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高处作业造成的坠落事故案例图解事故图片事故经过及原因平台小孔洞,管理大漏洞——2005年“3.3”南海项目高坠事故事故经过:3月3日上午,天气情况:阴雨天。管工冯某班易某、罗某等8人,参加完班前会后,通过管廊东侧直爬梯到达E10管廊上进行管托安装作业,9点半左右安装完第1个管托。10点8分左右雨突然下大,大家都四处躲雨,罗某喊了一声“下雨了”,便沿着西侧已禁止使用的楼梯(该楼梯因设计变更及部分钢格板缺货,施工未完,已采取围挡,通道悬挂明确的红色禁行警示)下行,在行走过程中,失足从未施工完的楼梯拐角孔洞处坠落(见附图),坠落过程中,撞击到二层楼梯护栏(标高9.2米)后弹出,又落到地面发电机防护棚的脚手架管(标高3米)上,最后坠落到地面。10分钟后救护车将其送至医务室,经BSF的医务室抢救无效,于3月3日11时左右死亡。2凶手……原因分析:1、罗某为避雨,从禁止使用的楼梯下行,失足从孔洞中坠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由于安全帽带系挂不合格,坠落过程中安全帽脱落,头部与脚手架管相撞,使其颅脑严重损伤,导致其死亡。2、原管道工程公司专业项目部对罗某教育培训不到位。事发当天,罗某刚从F1预制厂转到事发现场,对现场情况不了解,对新工作环境潜在的危险认识不足,管道工程公司专业项目部未安排对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所在班组对作业岗点作业的危险分析针对性不强,上岗施工前的“三交一清”不完整,没有交待未完施工楼梯的危险性,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3、项目部对现场的监督检查及督促整改不到位。在钢格板未到货,楼梯已于2月28日停止施工的情况下,项目部对现场防护设施认识存在偏差,采取警示设施而没有采取硬件上合格的封堵设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34、设备安装工程公司专业项目部对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临边、孔洞等危险源,没有设置合格的防护措施,是导致事故的间接原因。5、突降的大雨分散了人员对现场危险的注意力,也降低了人员的应变能力。2005年“5.9”岳化项目高处坠落死亡事故事故经过:2005年5月9日8:50左右,公司分包商——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雇佣的辅工李某等五人,在岳化磨煤框架11米层钢平台上铺设花纹钢板,在施工过程中李某将安全带挂钩钩在工字钢钢梁上,由于钢板位置不正,李某需要将钢板移位,在移动过程中,没有注意后面悬空,在身子向后移动时,脚踩空,先坠落到地面的设备基础上(0.5米高)后弹落到地面,于16点30分死亡。原因分析:1、六化建在组织施工作业时,在安全设施(安全绳)未落实的情况下,安排员工进行高处作业施工,是事故的主要原因。2、李某高处作业时,未正确系挂安全带、安全帽带未系牢是事故的直接原因。43、六化建没有及时排除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隐患,是事故的重要原因。4、岳阳项目部磨煤框架区域安全负责人没有充分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检查不及时不到位,未发现未完作业场所安全绳已被拆除。“2006.3.11”某公司南京PTA项目高处坠落死亡事故事故经过:3月11日,某公司安装二队钳工作业班组6人,在扬子石化45万吨/年PTA精制单元13米平台铺设钢格板。潘某站立在没有固定的第四块钢格板上,用钢筋钩拖动第五块钢格板(2400×995mm)就位时,其站立的钢格板被撞击移位,脱离钢梁失衡坠落,潘某随之坠落地面,头部受伤,抢救无效死亡。5原因分析:1、施工中作业人员方法不当,相互配合不当,造成钢格板的撞击,引发坠落,是事故的直接原因。2、施工准备不充分,未按铺设顺序筛选格板,造成不能按顺序铺设;已就位的格板没有及时固定。3、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低下,未系安全带等。4、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不到位,没有设置隔离网、安全绳,是事故发生的重要管理原因。5、施工组织不力,施工工序不合理。2003年“12.23”高处坠落事故事故经过:2003.12.23日,武汉石化检修现场,原管道工程公司管工肖某在4.9米标高管廊管线拆除过程中,当切割完一段管线后,管线没有自然断落。肖某用脚踏管线时,管线突然断落,没有系挂安全带的肖某随同管线一起坠落到地面。造成外伤性高位截瘫。事故原因分析:1、肖某某高处作业未系挂安全带。2、肖某某违章作业,用脚蹬踏切割后的管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