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管理手册文件编号CX36-2015设备、工器具清洗消毒规程版号:A/0制定日期:2015.10.31页码:1/1发放编号:1.目的规范生产车间场地、仪器设备、工器具清洗消毒作业行为,保证其生产环境、仪器设备、工器具处于清洁状态。开工前,对所有容器、工器具、地面进行全面清洗、清洁,达到清洁卫生的要求。2.职责2.1车间主任负责贯彻落实该规程。2.2班长负责该规程的实施。2.3品控人员负责该规程的监督检查。3.适用范围包括生产车间、包装间以及更衣室、洗手消毒间。适用于换鞋间、更衣室、包装间、手消毒间、地面、墙面、天花板、空气、工作台、输送带、洗手龙头、容器、货架、周转箱等的清洗消毒工作。4.内容4.1车间地面、设备、工器具的清洗消毒分生产前、后与生产间歇进行。4.2清洁用品包括塑料刷、地拖、水池、自来水、100PPM含氯消毒水、82℃以上热水,75%酒精、塑料桶,紫外灯。4.3生产结束后的清洗消毒4.3.1清除室内设备、设施、工器具中所有残留物。4.3.2冲洗:用刷子等工具并用自来水冲洗,所有设备、设施容器和工器具、工作台等,去除附着的残留物。4.3.3感官检查所有清洗过的表面,用手摸不会感到有污物存在,闻不到异味。如发现残留,重复4.3.1、4.3.2步骤操作。4.3.4消毒:墙面、地面、工作台、输送带、容器等用100PPM有效氯消毒液均匀泼洒,消毒3分钟以上;周转箱用100PPM含氯消毒水浸泡3分钟以上。4.3.5用自来水对所有消毒过的表面(换鞋室、更衣室除外)进行冲洗,直到消毒液全部清除掉。4.3.6感官检查清洗消毒的表面,如发现残留痕迹,重复4.3.4、4.3.5步骤操作。4.4生产前的清洗消毒4.4.1每日开工前,耐热容器和工器具分批用82℃以上热水消毒3分钟,不耐热的工器具用100PPM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分钟以上后用自来水冲洗消毒液残留。4.4.2生产前开启紫外灭菌灯1小时,对车间空气进行消毒。4.4.3感官检查所有清洗消毒的表面,如发现残留,重复4.4.1步骤操作。4.5生产加工间歇的清洗消毒4.5.1每连续工作12小时,必须对设备、设施和工器具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其清洗消毒方法按每天生产结束后的清洗消毒方法执行。4.5.2内包装人员每天出去后进入包装区前,用75%酒精对手喷雾消毒一次。批准审核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