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镇广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报批稿)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二〇〇八年九月2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广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odeforacceptanceofconstructionqualityofZhejiangProvincecityandtownpublicsquareDB33/主编部门: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批准部门:浙江省建设厅施行日期:3前言本规范是根据浙江省2006年度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建设厅建设发[2007]18号,项目编号:0623)的要求,由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总结了我省多年的城镇广场工程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验收的经验,并适当考虑了近几年已成熟应用的新技术,在多次修改初稿的基础上,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形成了初稿,又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省有关单位的意见,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本规范主要内容分11章,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施工测量;铺装工程;地基处理、桩基础、砌体及混凝土结构工程;建筑及景观工程;给水排水及喷泉系统工程;供、配电工程;智能化工程;绿化工程及工程验收等内容;内容涉及面广、专业众多。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杭州市莫干山路100号耀江国际大厦B座、邮编:31000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参编单位:杭州兴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浙大网新快威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蓝天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沈麟祥、史官云、包振毅、陈观胜、宋必红、崔海兴、金飙、熊传美、周震雷、蔡慧静、盛宇静、吴丽胜、邱云奎、刘振兴4目次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施工测量5铺装工程6地基、桩基础、砌体及混凝土结构工程7建筑及景观工程8给水排水及喷泉系统工程9供、配电工程10智能化工程11绿化工程附表: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一览表本规范用词说明条文说明本规范主要引用和参考标准规范51总则1.0.1城镇广场是进行集会庆典、贸易展览、休憩娱乐、观光旅游及交通疏散的重要场所之一,且具有美化城市,绿化环境,防灾避难等功能,广场建设是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属市政工程建设的范畴。1.0.2为了加强浙江省城镇广场工程质量验收管理,统一城镇广场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规范。1.0.3本规范适用于浙江省城镇广场工程的质量验收。大型住宅小区广场及景观工程、公共建筑的室外配套工程可参照执行。1.0.4本规范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城镇广场工程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应遵照本规范规定。62术语2.0.1城镇广场工程质量qualityofCitiessquare反映城镇广场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设计、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特性总和。2.0.2城镇广场工程质量验收qualityofCitiessquareacceptance城镇广场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根据相关标准共同对广场各专业工程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作出确认。2.0.3进场验收siteacceptance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成品)、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是否达到合格作出确认。2.0.4交接检验handingoverinspection由施工工序的完成方与承接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作出确认的活动。2.0.5主控项目dominantitem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2.0.6一般项目generalitem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2.0.7单位工程Engineeringunits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建成后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2.0.8分部工程EngineeringDivision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一般按单位工程中的不同专业或不同工序进行划分。2.0.9分项工程Sub-projects是分部工程进行进一步划分,是确定单位工程预算价值的基本要素,一般是按不同的工序、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每一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2.0.10竣工报告Reportcompleted是由施工单位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标准、规范,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而提出的告竣文书。72.0.11信息化施工Informationconstruction施工的全过程中,对一些影响工程安全的不确定因素进行定量监测,根据这些数据的变化情况,进行分析、预测,用以指导、调整相应的施工对策。2.0.12地基Foundation受建筑物荷载影响的那一部分土体或岩体。2.0.13基础Basis将各种荷载作用传递到地基土上的结构组成部分。2.0.14地基处理Foundation为提高地基土的承载力,或改善地基土的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人工方法。2.0.15压实度degreeofcompaction土或其他筑路材料压实后的干密度与标准最大干密度之比,以百分率表示。2.0.16铺装工程PavementEngineering城镇广场内铺装有硬质建筑材料的室外地面工程。2.0.17基层base承受由面层传递的荷载,并将荷载传递到垫层或土基上。根据材料性状的不同,基层可分为刚性基层、半刚性基层和柔性基层三种。2.0.18刚性基层rigid-typebase用低标号水泥混凝土铺筑的路面基层。2.0.19半刚性基层semi-rigidtypebase用无机结合料稳定土铺筑的能结成板体并具有一定抗弯强度的基层。2.0.20柔性基层Flexiblebase由粒料组成,经压实后依靠粒料间的嵌挤力和摩擦力提供承载力的基层。2.0.21汀步Tingfurther是指零散的叠石点缀于窄而浅的水面上,使人易于蹑步而行,其名称叫“汀步”,或叫“掇步”、“踏步”,在园林工程中是起景观和人行通道作用。2.0.22景观工程Landscapingworks是指自然材料通过设计、塑造、加工而成供人们在休闲、暇步、欣赏、品味的物景。2.0.23管道附件Annexpipeline检修阀门、泄水阀、进气排气阀、减压阀、调流阀、流量计、压力表等管道和计量仪表专用设备和部件的统称。82.0.24高分子化学建材类管材Polymerchemistrybuildingmaterialslikepipepvc聚氯乙稀,PE聚乙烯等除金属管道、砼管道外的其他无机类给、排水管道。2.0.25箱式变电站High-voltage/low-voltageprefabricatedsubstation箱式变电站是一种高压开关设备、配电变压器和低压配电装置,按一定接线方案排成一体的工厂预制户内、户外紧凑式配电设备。2.0.26接地装置Groundingconnection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和。2.0.27集中接地装置concentratedgroundingconnection为加强对雷电流的散流作用,降低对地电位而敷设的附加接地装置,如在避雷针附近装设的垂直接地体。2.0.28热剂焊(放热焊接)exothermicwelding热剂焊(放热焊接)也称之火泥熔接,它是利用金属氧化物与铝粉的化学反应热作为热源,通过化学反应还原出来的高温熔融金属,直接或间接加热工件,达到熔接的目的。2.0.29安全防范电子系统(SAS)securityprotection&alarmsystem根据广场安全防范管理的需要,综合运用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视频安全防范监控技术和各种现代安全防范技术构成的用于维护公共安全、预防刑事犯罪及灾害事故为目的的,具有报警、视频安防监控、出入口控制、安全检查、停车场(库)管理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2.0.30LED电子显示屏LEDElectronicPanel通过一定的控制方式,用于显示文字、文本、图形、图像、动画、行情等各种信息以及电视、录像信号并由LED(发光二极管:英文LigthEmittingDiode的缩写)器件阵列组成的显示屏幕。2.0.31绿化工程PlantEngineering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植物栽植工程。93基本规定3.0.1城镇广场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施工质量检验制度。3.0.2城镇广场各专业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验收。其检验项目、批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3.0.3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3.0.4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必要时,还需经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3.0.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的,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3.0.6城镇广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基本要求:1、工程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和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规定。2、工程质量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并应形成验收文件。5、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有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的资料。6、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7、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8、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9、工程的观感质量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3.0.7城镇广场各专业工程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分项工程(检验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广场各专业工程)(详见附表)。3.0.8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2、一般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值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值的1.5倍。103、分项工程(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3.0.9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3.0.10单位工程(广场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3.0.11当工程质量局部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材料、设备的分项工程(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分项工程(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项工程(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检验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设计功能和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3.0.12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