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工程分包合同发包方(全称):中铁二十二局哈建集团巴新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全称):中铁二十二局哈建集团天津公司巴新作业队(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名称:第二条工程地址:第三条工程分包形式:第四条乙方资质情况资质证书号码:发证机关:资质专业及等级:复审时间及有效期:第五条工程分包工作内容:(具体合同内容详见合同6.2.1款)第六条合同价款6.1合同总价款约为:元人民币大写元(合同价款以最终结算额为准)6.2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经过招投标确定或虽未经招投标程序,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认:6.2.1按建筑面积确定承包总价元/建筑平方米,以下为合同承包内容分项定价表:分项工程名称详细内容描述单价第2页共9页6.2.2发生图纸变更和现场洽商:6.2.2.1如某一图纸变更和现场洽商的单项直接费的人工费(不含其他直接费及其他各种费用)在600元以下(含600元),不予调整,只作技术洽商。6.2.2.2如某一图纸变更和现场洽商的单项直接费的人工费(不含其他直接费及其他各种费用)在600元以上,按直接费的人工费调整,不计取其他直接费和其他各种费用。6.2.3以上6.2.1、6.2.2条以2003年《河北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计算规则为依据。6.2.4图纸变更和现场洽商定额工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技术工为元/工日,普通工为元/工日以实际发生,有效书面签证资料(必须经甲方的项目经理签字)为准。6.3合同价款包括以下内容:6.3.1工程施工人工费、场内超运距用工、各种津贴、各种补助、劳动保护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保险、冬雨季施工费。第七条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7.1结算资料:7.1.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7.1.2乙方根据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的有效书面签证单据。7.1.3有效的书面洽商变更、有效的现场签认资料等。7.2合同价款的结算:7.2.1乙方每月按计划完成工程内容,当月23日上报甲方上月23日至本月22日完成工程量并提请甲方共同办理书面审核签证,作为支付本月工程款的依据。7.2.2乙方应于工程竣工(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后15日内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结算资料后15日内进行审核、确定。7.3付款方式7.3.1甲方每月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以甲方公司经营部下核为准)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当月工程款在下月10----25日支付。7.3.2合同约定内容及变更增加内同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30天内做完结算手续,甲第3页共9页方在结算手续完成后3个月内累计支付到乙方总工程款的%,剩余工程款在质保期满后进行支付。7.3.3付款程序: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付款程序,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介绍甲方财务部的付款流程。工程款支付以方式进行支付。第八条合同工期及乙方人员进场责任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为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乙方在正式开工前三天需向甲方提供管理人员名,技术工人名,普通工人名。其中管理人员在正式施工过程中没有取得甲方同意前不得随意变动否则视乙方违约。在正式施工开始后乙方必须再约定得时间内提供甲方约定的施工人员。具体约定如下:第一阶段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技术工人名,普通工人名。第二阶段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技术工人名,普通工人名。第三阶段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技术工人名,普通工人名。第九条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9.1安全施工:甲乙双方必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9.2乙方进入现场后,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条例制度,否则,按安全管理处罚条例(详见附件2)进行惩罚,由甲方安全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共同签字后,交给财务部从劳务费中扣款。9.3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9.3.1本工程约定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如出现伤亡责任事故,乙方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事态的扩展,并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出记录或拍照。9.3.2甲方在本工程范围过程中,由于乙方安全意识不够,保护措施不及时和管理不善等安全隐患,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无论是乙方自有工人,还是其他分包商的工人,均认定是乙方责任,该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所有经济和工期的损失。9.3.3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安全管理不当,保护措施不力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否则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9.3.4本工程安全标准为:。第十条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10.1本分包工程质量双方约定为: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甲方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乙方应在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10.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纸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窝工的,由甲方予以经济补偿,且须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的有效书面签证;因乙方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乙第4页共9页方承担。10.3乙方应教育作业人员加强质量意识,明确本承包工程的质量目标,乙方的管理层严把质量关。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接受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公司人员的监督、检查、检验。隐蔽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的,由乙方提前1天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天内进行验收,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执行工程质量管理惩罚条例,详见附件3,并经甲方质量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共同签字后,交给财务部从劳务费中扣款;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等级的,甲方与监理单位共同检验,允许下道工序施工后,才能继续施工;验收达不到合同约定等级的,乙方须在2日内整改完毕,重新验收,如验收再达不到合同约定等级,乙方承担违约责任。