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人类学理论流派大纲第一节古典进化论古典进化论学派是文化人类学史上的第一个理论学派,其成熟标志是泰勒的《原始社会》与摩尔根的《古代社会》的问世。进化论学派运用比较的方法探索人类社会文化的起源和发展历程,认为人类社会文化和生物进化一样,也是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逐步发展的。全世界所有的文化都要经历这种循序进化的过程,造成这种普遍性的最终原因在于人类心理具有一致性。一、产生背景1、人类学知识的增长和研究组织的成立2、殖民贸易的促进19世纪中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得到蓬勃发展,殖民贸易和殖民地统治达到空前的程度。除殖民贸易和殖民统治官员的需要这一主要社会经济因素之外,殖民当局的官员和传教士将他们在当地所见所闻报导给国内,也引起人们的极大兴趣。因此,学者研究的方向也为之一变,转向比较语言学、比较宗教学、民族文化风俗的人类学研究。3、进化论思想的催生进化论学派产生的思想根源是19世纪进化理论的提出。达尔文首次详细阐述了生物进化的机制,并给予了科学的论证。《物种起源》一书概括了达尔文的主要思想,即物种不是永远远不变的,而是不断变化的;在变化过程中,生物的自然选择机制与高度的变异性起着重要作用;自然选择就是把有利的变异保存下来,把不利的变异淘汰掉,从而使自己能适应不同的环境并生存下来。第一个系统地借鉴生物进化理论阐述社会进化理论的是英国哲学家斯宾塞。他第一次使用进化这个词是在1850年;1857年斯宾塞描述了整个宇宙的进化过程;1862年,斯宾塞给出了进化的明确定义:“进化是通过不断的分化与整合,从不确定、不连贯、同质向确定、连贯、异质的的变化。”斯宾塞进化理论的最大缺陷是将生物进化与社会进化视为本质相同的事物。4、古典进化论的基本观点所有研究社会与文化的进化论各有特点,但在以下三个问题上基本持相同看法,这就是:第一,用人类本质的一致性观念来说明文化发展的单一性。第二,各族文化都循同一路线向前进化,目前各个社会发展的不同程度,实际上代表这条路线的各个阶段,各阶段在程序上是固定的,但在时间上并不一致,有快慢的差别。第三,整个世界是依自然法则运行的。二、泰勒的文化人类学理论1、生平与著述泰勒(EdwardBurnettTylor,1832—1917),英国文化人类学奠基人,古典进化论的代表人物。自学成才,1871年出版《原始文化》而驰名世界。泰勒是第一个从科学意义上给文化下定义的人:“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民族学意义来讲,是一复合体,包括知识、信仰、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人所习得的一切能力与习惯”。2、泰勒的进化论观点泰勒认为:一方面,自然科学已经证明整个自然界是不断发展、逐步进化的,而作为自然界一部分的人类社会当然也是不断发展、逐步进化的;另一方面自然界的发展与进化是有其固有规律的,这些规律可以通过科学的研究方法加以说明。泰勒提出了两大原则:第一,“在文明中有如此广泛的共同性,使得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拿一些相同的原因来解释相同的现象。”泰勒进一步指出:世界各地文化的一致性,主要是两个因素决定的,一个是人的本性的普遍相似性;另一个是生活环境的普遍相似性。第二,“文化的各种不同阶段,可以认为是发展或进化的不同阶段,而其中的每一阶段都是前一阶段的产物,并对将来的历史进程起着相当大的作用。”泰勒还划分了文化进化的三个主要阶段,即原始末开化或狩猎采集阶段、野蛮的以动物驯化和种植植物为特征的阶段和文明开化的、以书写艺术为开端的阶段。23、泰勒的宗教理论泰勒的宗教定义:他认为应该“把神灵信仰判定为宗教的定义”。泰勒关于宗教产生的根源:万物有灵论:泰勒认为宗教观念最初产生于人类的早期部落中,而这些部落成员普遍的宗教信仰,就是对灵魂和精灵的信仰。万物有灵论产生的根源是原始人尝试解释两个生命之迷。万物有灵论包括两大主要信条:第一,相信所有生物的灵魂“在肉体死亡或消失之后,能够继续存在”;第二,相信各种神灵可以“上升到威力强大的诸神行列”,神灵可以影响和控制物质世界和人的今生来世;神灵和人是相通的,人的行为会引起神灵的高兴或不悦。灵魂以三种形式存在:(1)灵魂在大地上游荡,有时会拜访它们自己原先的家园;(2)转生,灵魂转生为他人,甚至转生为动物、植物等;(3)灵魂在另一世界有特殊位置,如西天、地狱、九重天等。即泰勒所讲的“延续论”4、泰勒的人类学研究方法1.比较法。所谓比较法,简单讲就是比较同类现象和事物。2.残存法。也称作“文化残存法”,即滞留于现存文化中的那些旧的文化现象。3.统计法。他曾从三四百个社会单位中取样,对从夫家居、继承、亲从子称、产翁习俗、外婚制与交表亲婚之间的“粘附”现象进行统计分析。他认为:“统计学调查是人类学的未来所在”。三、摩尔根的文化人类学理论1、摩尔根的原始社会分期理论摩尔根的理论贡献:第一,将原始或蒙昧和野蛮这两个时代又分别划分了低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子阶段;第二,指出划分每一阶段的具体标志。