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科学有效应对我市物业治理区域可能浮现的安全突发事件,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切实消除我市物业治理区域安全隐患,保障物业治理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物业治理条例》、《山东省物业治理条例》、《青岛市物业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1.3编制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物业治理区域内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1.4编制工作原则1.4.1以块为主,属地治理。安全事件发生后,在各区(市)物业行政治理部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治理,实行区(市)治理制,建立灵便快速、功能全面的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1.4.2以人为本,依法规范。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动身点和降足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应急预案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要与相关政策相衔接,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1.4.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降实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别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件发生的思想、预案、机制和工作等方面的预备。建立安全应急处置专业小组,加强治理人员安全方面工作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企业职员、小区居民进行安全应急演练。2.组织机构与职责2.1指挥机构按照安全应急工作的需要,成立物业治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物业办主任担任组长,组员由各区(市)物业行政治理部门负责人组成。2.2工作机构物业治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业办,主任张宣文,常务副主任王西涛。办公室职责:统一协调全市物业治理区域内的安全督查工作,对重点咨询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召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及时部署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的传达;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相关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事情;其它内部工作事项的通知、协调等工作。2.3成员单位及职责各区(市)物业行政治理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立特意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依照本区域的实际事情,明确职责分工,仔细组织催促、降实安全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安全工作中的咨询题,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安全检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2.4督察长效机制由各区(市)物业行政治理部门抽调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1-2名工作人员,组成2个督导组,定期对各区(市)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督察,并提出指导意见。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相应检查小组,对辖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督察,并将检查事情整理汇总及时上报。2.5信息报送和处理2.5.1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事件信息快速报送制度。制定应急值守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及时准确的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2.5.2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或完成事情。2.5.3在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中,相关单位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通报事情,及时、准确反馈信息。2.5.4物业治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类安全信息,经过分析研究后,及时通报相关单位。2.6指挥和协调2.6.1各区(市)物业行政治理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令畅通。属于跨区域的协调工作,由物业治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2.6.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区(市)物业行政治理部门应当及时协调本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降实相关安全工作。3.重点区域和部位的安全工作3.1物业治理区域的高层建造、商场、写字楼的各种设备设施,如配电室、泵房、中央空调机房、发电机房、电梯机房等存在的设施缺损和因别能使用所造成的安全隐患。3.2物业治理区域内违章建造、违章搭盖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安全隐患,物业治理区域内出租房屋、沿街店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在建造身边空中和地面设置妨碍应急车辆通行的安全隐患。3.3物业治理区域内应急设施的整治,设施无法正常使用或因被偷盗等原因缺损造成的安全隐患。3.4物业治理区域内停车场因车辆集中停放造成的安全隐患,以及停车场内因缺损或别能使用的应急设施造成的安全隐患。3.5物业治理区域内存在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造和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小吧、小美容洗浴、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这些九小场所,以及擅自改变建造使用功能的仓库、劳动密集生产车间、职员集体宿舍集生产、销售、居住为一体的建造物的安全隐患。3.6物业治理区域内存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4.安全工作完善事项4.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或场所要设置统一规范、文明礼貌且醒目的警示标识,告示注意事项,明确禁止行为。4.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业主的自我检查防范予以告示,提醒业主对雨蓬、花架、晒衣架、空调室外机架和阳台扶手等部位摆放花盆、吊挂杂物等行为,强化自我安全防范意识。4.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加强对治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及公共设施设备定期巡查并做好巡查纪录,发觉咨询题及时整改,别留隐患。涉及到房屋安全、筑漏修缮的,必须进行回访,增强安全系数。4.4物业服务企业要依照实际事情的变化及时修订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预案,要对安全防范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检查、调整完善,明确安全防范应急处理程序。4.5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已制定的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加强执行力度,强化值班制度,凡遇恶劣天气,要马上行动,按照责任分工和要求全面做好安全工作。4.6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物业治理区域出入口实行定时值班和巡查,推行24小时安全防范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区要严格按照标准降实客人、车辆出入登记制度,并确保小区内车辆停放有序。4.7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大对小区安全防范的投入,提高技术防范水平。对已实施楼宇对说、电控防盗、家庭防盗报警、小区重点部位监控等技防工程的应加强维护。5.紧急处置各物业服务企业应高度重视物业治理安全工作,把做好安全工作提高到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来认识。加强检查、监督、降实小区的安全工作。物业企业负责人作为治理小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工作提到当前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如有安全咨询题发生,应在第一时刻向有关行政治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赶到现场解决处理。6.后果评估6.1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完毕后,各区(市)物业行政治理部门要查明导致引发安全事件的原因。属责任事故的,要查明责任人及各自责任的大小,并拟写调查报告及时报送相关部门。6.2经过总结,寻出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逐步完善应急机构,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治理水平,幸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7.监督治理7.1预案演练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应组织一至两次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演练前要明确演练的内容和目标,制定精密的演练打算。对参与演练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并降实安全措施。演练范围内要设置明显的标识并事先通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演练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作好总结。7.2宣传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和社区刊物等宣传途径在小区内积极开展安全知识专题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7.3奖励和责任7.3.1对在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区(市)物业行政治理部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赋予表彰。7.3.2对别服从有关行政治理部门调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延误时机造成损失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4监督检查7.4.1各区(市)物业行政治理部门应每月指派专人对辖区内物业治理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觉咨询题应及时责令整改。市物业行政治理部门将定期组织全市范围的安全隐患巡查工作,关于整改别利,存在咨询题较为严峻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7.4.2物业治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对本预案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各项措施降实到位。8.预案更新市物业行政治理部门将依照实际事情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修改事情,对本预案及时进行修改、完善。9.预案实施时刻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