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第一条:总则1、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保证操作者安全正确的使用设备。2、凡是操作本设备的人员在使用前应熟练掌握本操作程。3、使用前必须熟知起升、降落、前后左右行走的各个手动按钮。第二条:起重机械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使用1、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2、吊钩、滑轮、卷筒达到报废标准。3、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刹不住额定载苛。4、限位开关失灵。5、主要受力件有裂纹、开焊。6、主梁弹性变形或永久变形超过修理界限。7、车轮裂纹、掉片、严重啃轨或三条腿。8、电气接零保护挂靠失去作用或绝缘达不到规定值。9、电动机温升超过规定值。10、转子、电阻一相开路。11、车上有人(检查、修理指定专人指挥时除外)。12、新安装、改装、大修后未经验改合格。13、轨道行车梁松动、断裂、物件破碎、终点车档失灵。第三条:电动单梁起重机操作要领:1、操作前必须做到:①向交班人或参阅交接班记录了解设备状况。②检查钢丝绳、吊钩、吊具和电器部分。③观察车上有无可能掉下来的东西,紧固件有否松动,并试验空车。第2页共4页2、操作中做到:①必须保持钢丝绳卷绕正确,发生出槽乱卷现象应及时下降处理后再起吊。②吊物件时禁止从人头及设备上越过。③同一跨轨道有两台以上吊车时不准推拉碰撞。④发现有第一条情况之一者应停车。⑤.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3、操作后做到:①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刀闸,切断电源;②进行日常维护保养;③做好交接班工作。4、操作中严格执行十不吊:①超过额定负苛不吊。②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③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④吊挂重物直接加工时不吊。⑤歪拉斜挂不吊。⑥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⑦易燃易爆物品不吊。⑧带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⑨埋地物品不吊。⑩违章指挥不吊。5、操作中要始终做到稳起、稳行、稳落。在造近邻车或接近人时必须及时打铃告警。第3页共4页6、运行时,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均应立即停车。7、操作带翻、游翻、兜翻时应在安全地方进行。8、起吊重物时,距地面距离不许超过0.5米。9、吊运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升至100毫米高度停车检查刹车能力。10、吊运过程中,不允许同时操作三个机构(即大车、小车、卷扬不能同时动作)。11、正常情况下不准打反车。12、严禁使用两台起重量不同的起重机共吊一物。用两台起重能力相等的起重机共吊一物时,应采取使两台起重机均能保持垂直起重措施,其吊物重量加吊具重量之和的不准超过两台起重机起重能力总和的80%。且须总工程师或其指派的专人在场指挥,方能起吊。13、车上不准堆放活动物或其他物品,工具应加以固定。14、同一跨轨道上有两台以上吊车时,不准相互推车碰撞。15、钓钩不载荷运行时,应升至一人以上高度。16、在处理故障或离车时,控制器必须放于0位,切断电源.不准悬挂重物离开车。17、不得能够极限位置限住器停车.18、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19、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起吊后,再平稳地吊运.20、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机,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21、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特别是不安全因素必须交待清楚。第四条:安全技术要求第4页共4页1、驾驶员在工作前应对起重机各安全装置及主要零部件进行仔细检查,确认灵活、可靠方可使用。2、操作者必须听从指挥手的指挥信号进行操纵,对任何人发出的危险信号都应紧急停车;如遇指挥信号不明或有错误,驾驶员有权不开车,在开车前必须鸣铃示意。3、操作者必须用手柄开关来操纵,不可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来停车;严禁三机构同时动4、除特种情况下,不得利用打反车来进行制动,不得将控制器从正转急速变为反向逆转。5、所吊重物不得超过该起重机额定载荷,严禁一切的歪拉斜吊。6、在吊装前应仔细检查吊索的牢固程度,对有快口棱角应加衬垫,并确保重物的稳定性。7、禁止起重机在运行中人员上下和一切的检查、维修工作;严禁随意跨越上下;不准挂负荷下车或将吊物长时间吊挂在空中。8、操作者应熟练掌握各种常规的最基本安全操作技能:如“稳钩操作”、“物件翻身操作”“吊钩逼近人员操作”、“制动器失灵紧急操作”等。9、吊运危险物品和所吊物接近满载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起升150-200mm作静态制动,若可靠再升至离地500mm作降落动态制动,确认制动性能可靠再平稳起吊。四川合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201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