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丽江古城商业化问题分析与对策摘要:丽江古城过度的商业化,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对于一个世界文化遗产,国家4A级风景区来说,是个很严重的问题。本文从科学的角度,去分析丽江古城过度商业化的现状,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严格实施云南省风景名胜区准营证制度,转移商业区,把过度密集的店铺迁出古城核心区,改变旅游团队的游览方式等解决方案。关键词:丽江古城;过度商业化;分析与解决;核心区;商业氛围丽江古城位于中国西南部云南省的丽江市纳西族自治县丽江坝中部,丽江古城又名大研镇,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唯一没有城墙的古城,据说是因为丽江世袭统治者姓木,筑城势必如木字加框而成“困”字之故。丽江古城始建于宋末元初(公元13世纪后期),距今已有800余年的历史。古城地处云贵高原,海拔2400余米,全城面积达3.8平方公里,自古就是远近闻名的集市和重镇。古城现有居民6200多户,25000余人。其中,纳西族占总人口绝大多数,有30%的居民仍在从事以铜银器制作、皮毛皮革、纺织、酿造业为主的传统手工业和商业。丽江古城是云南唯一的世界文化遗产,2005年共接待海内外游客400多万人次,旅游业是丽江市最主要的支柱产业。[1]丽江古城于1997年12月根据文化遗产遴选标准C(II)(IV)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世界遗产委员会评价古城丽江把经济和战略重地与崎岖的地势巧妙地融合在一起,真实、完美地保存和再现了古朴的风貌。古城的建筑历经无数朝代的洗礼,饱经沧桑,它融合了各个民族的文化特色而声名远扬。丽江还拥有古老的供水系统,这一系统纵横交错、精巧独特,至今仍在有效地发挥着作用。[2]一、丽江古城商业化现状分析(一)丽江古城过度商业化的问题由来已久对丽江古城过度商业化的批评,从古城正式对游客开放的时候就已经有过,近几年来这种声音越发强烈。本文旨在探讨丽江古城商业化的现状、过度商业化是如何形成的以及如何应对的问题。据主管丽江古城的管委会主任木崇根透露:2005年3月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举行的第二十七届主席团会议上,中国28处遗产保护地,有7处因开发过度、保护不力,受到批评,丽江虽然不在其列,但这足以使丽江各级政府感到巨大的压力。[3]云南大学人类学博士马翀炜认为:过度商业化使古城传统文化和民族特点消失,这个代价是谁也无法承受的。反之,古城去商业化后,保存的东西越完整和朴实,就越具吸引力,古城的品牌效应,可以吸引外来投资参与古城的建设与保护。此外,游客对丽江古城到处是商店的现状也颇有微词,都认为过度商业化影响了古城的形象,使古城丧失了昔日的宁静和古朴。[4](二)丽江古城商业化的现状:1.古城商业店铺的分布丽江古城,总面积有3.8平方公里,其中大研古城占地为2.6平方公里。2过度商业化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大量的商铺。拥有古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放的风景名胜区准营证的合法经营者为1399户,尚没有准营证但经营着的商户分布在五一街小石桥以上和王家庄一带就约有100户左右,总数为1500户。其中包括了近150户客栈(2004年底发放准营证后在丽江日报中公告的数据为139户)。如果计算一下商铺的密度,会得出结论:每千平方米中的店铺数为0.58个。这似乎不是过度,而是不足。然而,丽江古城的店铺不是分布在2.6平方公里中,而是分布于不足0.6平方公里的“核心区”内。以此面积计算商铺密度是每千平米的店铺数是2.5个。而临街区的面积在每千平米的古城中,几乎只是占到20分之一。因此在每千平米的临街区内店铺数为50家。[5]用省测绘局1995年测绘的地图,并将此图扩大成1:5000的地图,然后进行了仔细的测算。目前,丽江古城店铺分布的主要街道和巷道为:新义街的积善巷部分、密士巷全部、百岁坊部分、四方街全部,这是店铺分布最为集中的地区之一,也是名符其实的黄金地段。