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制度继续医学教育是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全院医务人员的素质,以人为本,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增强我院核心竞争力及卫生技术人员整体水平,更好地为医疗卫生事业作出贡献,以创建“学习型”医院为工作目标,根据《继续医学教育学规定》、《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制定如下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一、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继续医学教育是继医学教育毕业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二、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为从事医疗、医技、护理的初级以上职称者,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三、组织管理1、由医务科、护理部具体负责组织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制定本院继续教育计划、实施方法。2、各科室要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科主任要做好继续医学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鼓励、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监督和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3、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按照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接受考核。在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和本单位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在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后,有义务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四、继续医学教育内容与形式1.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重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新能力的培养。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3、以科室为单位,每月组织一次以上的业务学习。4、以科室为单位,每月进行一次业务闭卷考试或技能考核。5、医务科、护理部等科室每季度组织三基闭卷考试或技能考核。6、医务科、护理部、感控科组织的业务学习。7、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应有明确的目标,制定自学计划,医务科、护理部根据综述质量授予自学分。8、继续教育采用参加各种短期或较长期的专业培训、进修学习、研修班、学术进座、学术会议、案例分析、临床病例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网络教育等形式。9、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必须经医务科、护理部同意;科主任安排好本科室工作,确保医疗安全。10、取得各类学分证书后,一周内交医务科、护理部放入个人档案。11、鼓励在职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各类成人医学教育学习。12、鼓励支持医护人员撰写医学或护理论文,开展新项目,开展科研。五、继续教育学分评定1、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按项目级别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取得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分;两类学分不可互相代替。2、对学分授予和登记应严格执行《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的有关规定。医务科每年对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进行审验一次。3、继续医学教育实行登记制度。我院建立继续医学教育档案,对我院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各种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和获得的学分进行登记。4、卫生技术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年度考核、聘任、卫生技术职务晋升和医生、护士执行再注册及医师定期考核的必备条件之一。5、继续医学教育所需的经费,采取单位、个人等多渠道筹集的办法解决。我院将继续医学教育经费列入预算。保证一定的继续医学教育费用,并通过其它途径筹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