作服后,是否经专用人流通道进入生产车间,验收合格的原料是否经专用物流通道进入生产区域;从原料到成品及成品库是否有防护措施,是否存在交叉污染。4.3.4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检验仪器、设备,计量检验仪器、设备是否检定并在检定有效期内;检验辅助设备和化学试剂是否齐备,实验室测量比对情况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