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创新抑制资本外逃以制度创新抑制资本外逃以制度创新抑制资本外逃以制度创新抑制资本外逃宋智勇王茜菲资本外逃,是指由于资本持有者对一国的政治或经济形势产生恐惧、怀疑,为了规避风险和管制,确保资本安全,而将资本转移到其他国家的一种非正常的资本外流。它与出于安全动机、寻利动机或其它目的,经政府批准,通过合法渠道流出的资本不同,这是一种违反了特定国家的特定制度约束的资本外流。有关文献和资料显示,我国的资本外逃情况已经十分严重,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已日趋显露。一、外逃资本的主要构成一、外逃资本的主要构成一、外逃资本的主要构成一、外逃资本的主要构成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去年所做的一项专题调查,估计1997至1999年间累计资本外逃530余亿美元,平均每年177亿美元。530亿美元,约4300亿人民币,这些外逃资本相当于从我国挖走了1998年整个国民生产总值的5.5%,逃走了1998年整个河北省的国民生产总值。由于对资本外逃统计存在诸多困难,外汇管理局估计的数据相当保守。而且几乎所有的研究还显示,资本外逃的规模和力度正出现加速的趋势。当前我国外逃资本的主要构成是:1、一些政府官员的腐败资金。政府中一些官员利用手中的特权,通过贪污、受贿和“寻租”等非法手段积累了巨额财富,随着我国惩治腐败力度不断加大,这些非法资金是最急于外逃的。2、部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侵吞的大量国有资产。我国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一些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利用体制漏洞和法律的不健全,在企业兼并、重组、拍卖中,相互勾结,低价出售国有企业,使大量国有资产流入个人腰包。这类非法财富也总是在千方百计寻找机会外逃。3、不法商人获得的巨额资产。目前在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不完善,经济秩序比较混乱的情况下,走私、贩私、诈骗以及偷税等活动非常猖獗。如厦门远华集团通过走私、偷逃关税就达300多亿元,非法获利上千万元,如此巨大的非法财富,必然要逃往国外。4、私人业主通过合法经营积累的私人资本。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有不少私人业主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成为百万、千万及至亿万富翁,积累了大量私人资本。由于一些私人业主担心自己合法的资产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也出现了向国外转移资本的行为。据民主建国会北京经济学院支部和中关村实验区支部的一项调查显示,在北京资产总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私营业主中,向国外转移资本的已占三成以上,并呈不断上升趋势。二、资本外逃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二、资本外逃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二、资本外逃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二、资本外逃对我国经济的影响资本外逃作为一种地下或者灰色经济,对资本原本就相对短缺的中国经济将产生较大影响。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的经济学家董志勇率领的研究小组建立的模拟模型显示,以每年两百亿美元的规模计算,资本外逃可导致中国实际利率提高3.4个百分点,进而降低私人消费、投资和总产出3.7、3.6和3.2个百分点。此外资本外逃还将导致国内实际价格下降2.9个百分点。资本外流将会导致一系列的不良后果,对国民经济产生巨大的负作用。具体说来有:1、减少了国内的资本形成。资本形成是经济发展的关键,众多的经济学家都非常强调资本形成在发展中国家的地位,他们认为,资本投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在发展中国家要远远大于发达国家。我国如此大规模的资本外流,必然减少中国的资本形成,减缓中国经济的增长速度。2、资本外逃抵消宏观政策。近年来,为了缓解通货紧缩的压力,我国一直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想方设法刺激内需。同时,千方百计地刺激出口以弥补内需不足。但大量的资本外逃就会造成流通中的实际货币量少于央行拟发的货币供给量,提高实际利率,这会在很大程度上削弱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刺激内需的效果,对经济增长造成不利影响。3、造成大量的税收流失。资本外流意味着我国经济资源丧失,它降低了国内储备并对国内收入产生紧缩效应,严重减少国内税基,侵蚀国民经济基础。我国部分外流的资本为了骗取税收优惠,又以假外资的形式重新回流到中国,也给国家造成了大量的税收流失。4、扰乱汇市,不利于稳定人民币的汇率,动摇居民对人民币的信心。目前我国资本账户尚未开放,许多资金还无法通过正当的途径流出,这样势必造成汇市“地下黑市”盛行,扰乱汇市的正常秩序,增加对汇市管理的难度。同时,资本持续大量外逃,一方面会减少外币的供给,另一方面又会增加对外币的需求,这会对人民币形成巨大的贬值压力。5、给我国造成了潜在的金融风险,影响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实践证明,如果资本持续外流,将导致一国国际收支失衡,造成汇率持续下跌,必然会酿成金融危机。此外,猖獗的资本外逃还增加了国内腐败程度。对资本外逃打击不力会助长一些贪官污吏的腐败行为,也会助长国有企业中的“内部人控制”现象,造成国有资产更大规模的流失。三、以制度创新抑制资本外逃三、以制度创新抑制资本外逃三、以制度创新抑制资本外逃三、以制度创新抑制资本外逃我国资本外逃如此猖獗的原因,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外汇市场和金融市场的缺陷,其更深层的原因来自经济制度的约束,是各种经济制度的僵滞、制度供给与需求存在较大缺口,以及制度经济功能的严重扭曲等等。因此,要抑制资本外流,克服资本外流对国内经济的消极影响,只有从各方面的制度创新着手,以完善、先进的制度结构规范经济运行,保护国内资本,通过制度创新抑制非法资本的形成,加大资本外逃的成本、减少资本外逃的收益,使资本外逃的净收益小于投资国内或合法外流的净收益,从而把资本外逃引导和转变为国内投资和合法的国外投资或外汇储备,这是治本之道。以制度创新抑制资本外流,需要国家和政府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制度建设:(一)保护国内资本的制度创新——使资本不必外逃。使资本不必外逃的制度创新主要是通过立法、执法等法律手段和政府管控的积极功能,一要保护国内资本合法地位和权益,二要以鼓励资本积累、鼓励投资、保护资本寻利创新的政策,将国内有关资本逐利活动吸引到有利于社会物质财富创造、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上来。具体说来,这方面的政策应包括:1、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强调了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这是我国在基本经济制度建设方面的重大理论突破,必将对我国私营经济的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2、取消私人资本的歧视,使私人资本与外资、国有资本享受统一的“国民待遇”。