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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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知识产权一、著作权案例一:企业使用盗版软件是否侵权?【案情简介】李某从2003年起便从客户电脑中复制正版石材设计软件,破解密码后非法复制并加密后低价贩卖给多家石材企业。2006年初,李某因盗版被判处两年半有期徒刑,没收违法所得24万余元。事后,作为国内独家获得授权销售该系列软件的厦门A公司,将三家从李某手中购买并使用盗版软件的石材企业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那这三家购买、安装并商业性使用A公司石材设计软件的石材企业需要对此有责任吗?【法律断案】三家石材企业作为专业从事石材行业的企业,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设计软件,安装于办公电脑上,未尽到著作权审查义务。其购买、安装盗版软件,主观上具有过错,已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法院判令三家石材企业各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2万元。【法律评析】上述案例中的三家企业虽然声称不知买的是盗版软件,但只要存在未经许可或者超过许可范围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的行为,就属于侵权行为,无论是否主观存在过错,均应该承担停止“应当停止使用、销毁侵权复制品”的法律责任。2但是在侵权赔偿方面,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上述三家企业明知低价仍旧购买,所以不是善意使用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二、商标权案例一:“联通”争夺战【案情简介】中国联通于1994年成立,后发展迅猛,拥有225个分公司。成立以来,全国各媒体对其均以“中国联通”的名义进行宣传,故于1995年初向商标局申请“中国联通”注册商标,后由于不得使用“中国”字样被驳回。其再次申请“联通”时,发现“联通”商标已被福兰德公司于1995年8月14日注册。1999年联通公司向商标局提出撤消注册商标的申请。【法律断案】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最终判定撤销福兰德的注册商标,理由如下:中国联通公司成立后在其宣传中,“联通”作为其标志,已为大众熟知;中国联通公司于1995年提交申请的事实说明,中国联通公司确已将“联通”作为商标使用,福兰德公司应当知晓;福兰德公司抢注后,势必在市场上造成服务混乱,而且从事电信行业需主管部门审批,福兰德公司没有许可,不可能在电信行业有商标。【法律评析】该案件的关键问题在于两点:1、“联通”是否属于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自1994年成立以来,中国联通公司一直使用该名称,此前在电信行业没有任何企业使用此名称且“联通”已作为该标志广泛使用,所以具有一定3影响力。2、福兰德公司抢注“联通”商标是否采用了不正当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综上,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最终判定撤销福兰德的注册商标。案例二:更换商标侵权吗?【案情简介】北京某知名商场将国内驰名商标枫叶牌长裤的商标扯下加上鳄鱼牌商标出售。原价288元每条,后者988元每条。枫叶牌厂起诉北京某知名商场、鳄鱼牌厂家,能否胜诉?【法律断案】枫叶牌厂能胜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北京某知名商场、鳄鱼牌厂家更换商标的做法已经侵犯枫叶牌厂的商标权,应当予以赔偿。【法律评析】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4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三、专利权案例一:哑巴吃黄连的专利纠纷【案情简介】甲企业拥有一项小型造纸机的实用新型专利,该产品比较实用、性能好、价格低,在市场上有一定的占有率,后发现省内乙企业在仿造销售,遂进行专利侵权索赔。甲企业请法庭调查了产品最早(专利申请日前)销售日期等。经查证,甲企业在专利申请日前二年多就开始销售产品,乙企业随即启动专利无效程序。原告甲企业立即陷入专利权被无效掉的危机中,为了让被告撤销无效宣告请求,只能允许其无偿使用专利技术。【法律断案】原告甲企业一下调转角色,原因在于如果专利权无效,其对乙企业的指控就不存在了。甲企业的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是因为专利必须具备新颖性,也就是说专利在申请日前不得在国内外公开发表、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甲企业的专利由于在申请日前已经公开销售该产品两年多,而公开销售正是公开使用的一种,因此一旦证明该专利在申请日前公开销售了,就没有新颖性了,而没有新颖性的专利,只要有人提出无效,证据完整的5话,专利权将被无效,即被取消。【法律评析】1、在申请专利前,甲企业就在销售该专利产品,这说明很可能这不是甲企业的专利。2、专利受理机关因为受理专利时,未能详细核查专利是否具备申请条件,最后导致专利证明甚至缺乏法律效力,也负有一定责任。四、商业秘密案例一:侵犯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纠纷【案情简介】2008年4月,A公司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并签署了《保密协议》,约定王某有义务保守A公司相关商业秘密(包括客户名单等),保密期限为劳动合同期及王某离职后的两年内。2010年5月,王某从A公司辞职,2010年5月底,王某即受聘于A公司的竞争对手B公司,并利用其非法保留的A公司客户名单和客户信息,为B牟利,造成A公司客户大量流失。故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王某违背双方《保密协议》中的承诺内容,要求其赔偿损失。【法律断案】王某称自己虽然签订了《保密协议》,但是离职后并未收到A公司支付的竞业禁止补偿金,故不需承担相应义务。法院最终判决王某在2012年5月之前,不得与A公司的客户发生业务上的来往,如违反约定则按照双方之前签订的协议承担责任。【法律评析】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6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上述案例中的客户名单属于商业秘密,王某应该遵守《保密协议》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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