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物业消防安全培训主讲人:余志军2017年1月典型火灾案例及责任追究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及履职应知应会消防知识需要掌握哪些消防知识和技能。都有哪些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如何履职。为什么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不履职会怎样追究责任。典型火灾案例和责任追究天津“8.12”爆炸案2015年8月12日22时52分许,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其中参与救援的公安消防人员110人)、8人失踪,798人受伤住院治疗,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人民币68.66亿元。属于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一、典型火灾案例事故原因事故直接原因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天气)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事故原因瑞海公司严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体责任单位。该公司无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重违反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滨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违法建设危险货物堆场,违法经营、违规储存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极其混乱,安全隐患长期存在。同时,天津中滨海盛卫生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滨安评公司)作为中介及技术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进行安全审查、评价和验收,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使得瑞海公司取得危险品经营资质,并在继续经营过程中造成“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的重大人员、财产损失。事故原因天津交通、港口、海关、安监、规划、海事等单位的相关工作部门及具体工作人员,未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违法违规进行行政许可和项目审查,日常监管严重缺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失职渎职和受贿问题,最终导致了“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重大人员及财产损失。被告人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归案后主动供述其为瑞海公司违规办理港口危化品经营资质,多次向时任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副局长李志刚、港口管理处处长冯刚请托,送给李志刚、冯刚财物共计15.75万元。处理情况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经营罪、危险物品肇事罪、行贿罪,予以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瑞海公司副董事长董社轩、总经理只峰等5人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经营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到十五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瑞海公司其他7名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被判处十年到三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中滨安评公司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依法判处罚金25万元,中滨安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赵伯扬等11名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被判处四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等2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分别被以玩忽职守罪或滥用职权罪判处三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李志刚等8人同时犯受贿罪,予以数罪并罚。目的:处理火灾责任者在火灾原因和损失查清之后,为了教育火灾肇事者本人和职工群众,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原因认定书》和《火灾事故责任书》对有关责任者进行追查处理。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四不放过原则:二、责任的追究火灾责任者的划分直接责任直接领导责任间接责任领导责任行为人直接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扩大、蔓延。行为人虽然没有直接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但是由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而对火灾事故的发生、扩大、蔓延负有一定责任。行为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火灾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行为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或下属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失察或发现后纠正不力,以致发生火灾事故,对造成的火灾事故负有—定领导责任。火灾事故责任者承担责任的种类1、行政责任2、刑事责任3、民事责任4、政治责任1、行政责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5)行政拘留。2、刑事责任目前火灾事故刑事责任的追究主要有以下罪名:放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失火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罪。消防责任事故罪: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a.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b.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c.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d.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及履职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是一个组织为了实现消防安全,以有效的方式,进行计划、组织、协调、领导和控制,以实现消防安全目标的过程。消防安全管理所涉及的是防火和灭火以及事故抢险救援等方面的事务。(一)单位消防安全职责的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3、《湖南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4、国家技术标准。(二)单位消防组织机构和安全职责1、单位消防组织机构(1)消防(防火)安全委员会(2)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3)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4)专职、志愿(义务)消防队《消防法》第四十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61号令;第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61号令;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第七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志愿(义务)消防队‘五有四会’一是有组织。要结合实际,建立组织完善的志愿消防队;二是有领导。基层单位的行政负责人要扎扎实实地抓好管理,公安消防机构要认真检查指导;三是有灭火工具。要配置必要的灭火器材,有条件的还可配置消防车;四是有分工。要建立灭火、抢救、通信、警戒等班组,分工合作,各负其责;五是有训练和灭火预案。要定期组织队员学习、宣传消防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技能,对重点部位要制订灭火预案,并定期组织灭火演习。队员要做到四会:一会宣传消防知识和报火警;二会使用灭火器具灭火;三会发现、消除一般的火灾隐患;四会扑救初起火灾。2、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层级责任a.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61号令)(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b.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职责(61号令)(1)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c.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员职责(1)根据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3)实施防火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4)督促对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5)管理专职、志愿(义务)消防队;(6)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消防演练;(7)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3、重点岗位工种(1)电、气焊工;(2)电工;(3)仓库保管员;(4)消防控制室值班及操作维护员;(5)防火巡查员。4、消防安全义务(一)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的义务;(二)报告火警的义务;(三)成年公民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四)遵守消防法规、执行消防技术标准的义务;(五)协助消防行政的义务;(六)接受监督的义务;(七)对有关消防安全事项申请、报送义务;(八)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的义务;(九)单位着火有积极组织扑救火灾的义务;(十)公共场所工作人员火灾时有疏散群众的义务。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公众聚集场所开业举办大型活动(三)单位的消防安全法定职责【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第十八条多产权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第十九条多合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整理后:◆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实施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实施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判定与整改◆制定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开展火灾事故调查与统计◆建立消防档案并实施管理◆建立消防安全制度1、概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人们为了消防安全(预防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而制定的行为规范和约束规则。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2、防火巡查、检查;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4、消防(控制室)值班;5、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6、火灾隐患整改;7、用火、用电安全管理;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9、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1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11、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