10.4分包工程验收以杯评审标准、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乙方发出验收通知,由甲方组织业主、监理公司、设计单位、乙方共同办理验收手续;确定承包人的竣工日期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如验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乙方应继续整改、修理直到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方可确定竣工日期;如整改、修理还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乙方承担违约责任。10.5乙方履行工程质量交接检制度,对建设单位及甲方分包的其它项目应认真检查施工质量,当自身出现质量事故或返工时,不得就否认其它分包商的施工质量而对甲方进行任何索赔,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按照协议的质量标准完成全部的施工项目,为达到10.1款质量约定等级,乙方所采取的各种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在本分包工程的履约过程中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增加任何费用;如未达到质量标准,甲方按合同价款的予以处罚,罚金从劳务费结算总价中扣减,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损失的权利。10.6工程保修:乙方所承包工程保修期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年;保修期自竣工日期起,保修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无论是书面方式还是其他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务必在2小时进行回复,并在24小时内组织足够的人员按甲方要求完成维修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甲方有权采取其他措施完成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有乙方承担,并追加索赔。第十一条工期延误11.1对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1.1.1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11.1.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按2003年《河北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规则计算的定额直接费中的人工工日除以第八条中的人员数量,即为本变更分部工程的施工增减天数,根据网络计划调整工程的总工期。11.2非因上述原因乙方连续两个月未按施工进度计划完工,对乙方按违约处理。11.3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交工的,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支付违约罚款为,延期超过十天,每延期一天支付违约罚款为,罚款总额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第十二条文明施工12.1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河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和甲方公司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12.2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宿场所,乙方自行负担解决生活设施,并达到工地标准。12.3本工程约定达到工地标准,有不文明现象如打架斗殴的,按500元/人.次标准予以处罚。如于甲方管理人发生冲突者每次给予2000元以上罚款。第5页共9页12.4乙方必须保证现场材料、工具、构件等堆放整齐,及时清理现场、道路雨水、冰雪和垃圾,保持整洁。12.5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好安全帽,施工期在夏季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太阳帽进入现场。第十三条材料机具管理13.1本工程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为:。13.2由乙方自备的工具须其自带入现场;由甲方提供的机械、防护用具由甲方供应到施工现场,乙方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负责维修、擦洗、安全使用、保养、保管。13.3乙方需提前10天提供常用材料机具使用计划。水暖电材料以及非工程常用材料需提前30天提出需求计划。所有需求计划需甲方工地代表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场。13.4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材料限额领料制度,对投入工程实体的材料按2003年《河北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计算规则和定额含量为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节约材料,严禁人为浪费,材料节约奖励标准为节约材料费的,材料浪费处罚标准为浪费材料费的。13.5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周转工具管理制度,对领用的周转工具要与甲方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退手续,执行周转工具管理惩罚制度,见附件3;对借用甲方的工具应支付租赁费,对委托甲方代购的工具应支付采购费用,在劳务费中扣款。13.6乙方对锯片、钢锯条、电焊条、钻头等有残值的物品领用执行以旧换新制度。第十四条文物保护对施工中发现的文物,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书面通知24小时内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应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的,由责任人依法承担行政的、法律的责任。因保护文物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十五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5.1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工程施工现场,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15.2负责于年月日提供施工图纸套,提供必要技术资料和办理施工洽商。15.3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物。15.4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15.5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的工期控制计划,审查乙方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15.6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承包单位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甲方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进行整改。15.7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15.8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现场签认用工只有签字才能作为合同结算的依据;如没有其签字,其他任何人签字的资料均不能作为合同结算的依据。15.9为了使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等级、按施工进度计划完工,甲方随时有权利要求乙方增加具备较高施工经验的人员。第6页共9页15.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履约不力,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工程进度、工程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劳动力资源、技术等级、建设单位及甲方的要求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另行分包,另行分包工作的费用由甲方与分包人谈判后确定,无须征求乙方意见,费用按实际发生值从乙方的劳务费中扣款,并追加索赔。如乙方因上述原因被甲方驱逐出场,甲方仅支付乙方累计完成量60%的工程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