我国现行的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及金融政策等方面向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倾斜,使私营经济在投资、负税、融资、劳动用工等方面处于一种不公平的政策环境中。对私人资本和外资、国有资本实行统一的“国民待遇”,首先应该尽快实现外资政策与法律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其次弱化并逐渐取消外资的各种税收优惠待遇,实现内外资税负的平等,使内外资企业在公平的基础上竞争。3、形成有利于资本形成的制度,进行投、融资体制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投融资体制,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是防止资本外逃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此政府应打破行业垄断,放宽市场准入,培育多元投资主体,鼓励公平竞争,依法保障各类投资者权益。通过改革建立起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样化、投资决策科学化、项目管理专业化、经营运作市场人、政府调控透明化、中介服务社会化和监督约束法制化的新型投融资体制。(二)制约资本外逃的制度创新——使资本不能外逃。使资本不能外逃的制度创新就是通过建立具有强大威慑力的事前监督、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罚机制,提高资本非法外逃的曝光概率,加大资本外逃的成本,从而在外逃资本的成本—收益计算中,加大资本外逃的成本预期值,使之望而生畏,不得不放弃外逃行为。这方面的创新主要有:1、加强金融监管,提高金融监管的质量和水平。加强金融监管,是抑制资本外逃的直接手段,可以有效地封锁资本外逃的出口,使资本外逃无路。具体的措施有:首先,加强对经常项目的管理。要确保进口付汇核销制度的有效实施,严格把握暂不结汇和无须结汇的经常项目下外汇收入的范围,审核企业开立该账户的资格。开户行严格按照该账户的使用证所规定的收支范围来办理收付。其次,加强资本项目的监管。对外商投资企业外方的利润汇出,各外汇银行要及时将有关材料上报给国家外汇管理局,防止假利润汇出和利润重复汇出。同时,对以机器、设备及无形资产入股的中外合资企业外方的利润汇出要规定必要的时间。同时,我们要积极研究和借鉴其他国家的方法和经验,如现在应该大力研究征收外币流动利息预扣税工作,并尽快贯彻实施,以抑制资本外流。第三,加强外管局、海关、银行以及税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海关要严把验货关,确保货物与报关单相符。加强对进出境人员携带现钞的管理,银行要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和法规学习,密切与监管部门的关系。外汇管理部门要与海关、银行密切配合,严格进出口收付核销,堵塞以假报关单套汇的非法行为。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和外汇管理部门要协同打击外汇黑市、套汇及走私活动。2、加强对资本外逃管制的国际协调。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对资本跨国流动的国际协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国都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非法资本流出与流入的控制。我国应积极与其它国家尤其是与资本外逃目的国加强合作,建立双边或多边协议,联合加强对非法资本外逃的打击力度。另外我国还应将属地原则征税和居民原则征税结合,加强对跨国流动资本的征税管理。加强对境外资产及其所得实施有效管理,防止和减少我国资本在国外的流失。3、立法加强对外逃资本的惩罚力度,使之不能一跑了之。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由于我国专门控制资本外逃的法律还没有,金融监管人员没有相应的执法依据,这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资本外逃。因此有必要加快有关打击资本外逃的立法工作,如制定《资本外逃处罚条例》、《对外投资法》,修订《外汇管理条例》等,使金融监管人员执法有据,同时对资本外流形成硬的法律约束。(三)防止非法资本形成的制度创新——断绝非法资本外逃的根源只要国内存在非法资本形成的条件,而又没有其生存的环境,它必然要外逃。要从根本上杜绝资本外逃,必须通过制度创新,从根本上杜绝非法资本的形成,至少要将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使其不能对整个国民经济造成大的损害。1、加大反腐力度,消灭腐败资金。如前文所述,我国外逃资本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政府一些腐败官员利用手中的特权非法积聚的巨额财富,因此,要消除“腐败资本”外流的根源。2、加快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企业内控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首先要根据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所指出的,要建立新型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其次,要加强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研究,如解决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存在的各种问题,推行产权的多无化,明晰产权。再次,建立健全企业内控体系,从各方面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监督。特别是要建立健全涉外企业的财务制度。3、加强法制和社会治安,严厉打击各种走私犯罪行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经济组织活动及走私犯罪不仅是一种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也是犯罪分子进行资本积累的重要手段。目前在世界各国的外逃资本中,这类资本占有相当大的份额。我国当前的走私犯罪也是禁而不止,在部分地区愈演愈烈。严厉打击这类犯罪,必须要加强立法,研究新《刑法》中走私犯罪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的途径是当务之急。与此同时,加强执法也是必须的手段,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杜绝执法人员与违法人员的勾结,是加强执法的重点。综上所述,对于资本外逃的治理,单纯的某种“防”与“堵”对策,都很难奏效。我们只能以一个多层次、全方位、高度综合的制度创新过程,来抑制资本外流,这同时也是保护国内资本、保护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参考文献:[1]贾宝文.创新型制度变迁论[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9[2]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6(1999重印)[3]胡乐明等.真实世界的经济学[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11/27[4]韩继云.中国资本外逃实证分析[J].经济经纬,2000,(1)[5]王怀颖.加强整体监管,防止资本外逃[J].中国外汇管理,20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