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源相关人员培训计划为了提高从事辐射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工作技能,加强辐射安全管理,预防辐射伤害事故,特别制定本制度。一、培训内容1、学习放射源安全防护基本常识和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常识。2、学习辐射事故应急救援措施。3、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参加相关的专业培训。二、培训对象1、对公司全体员工,培训内容:放射源安全防护基本常识。2、对从事辐射工作的员工,培训全部内容。三、培训的计划安排与管理要求1.新进公司的员工,都要进行培训学习有关放射源安全防护的基本常识;2.对从事辐射工作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培训;3.公司的辐射技术人员必须通过参加上级部门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后方可从事辐射4.被调换到辐射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童新进行培训后上岗。5.外来参观人员或从事服务性工作的临时性人员靠近放射源附近时,先进性安全防护教肓后,方可进入现场。6.技术人员的培训根据上级辐射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要求进行,其余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公司的安全管理小组组织进行。7.在单独培训的基础上,辐射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对接触和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员工进行辐射安全教肓,提高安全防护意识。8.建立培训档案与记录,并要妥善保管和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