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委托代理协议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甲方的股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委托代理协议:第一条委托事项1、委托标的:2、转让底价:人民币元(下称委托标的总额)。3、委托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4、委托事项的完成:乙方依据甲方委托的事项,在买受人签署资产转让协议确认书、付清款项,即为完成委托事项。5、委托的其他事项:(1)(2)第二条甲方承诺甲方委托乙方出让项目的股权权属明晰,无任何瑕疵,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准可予转让,甲方拥有无可争议的处分权,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对本合同标的所涉及的一切资产状况债权、债务、人员安置等问题均按确认后的资产转让协议处理。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再与第三方订立同一标的转让的委托合同,否则有次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负责。第三条费用及支付方式1、费用:乙方按甲方委托标的成交总额的%,收取差旅费等费用。2、支付方式:甲方在委托合同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预付万元前期费用,余款在甲方与买受人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时一并付清。第四条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义务:1、有权随时了解委托标的转让活动的进展情况,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材料;2、遵守相关法律法规;3、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转让事宜所需的所有材料,并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4、应积极配合乙方,根据客户的合理需要,为现场察看,资料查阅提供方便;5、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交易佣金及其他相关费用;6、对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供給第三方,否则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7、甲方应积极地协助买受人依法办理变更、过户手续,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产权不能实现转移,甲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权限要求和期限完成委托事项。3、对甲方提供的相关材料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給第三方,否则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第五条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1、除因不可抗力事由外,提前提出解除合同一方应按委托标的总额的%向另一方支付赔偿金。2、若甲方提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已支付給乙方的委托费用乙方不予退还;若是乙方提前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还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委托费用。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1、合同标的转让过程中所发生的变更、登记等相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向甲方、买受人各自承担。2、甲方委托股权转让业务成交后,应由甲方与买受人签订相应合同,并严格履行,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甲方与买受人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4、本合同一时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