新华街的双石巷大部分、萃文巷绝大部分、黄山下段主要是客栈、黄山上段至万古楼岔口以下;五一街的兴仁巷小石桥以下;光义街的现文巷全部、官院巷大部分、新院巷全部;七一街的关门口、兴文巷少部分、八一上段全部、八一下段部分。2古城过度商业化依据古城的主要街道和巷道的长度共计20000米,绝大多数是两面都可以做店铺的,除去大门、桥梁、路口等设施处,可以做店铺的长度为5970米。在5970米的可设店铺的路段上,分布有1350家店铺(客栈不设店铺,从大门出入,已在减去的部分中),可以计算得出平均每4.22米即有一个店铺,而店铺的门面宽度刚好与这个长度相差不大,也就是在已经开发的核心区内,几乎可以说所有的街道、巷道两边都已经是店铺,绝对属于过度商业化。[6]于是,可以得出一个很重要的结论:丽江古城过度商业化问题严重,需要认真加以研究。二、古城过度商业化的成因以我的知识及体验,丽江古城过度商业化是由以下几个原因形成的。(一)传统商业区:新义街的四方街及与其相连的几条放射状的主街。目前这类商业区已经没有空间了,全部被店铺占据。(二)旅游者的选择:主要是新华街大部分、新义街积善巷、密士巷、百岁坊,这些地方临河地段较多,深得游客喜爱而形成商业区。(三)团队路线选择:这种方式形成的最明显的是现文巷。巷文做为解放前传统商业区,在解放后已经没落,然后在地震后开始其商业历程,然而开始时即使以免税起步,商业氛围仍然很单薄,只到世博会时,将之作为通向木府的团队线路才真正进入商业时代。(四)景点周围:即木府周围的部分。木府是丽江的皇城故宫,是丽江知府的主3要起居地方。游客到丽江旅游都要到木府游览,游客的大量集结,形成了空前的消费热朝,店铺也应运而生。(五)核心区的扩张:主要是七一街、五一街小石桥以下部分。如果不是政府在2003停止新的商户的注册登记并在2004正式推出“准营证”制度,这一类的扩张将极为迅速,那么今天纳入计算的商户则不再是1350户了。三、古城过度商业化问题的解决措施(一)严格执行“准营证”制度。丽江从2004年开始执行《云南省风景名胜区准营证》制度,根据丽江古城的实际情况,应更为严格的执行准营证制度。对丽江古城店铺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该提出以下要求:[7]1、经批准领取《准营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批准的地点,面积经营,服从景区管理机构的管理、检查。2、每个店铺只能有2个以内的经营项目,只能在《准营证》明确的地点(商铺)和经营范围进行合法的经营。3、每个店铺只能在指定位置挂一张招牌(含广告牌),其规格、内容、材质、形式符合国家有关景区标识、标牌设置规定。4、所有从业人员(含值班经理等所有管理人员)工作时,必须着统一服装、持证上岗。5、未经批准,不得在非本店经营范围以外设置任何广告,对现有招牌、广告和类似性质的建筑物墙体。指示牌、布标等影响景观的标牌必需在2004年10月20日前清理完毕。6、任何经营者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结构,禁止随意增建、改建商铺及附属设施等有损景区整体规划、景观的一切行为。对现有影响景观或旅游秩序的违规建筑物、构筑物,必需由房屋、场地出租方与经营者在2004年10月20日前协商处理完毕。7、经营者必须遵纪守法,明码标价、亮证经营、挂牌上岗、文明服务,保证商品质量。禁止擅自增加经营项目、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商品和国家明令禁止产品,禁止降价倾销、哄抬物价和不正当竞争等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只有符合以上条件的店铺,才能在古城内经营。对古城内所有店铺均应全面铺开,认真进行年检制度。并在平时随时抽检,如发现店主身份证和准营证不符,立即取缔,以杜绝店铺的转让,最终达到店铺只减不增,也杜绝极少数人利用高额转让费牟取暴利的行为。但准营证与身份证相符的话,店址可以允许不符,以利于一些店铺从核心区迁出,以淡化核心区的商业氛围。当然对古城内下岗职工等,在严格审批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其在自家的居住地内开设店铺或客栈,但对这类新增商户应有个年度控制指标及审批后的事后监督,一旦发现有转让等不符合规范的行为,一次性取缔。允许古城内原住民进行商业活动,对缓解古城内居民置换问题是有好处的,另外目前古城内被人诟病的不仅是商业化过度,更重要的是这些商户绝大多数为外来商户这一点,担心的是古城原生文化的流失。