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2015年上半年考试大作业考试科目:《小学德育原理与方法》一、大作业题目(内容):1、确立正确的德育功能观有何实践意义?(30分)答:对德育功能概念的理解影响对德育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的认识。正确地理解德育功能有助于理解德育的重要性,也有助于理解德育概念本身。什么是德育的功能?经过一段时间的讨论,这一概念慢慢得以厘清。人们开始认识到:德育的目的、任务只是人们对德育活动的一种主观期待和设定,属于“想要德育干什么?”的问题,与德育本来的功能属两个范畴。德育的客观效果与能量虽然揭示了功能的“客观”性而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已然的效果和能力往往也并不等于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全部能量。德育的效果有高有低,因具体的德育实践而定,但德育功能却有一定的稳定性的规定。故客观效果和能量只是反映了“德育实际上干了什么?”的问题,而德育功能则须反映这样一个问题——“德育(本来)能够干些什么?”将德育功能与德育目标、任务以及德育的实效区别开来并不是一个纯粹的理论问题。德育功能与德育目标、任务以及德育的实效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这种相关性决定了对德育功能的认识亦即确立正确的德育功能观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首先,正确的德育功能观有助于德育目标的确定。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德育系统都会在宏观和微观上设定德育工作的目标、任务等等。离开了对于德育功能的正确认识会对这一设定产生十分明显的副作用:设定的目标或任务大大高于或低于德育功能所能允许的阈限。前者的结局是德育的“力不从心”,德育目标是虚妄的,实践当然会落空;后者则是对德育功能的潜力认识与发掘不够,德育的形象受损,德育实践亦将流于琐碎。故正确的德育功能观的实践意义之一就在于它有助于我们合理地确定具体德育实践的任务和目标体系。其次,正确的德育功能观有助于适度、适当的德育评价的形成。“想要德育干什么”与“德育能够干什么”总是有差距的。在中国,人们普遍抱有一种对学校德育的高期望。人们期望学校德育给学生以“好”的政治立场、世界观、人生观;给学生一个良好的道德品质、心理品质、全面的人格;给学生以一个中国人的文化性、民族自豪感及作为世界公民的全球意识、正确的自然观(环保意识)……人们总是用“应是”的眼光去看德育,人为制造“德育神话”。而由于常以“神话”的眼光去看德育现实,人们对德育的评价多为“实效太低”。德育的健康发展需要社会和教育系统本身用“实是”的眼光来看德育。因为只有正确的评价,才谈得上正确的理解和支持。最后,正确的德育功能观有助于适当、适度的德育实践。德育期望和评价问题不仅发生在德育系统外部,而且发生在每一个德育工作者身上。只有正确的功能观才能使德育工作者做他该做而且能做的事情,既不盲目僭越,也不妄自菲薄。一些属于政府职能、社会行为、私生活范围的事应该让政府、社会和个人去完成,学校德育只能在其本来能够有所作为的领域去恪尽职守。2德育功能认识对德育实际的影响(或意义)不仅是一种理论分析,而且已经成为中国德育理论与实践的历史线索之一。2、“公民责任”目标分解。(30分)答:一.公民责任的内涵要理解公民责任先要知道什么是公民,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依据宪法或法律的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显而易见,公民责任就是指公民履行与自己公民身份相适应的符合社会规范预期的职责,以及没有履行好这种职责时所应承担的谴责和制裁。对于中学生来说,就是要在学校、家庭和社会中履行与自己学生身份相符合的职责,积极参加学校、家庭和社会中的各项活动。包括爱护环境、遵纪守法、孝敬父母和乐于助人等。二.引导学生树立公民责任价值观的重要性我们引导学生树立“公民责任”的价值观,无论是对于学校、家庭还是对于社会来说都是相当重要的。学校的良序发展,家庭的和睦幸福,社会的民主和谐发展都离不开中学生公民责任感的培养。引导学生树立公民责任的价值观,对于学生本人来说,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自我责任意识,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学生的学习进步和发展,促使学生确立人生目标与理想,明确自身的权利与义务。对于家庭来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家庭责任意识,使学生尊重、关心并帮助父母、长辈及兄弟姐妹;孝顺父母、体察父母的辛苦、仁爱兄弟姐妹;在日常生活中自觉承担家庭的各种责任(例如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等)。对于他人来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他人责任意识,促使学生与同学和睦相处,关心和帮助同学共同进步;是学生真诚对待身边的朋友,尊重他人,信守承诺。对于集体来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集体责任意识,使学生关心集体,积极参与班级、社团、学校及社区的各项集体事务与活动,可以让学生积极承担并完成集体赋予的任务,为集体的发展献谋出力。对于社会而言,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学校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使命感,使学生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尊重及维护传统文化及美德,使学生认识中国的国情,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3、怎样认识德育主体的道德素养?(40分)答:德育是教育中最古老的话题之一。思想道德教育,就其广义来说,包含了政治思想教育、思想意识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德育“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等。可见,我国传统的德育主要包括了思想教育、政治理论教育和道德教育三部分,长期来,我们就是以这三项内容为核心进行德育工作的。“德”是规范人的行为之价值尺度,德育的目标显然是要按照特定时代、特定社会的道德观念来培养、塑造人的品德、信念和行为习惯。要完成此目标,涉及到三步:知与不知信与不信行与不行。其中,知与不知应是智育要解决的问题,德育要进一步面对和解决信与不信的矛盾,以及如何使受教育者的道德认识内化、升华为道德信念和道德理解。这是德育超出智育的目标和要求,也是德育比智育更困难的地方;此外,德育还要考虑如何使受教育者将道德认识和道德信念转化为道德行为,并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总之,德育要在解决知与不知这个智育中基本矛盾的基础上,进一步使受教育者实现由知到信、由信到行这两个层次的转化。更重要的是,行为是检验德育成效的唯一的客观标准。正如亚里3斯多德所说,伦理说“这门科学的目的,不是知识而是实践”。因此,从心理学范畴看,应扭转以往德育内容构成中重知轻行的倾向,重视和加强行为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