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乙炔站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电厂消缺中的气割和锅炉吹灰的工作中,将使用大量的氧气、乙炔,为了妥善保管,电厂建设了氧气站和乙炔站,并作为一级防火单位管理。但是在储存中,一旦氧气、乙炔瓶发生泄漏,会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甚至危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事故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事故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核心,以全力保证人身、供热、电网和设备安全为目标,以建立事故的长效管埋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以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为基本原则。3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组织体系应急组织体系见图22—1。图22—1氧气、乙炔站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图3.2指挥机构及职责3.2.1现场应急指挥部组长:厂长副组长:副厂长、副书记职责:发生氧气、乙炔站事故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全面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工作。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副厂长成员:各处室领导职责:负责沟通情况和汇总信息,并及时向电厂应急指挥部或电厂领导汇报。3.2.2现场设备隔离组组长:运行分场副主任成员:当班运行值长、各专业班组长(单元长)职责:熟悉氧气、乙炔站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对应的相关设备、系统;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准确隔离氧气、乙炔站事故所涉设备、系统和其动力源。3.2.3引导疏散组组长:生产设备处处长成员:生产设备处各专业工程师职责:熟悉氧气、乙炔站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根据事故现场人员分布情况,开辟安全疏散通道,组织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3.2.4安全保卫警戒组组长:生产设备处负责安全管理的处长成员:电厂安全监察、消防专干、运行分场安全员职责:熟悉氧气、乙炔站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疏通事故现场通道,设立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统计进入事故现场施救人员人数,采集事故现场信息、辨识事故现场可能出现的次生事故源,及时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3.2.5现场施救组组长:运行分场主任成员:值长、专工、义务消防队员等职责:熟悉氧气、乙炔站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各类设备故障的施救方法、所涉位置水源、消防器材、通道等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听从指挥,不盲目行动,有序展开施救行动。3.2.6救护后勤保障组组长:综合办公室主任成员:总务员、保洁班班长、工资员、打字员等职责:熟悉氧气、乙炔站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应急后备物资的存放地点;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设立现场临时救护站,置备应急车辆,联络专业救治资源,开辟人员救治绿色通道;记录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和过程。3.2.7应急值班室电厂设立氧气、乙炔站事故应急值班室,值班地点为主控室,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4预防与预警4.1危险源监控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集团公司《消防管理标准》等规定,并按照要求检查、整改,不断完善电厂管理制度。4.1.1乙炔站的运行管理(1)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正确使用乙炔瓶,使用前认真检查乙炔表和减压阀,发现有缺陷,应立即更换。(2)保证锅炉正常吹灰使用的乙炔压力(0.12~0.15MPa),乙炔使用时最高工作压力禁止超过0.147MPa表压。(3)锅炉吹灰工作结束后,应立即关闭乙炔瓶阀门。(4)乙炔瓶禁止用空,必须留有0.05~0.1MPa表压的余气。(5)满瓶和空瓶的乙炔瓶应分开存放,留有余气需要重新灌装的气瓶,应关闭瓶阀,旋紧瓶帽,标明空瓶字样或记号。(6)乙炔站及其周围10米范围内,禁止堆放可燃物品,禁止进行明火作业和吸烟。(7)气瓶、容器、管道、仪表等连接部位应采用涂抹肥皂水方法检漏,严禁使用明火检漏。气瓶应配置手轮或专用扳手启闭瓶阀。4.1.2氧气站的管理(1)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储存氧气瓶,满瓶和空瓶的氧气瓶应分开存放,留有余气需要重新灌装的气瓶,应关闭瓶阀,旋紧瓶帽,标明空瓶字样或记号。(2)氧气瓶不应放空,气瓶内必须留有不小于0.1MPa表压的余气。(3)氧气站及其周围10米范围内,禁止堆放可燃物品,禁止进行明火作业和吸烟。(4)气瓶、容器、管道、仪表等连接部位应采用涂抹肥皂水方法检漏,严禁使用明火检漏。气瓶应配置手轮或专用扳手启闭瓶阀。4.1.3工作现场使用氧气、乙炔瓶的管理(1)气瓶、乙炔瓶等均应稳固竖立,或装在专用胶轮车上使用。(2)禁止使用电磁吸盘、钢绳、链条等吊运各类焊接与切割用气瓶。(3)气瓶、乙炔瓶等,均应避免放在受阳光曝晒,或受热源直接辐射及易受电击的地方。(4)氧气、溶解乙炔气等气瓶,不应放空,气瓶内必须留有余气,如氧气瓶内应留有不小于0.1MPa表压的余气,乙炔气瓶必须留有0.05~0.1MPa表压的余气。(5)气瓶应配置手轮或专用扳手启闭瓶阀。工作完毕、工作间隙、工作点转移之前都应关闭瓶阀,戴上瓶帽。(6)禁止使用气瓶作为登高支架和支承重物的衬垫。(7)留有余气需要重新灌装的气瓶,应关闭瓶阀,旋紧瓶帽,标明空瓶字样或记号。(8)氧气、乙炔瓶禁止混放,应保持8米的安全距离。4.1.4氧气、乙炔站的检查氧气、乙炔站的检查应纳入设备巡回检查管理。4.2预警行动4.2.1预警电厂内任何气瓶泄漏均作为本预案的预警条件,发观人应立即汇报值长,如果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应就近拨打厂内火警和119报警。报警要点:泄漏或火灾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和大约数量、火灾现场人员受困情况、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4.2.2接警运行当班值长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发出“现场危险”的警告,并向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公室报告。