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文明城市创建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与管理力度,深化政府办公室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机关的示范带头作用,全面提升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热爱城市、参与管理城市、争做文明市民的良好形象,根据《峡江县文明城市创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巴办文〔2010〕3号)文件精神,现就县政府办公室如何落实整治措施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创建文明单位、争做文明市民、树立文明形象为总要求,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的道德行为,从最基础的事情做起,养成讲究卫生、遵章守纪、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加大所辖区域内的“五包”责任制的落实,共同维护让城市“美起来、绿起来、靓起来、好起来”的新形象。二、组织领导成立县政府办公室文明城市创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欧阳开平同志任组长,陈同月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办公室其他各位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队负责人为成员。日常工作由陈同月同志牵头,邬开云、向贤林、税成利分块负责抓落实。三、责任分工(一)党政办公小区公共部分(含会务中心、人大政协楼经营门面所辖区域)由行管办负责,向贤林同志具体督办整改落实。(二)县政府宿舍大院(含经营门面所辖区域)由行管科负责,邬开云同志具体督办整改落实。(三)县政府所属车辆的管理由车队负责,税成利同志具体督办整改落实。(四)办公室各位副主任负责协调督办所联系的部门抓好文明城市创建综合整治工作。(五)县政府督查室负责与县委督查室一道抓好全县文明城市创建综合整治督查工作。四、工作目标(一)督促所辖区域包括经营门面店主落实“五包”责任制,即包辖区卫生清理、包公共设施维护、包门前秩序的维护、包门前绿化的维护、包不文明行为的制止。(二)所辖区域内做到清洁卫生,无垃圾堆放、无建筑材料占道堆放、无污水流溢。(三)所辖区域内的门店文明经营,无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牵乱挂、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的行为。(四)县政府所有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白天按划分区域停放,夜晚入库保管。(五)县政府办各科室队室内外清洁整齐,物件摆放规范有序。五、具体步骤和措施(一)1月13日,对党政办公小区、政府宿舍楼一楼所辖经营门店发放“五包”责任通知书,对不符合文明城市创建要求的行为限期整改。(二)1月13日,组织专班(陈同月、向贤林、邬开云)对所辖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建筑垃圾、车辆停放等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措施。(三)1月13日—16日,所有科室队集中进行清洁卫生大整理,树立机关卫生整洁文明形象;督促所辖区域内整改措施落实。(四)16—20日,领导小组对辖区的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