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编号:单位名称开工日期施工位置竣工日期申请事项总历时(天)占用情况施工要求1、严格按照批准的申请事项、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施工。不任意更换申请内容、地点,不超占绿地。2、需要在绿地内临时堆放土方、材料的,按临时占用绿地相关程序办理外,现场采用编织袋等措施隔离土方、材料等,避免与地被植物的直接接触。3、文明安全施工,做好施工现场卫生保洁工作。4、工程竣工后,按标准、时限要求完成现场绿地恢复和卫生保洁,如临时占用时间超过一年临时期限,按要求重新补办手续。5、擅自占用、超占绿地,或因施工出现绿地下陷、地面裸露、苗木死亡等现象,依据《泰安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规定负赔偿责任。承诺本单位承诺:1、遵守以上规定,规范、文明、安全施工。2、自行联系管线单位,做好对接工作。3、若造成损坏、事故,我单位自行负责。申请单位(盖章):经办人:联系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