允许有控制指标下的原住民新商户,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是有所补益的。4(二)对古城进行科学的规划论证,凡是不符合规划原则的都予以撤离,有助于一些店铺从核心区转移。古城主要街道及一些可以做为商业用途的巷道长度近20000米,除少数地方外,店铺基本可以分布于两边,除去大门、路口、桥梁外,可以分布店铺的依然有18500米之巨。而在这18500米中,只有5970米被店铺占据,尚有13530米为未开发部分。如果将已经有的1350个店铺分布在这18500米的可做店铺区域内,则13.77米才会分布有一个店铺。做到这一点,古城就是个商业布局很合理的小城镇了。(三)设计更为丰富的观光线路。目前的团队线路基本是固定的,即从北边进来,绕木府一周南边出城。主要经过东大街(新华街)――四方街――现文巷(关门口)――木府,然后选择不同的路线从南入口出古城。这样不仅造成了在高峰期的四方街周围的拥堵,影响游客的满意度,更是导致店铺向这一条线路聚集,形成一路除了必要的桥、路口外,就是店铺,很多地方连大门都成了店铺的局面,当然只能给游客商业化过度的感觉。原来的团队游览线路如图1所示:图1:团队旅游线路5建议旅游管理部门尽早制定出新的更为丰富的线路线路,分别由古城东出入口(石油公司东南,甘泽泉上)、南出入口(南门小区入口)、西出入口(白马龙潭入口)、北出入口(水车入口)进,由其他入口出,通过这样的线路设计,淡化古城核心区的概念。新设计的游览观光线路如图2所示:图2:新设计团队旅游线路按照新设计的线路,团队带来的人流会自然将核心区内的店铺部分吸引到这些线路上,在初期,这些店铺经营业绩不会好,但房租低廉,绝大部分的店铺的经营税将达不到税收起征点而被免征税务,从机会成本来说依然会有吸引力的。当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制定出新线路后,还要与旅行社行会配合,制定旅行社对出入口、线路的选择,也就是要求:A旅行社周一、二从东出入口进,西出入口,B旅游社则从南出入口进,北出入口出。如此类推,将这个日程、线路细化并成为行业的游戏规则,新的线路形成后,店铺也会随之跟上。当然,在线路6调整以前,东西出入口应该考虑停车场的建设;文明村一带的绿化、小品;古城下游水体的整治,使南出入口、东出入口水体的整治。[8](四)规范商业行为,淡化现代商业气息,突出纳西民族文化特色。丽江古城保留的浓郁的以纳西族为主的地方民族特色,是丽江古城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古城管委会从成立之时起就应该担负起保护和弘扬丽江古城民族文化的责任。[9]1、规范商业行为,淡化现代商业气息,突出民族文化特色。为了减少商业活动带来的现代文明对古城风貌的冲击,古城管委会应该把现代特征较浓和没有特色的经营项目,如音像店、现代服装店、珠宝玉器店、美容美发厅、卡拉OK厅、网吧等迁出古城,规范了店铺的装潢、招牌、柜台,控制了店铺的规模和数量。同时,鼓励经商者经营具有一定地方民族文化特色的商品。并对外来经商的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了解当地的民族文化。2、对常住丽江古城的居民实行一系列“惠民”政策。对古城的常住居民(特指原住居民)给予每人每月10元的生活补助。成立古城便民服务中心,专门为古城居民的运输需要提供无偿的运输服务(人力三轮车),服务人员均从古城内的下岗、失业人员、社会困难人员中择优录用。一方面解决了部分古城内的下岗、失业人员、社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另一方面,方便了古城居民的生产生活,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古城内交通运输的服务行为。实施民居修复补助项目,古城管委会与美国全球遗产基金会合作,共同对确因经济方面的原因而未能及时修缮房屋的居民户给予5000至20000元不等的补助,资助其修缮房屋。3、安排专门的资金,支持、鼓励丽江的本土文化人士从事民族文化的传承、弘扬、展示等活动。目前已有一大批本土文化人士在古城内从事各种民族文化活动,如:民族歌舞表演队,每天在四方街开展各种民族民间的文化活动,既丰富了古城内老年人的生活,又展示了丰富多彩的本土文化,成为了古城一道靓丽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