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一、作业前的检查确认1.作好必要的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2.对长期停止使用的葫芦式起重机,重新使用时,应按规程要求进行试车,认为无异常方可投入使用。3.开始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轨道上,步行范围内是否有影响工作的异物与障碍物,清除异物或障碍物后才能开始作业。4.检查电压降是否超出规定值。5.检查操作按钮标记是否与起重机动作一致。6.检查制动器制动效果是否良好。7.检查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是否安全可靠。8.检查起升、运行机构空车运转时是否有异常响声与振动。9.检查吊装钢丝绳是否有故障与损坏。10.检查吊装钢丝绳是否有故障与损坏。三、电动葫芦吊安全操作规程1.不得超载进行吊装作业。2.不得将吊载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3.不得侧向斜吊。4.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5.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止挡器冲撞,或达到停车的目的。6.不得在吊载中调整制动器。7.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与维护。8.不得在吊载有剧烈振动时进行起吊,横行与运行作业。9.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情况下,如吊拔埋置物及斜拉作业。10.不得随意拆改葫芦式起重机上任何安全装置。11.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及损伤情况下作业: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绳损伤已达到报废标准等。12.不得在捆绑不牢、吊载不平衡、易滑动、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13.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14.注意作业中吊载附近是否有其他作业人员,以防出现冲撞事故。15.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16.注意在狭窄的场所,吊载易倾倒的情况下,不宜盲目操作。17.注意作业中应随时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能。18.确认操作处于易见方位再进行操作。19.确认手电门按钮标记后再操作。20.确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没有挂扯其它物体时,再按动手电门按钮。21.发现起重机故障时,应及时与安全维护人员取得联系,及时排除故障。发现故障时要先切断总电源。22.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行起升吊运。23.重物下降至距地面300毫米处时,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24.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葫芦式起重机,在吊具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证有不少于两圈的安全圈数。25.翻转吊载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无其他作业人时,再进行操作。26.为减少吊载的摆动与冲击,可以采取反向动三、操作程序(1)、电动葫芦操作前,检查电源是否安全可靠,钢丝绳有无磨损,葫芦吊钩是否正常、灵活,吊装用音响、喇叭警铃信号装置是否齐全、清晰。(2)、检查物件上所焊吊钩是否安全牢靠。(3)、当吊钩降到最低位置时,留在卷筒上的钢丝应不少于3(4)、起重设备的金属构架、轨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其它不带电的金属部份必须可靠接地或接零。(5)、为防止操纵失灵而发生事故,必须装有发生紧急情况能切断电源的紧急开关。(6)、起重设备的检修计划必须按期进行不得任意修改。(7)、起重设备要定期检查安全装置必须保证完整可靠,发现失灵时,要立即消除不得“带病”使用。(8)、钢丝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报废:①钢丝绳被烧坏或者断了一股;②钢丝绳的表面钢丝被腐蚀,磨损达到钢丝直径的20%以上;③受过死角拧钮,部份受压变形;④钢丝绳在上捻区的断线根数达到16根时。○2.吊钩和吊环禁止衬焊,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更换:A、表面有裂纹、破口;B、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C、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厚度10%;D、吊钩衬磨损超过原厚度20%,芯带磨损超过直径的3—5%。○3、使用起重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起吊易燃、易爆、超负荷、载人,歪拉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物件。○4、起重设备要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并要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行车作业上岗证。○5、起吊重物时,周围人员必须撤开,且有专人作监护。○6、应根据作业情况,两平做一次负荷试验,静负荷超载25%,动负荷超戴10%,对新安装大修、自修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应进行负荷试验。○7操作起重设备人员,须经体验合格,凡患有以下禁忌症之一者,不得从事此项工作:A、双眼视力在0.8以下、色盲。B、听力障碍;C、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包括癫痫);D、明显的神经官司能症或植物神经宫能紊乱。E、动脉硬化;F、心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