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减挂方案编制工作流程1、确定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主体单位。2、挂钩项目所在乡镇、村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关于同意拆旧区地块复垦的决议。3、委托测绘单位并签订测绘合同,进行拆旧区地形测绘,出具勘测定界成果。4、通过市规自然资源委区分局确定拆旧区复垦项目可研、规划设计编制单位,签订设计合同,实施主体单位提供拆旧区测绘成果及相关基础材料,同时委托检测单位对拆旧区的土壤环境进行检测,并由设计单位进行可行性研究及规划设计编制工作。5、实施主体单位根据最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拆旧区和建新区范围。6、市规自然资源委区分局组织对拆旧区复垦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成果进行审查。7、市规自然资源委区分局将规划设计成果上报区政府申请立项批复。8、实施主体单位协调建新区建设单位对建新地块进行钉桩,获取建新区立项文件、规划文件。9、实施主体单位选定增减挂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并签订合同,进行增减挂实施方案的编制。10、由区政府授权市规自然资源委区分局召开关于挂钩项目选点布局、建新拆旧、迁村并点政策等内容的听证会议,形成听证纪要;涉及权属调整的,经过听证、公示形成土地权属调整方案。11、实施主体单位收集挂钩项目区地块影像资料及遥感资料。12、增减挂实施方案编制单位根据相关单位资料成果编制完成挂钩项目实施方案、挂钩项目区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及新增耕地坐标文件等其他材料上报区政府审核。13、区政府出具申请实施增减挂钩项目的函(明确项目基本情况、指标使用及归还情况、资金落实情况)。14、区政府将审核后的实施方案报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审批。15、挂钩项目批准后,市规自然资源委区分局及时通过自然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进行报备。16、同时开展建新区建设及拆旧区复垦等实施工作。具体为:1)项目审批后办理拆迁、征地、建设等工作。2)拆旧区拆除后,根据批复的土地复垦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土地平整、布置农田水利、修建田间道路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工程验收工作并取得区政府验收批复,完成新增耕地验收工作并取得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新增耕地验收批复。17、开展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工作。18、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备注:1、实施主体单位主要是指挂钩项目所在区土地整理储备分中心、属地乡镇政府、建新地块开发建设主体或其他机构,具体单位由区政府委托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资料;2、(1)拆旧区选择条件:复垦潜力大;经济基础好;拆旧区居民愿意;土壤检测达标;(2)建新区选择条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占基本农田;符合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级差收益最大化等原则;3、勘测定界成果包括勘测定界图、勘测定界报告、txt坐标、地类权属调查表等;4、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主要包括收集资料、项目区详细调查、图件编制和报告编写等内容;5、拆旧区复垦项目成果包括可行性研究方案、土地复垦方案、预算文本、复垦图件等;6、听证会议参会部门和人员主要包括市规自然资源委区分局、发改、水务、财政等部门,项目区涉及乡镇分管领导、各村村民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