倘若事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运行当班值长还应立即向厂部值班室报告。接警的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应赶赴事故现场,辨析事故情况决定启动何级应急预案,并通知召集各应急小组进行应急准备。接警的夜间或休息日厂部值班人员应立即召集厂内其他值班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同运行当班值长进行应急处置。5信息报告程序电厂发生氧气、乙炔站事故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向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主管部门报告的,电厂应当及时报告。应急值班室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或电厂主管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接到发生事故的报告后,根据应急指挥部指示,电厂各处室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一旦出现事故报告且经查实,要立即向集团公司进行上报,且对事故可能涉及的生产区域以及周边的人员进行紧急通报,说明事故性质、采取的防护措施以及疏散撤离方案。6应急处置6.1响应分级按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Ⅳ级响应。(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造成厂区发电、供热系统完全瘫痪,且火灾扑救超出电厂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氧气、乙炔站事故。(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响应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造成重点区域大面积供电供热停止,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且火灾扑救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氧气、乙炔站事故。(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产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且火灾扑救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氧气、乙炔站事故。(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6.2响应程序电厂发生氧气、乙炔站事故由现场指挥部指挥救援,并通过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等上报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启动相应级的响应。制定灭火方案,并安排、联系相关消防队员配备防毒面具和防护服进行救援灭火。应急管理机构必须备有电厂各专业设备系统图和氧气、乙炔站事故应急处理流程图。根据现场位置和情况,以保人身、保供热、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决定停电的范围,采取措施切断着火部位电源。在切断电缆电源时,因小部位的电源可能末切除,消防人员在迸人电缆沟时应与电缆架保持一定距离,预防触电。6.3处置措施6.3.1事故报警和初期处置氧气、乙炔站事故发生时,发现人一旦发现火情,事故现场设有火灾报警装置或固定灭火装置的,应立即启动报警、固定灭火装置,并临近拨打火灾报警电话和向值长报告。根据火情进行灭火扑救或采取控制火势的措施;当火势猛烈,当事人势单力薄,危及人身安全可紧急避险。值长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立即组织对火灾所涉设备、系统迅速、准确隔离,并切断相关动力源;组织人力启用事故现场消防设施,尽力扑灭初起火灾;当火势扩大,可能殃及人员集中区域,除留守必要人员以外,组织其他人员撤离疏散至安全区域并派员引领人员至火灾现场。6.3.2火灾事故的应急展开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氧气、乙炔站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临近设立指挥场所,设立明显标志,宣布氧气、乙炔站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的应急行动。各应急小组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应立即向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集结、报到,并统计人数;有条件的应让人员佩戴明显的识别标志。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火灾现场火势、人员受困、设备、物资情况,下达疏散人员、灭火施救、转移物资等指令,有组织地指挥各应急小组展开行动。火灾事故中如伴有或次生人身伤亡等事故,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事故应急中,根据事故程度、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就近警察或武警人员增援,为帮助实施警戒、疏散、解救受困人员等提供人力资源。事故应急中,根据事故程度、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消防、医疗等专业机构增援,为帮助实施行动提供专业支持。事故消除后,应立即组织进行事故现场的隔离和保护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恢复生产中的安全。制定恢复方案,先逐步恢复未受损坏的部分设备,尽快恢复生产。以全部主设备恢复正常运行为结束点,人身伤亡应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下达解除应急状态的命令。7应急保障根据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规定,可以采取物资联储等方式对事故备件进行储备,保证在事故情况下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提供事故备件。7.1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中使用的对讲机频道、有关人员的电话号码见后附表格。7.2应急队伍及装备保障应急队伍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值班人员、义务消防队员及外部救援部门人员。应急装备包括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防尘面具、对讲机、水带、防噪耳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