2、摩尔根关于氏族制度的发现摩尔根认为:原始社会的基本单位是氏族,氏族是一个由共同祖先传下来的血缘亲属所组成的团体,只包括有共同祖先的一半后代。整个社会的组织结构为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联盟。他还进一步指出,氏族、胞族、部落以及部落联盟还是历史发展中顺序相承的几个阶段;部落联盟或部落联合的进一步发展,就是民族的出现,民族由同一地域内的部落或部落联盟所组成。摩尔根认为,人类的全部历史可以分为相应的“两种社会制度”为特征的两个大的阶段:早期是氏族社会,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晚期是“国家”,以地域和财产为基础。他解释了氏族组织的作用和它的构成原则,即氏族是单系继嗣群,它不负担家庭责任,但它是从事经济生产和分配的单位并构成社会仪式和礼仪的基础,能够提供教育、社会保险等功能,但它不能代替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生儿育女等。氏族内部成员的构成原则就是:大家都是血亲同胞,人人平等。3、摩尔根的家庭史研究摩尔根的贡献不在于发现母权制家庭,而在于首先从亲属称谓的角度来分析和推论家族制度的早期形态,开创了人类家庭史研究的新途径。摩尔根将所有亲属称谓分为两种基本形式,即“分类式”和“说明式”。所谓“分类式”,就是指对亲属称呼不进行逐个区别,而是分为若干类别。不论被称呼的人与“自身”的亲疏关系如何,凡属同一类别的人即以同一亲属称谓笼统称之。而“说明式”就是对于亲属,或用基本亲属称谓来说明,或将这些基本称谓结合起来加以说明,使每一个与“自身”有亲属关系的人的称谓各不相同。摩尔根进一步将“类别式”称谓区分为两种形式,第一种是马来亚式,第二种是土兰尼亚和加诺万尼亚式,它是在前一种基础上产生的。摩尔根划分了家庭在人类历史进程中依次发展的五个阶段:(1)“血缘”家庭;(2)伙婚制家庭;(3)偶婚制家庭;(4)父权制家庭;(5)专偶制家庭。上述五种家庭形式中,第一、二和五种是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与之相应地存在三种亲属称谓制度,即马来亚式、土兰尼亚一加诺万尼亚式和以雅利安人为代表的说明式。4、对摩尔根的评价摩尔根对文化人类学的主要贡献有以下几点:3第一,对氏族社会的科学说明;第二,首先使用了问卷调查方法进行人类学的研究;第三,利用对亲属称谓制度的研究,来考察和划分家庭制度的类型与历史发展;第四,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说明原始社会的发展与分期。摩尔根的理论缺陷主要有:第一,关于原始社会的分期;第二,关于家庭形式的研究。四、弗雷泽的《金枝》弗雷泽(SirJamesGeorgeFrazer)(1854—1941)英国著名人类学家,代表作《金枝》(1890年)《金枝》全书的主要思想是弗雷泽运用丰富的民俗资料来论证关于人类智力发展连续性和进步性的理论。他认为,人类智力的发展经历了三个有普遍意义的阶段,即巫术阶段、宗教阶段和科学阶段。弗雷泽进一步提出了巫术赖以建立的两大思想原则:(1)同类相生,或果必同因,可称为“相似律”。(2)物体一经相互接触,即使在中断实体接触后还会继续远距离地互相作用。可称作‘接触律’。”建立在相似律基础上的巫术叫做“模拟巫术”;建立在接触律基础上的巫术叫“接触巫术”。模拟巫术与接触巫术又区分为积极巫术和消极巫术。前者是替人消灾解难的法术,后者是对人伤害、攻击的黑巫术。他将图腾定义为“一种由两个方面构成的假定亲密关系”。这种关系的一方是一群有着血缘关系的人,另一方是一个种属的自然物或人工物,即已被这群人称作图腾的物体。后来,他又指出图腾崇拜是一种半社会半宗教的氏族制度,宗教方面指氏族全体成员对某种共同的自然物种的信仰,并将这一物种看作是全体成员的祖先;社会方面指的是禁止同一氏族成员之间相互通婚。五、其它进化论人类学家思想1、韦斯特马克的父权制EdwardWatermark(1862——1939),英国人类学家。韦斯特马克的研究兴趣主要是婚姻和家庭的起源,他坚决反对人类婚姻史上存在“原始杂交”和群婚的观点,认为人类最早的婚姻形式就是一夫一妻制。2、马雷特的泛生论RobertRanulphMarett(1866—1945),泰勒在牛津大学人类学课程的学术继承人。马雷特认为:在宗教中,第一性的东西不是思想、信仰、神话,而是崇拜、仪式。根据马雷特的看法,在“泛灵论”阶段之前还应有个“泛生论”阶段。泛生论是巫术操作的观念基础,泛灵论是宗教信仰的观念基础。前者是非人格化的,后者是人格化的。这是两者的主要区别。第二节传播论学派传播(Diffusion)学派认为:人类文化或社会中的变化,首先归因于物质文化和习得行为从一起源社会散播到其他社会。发生背景:19世纪末,资本主义进入帝国主义阶段,不愿进步,反对进化,此时反对进化论的传播学派应时而生。他们认为传播是文化发展的主要因素,文化采借多于发明,不同文化间的相同性是许多文化圈(区域)相交的结果,由此,文化彼此相同的方面愈多,发生过历史关联的机会就愈多;认为进化论忽略传播迁徙;传播学派便从传播角度重构了人类文化史。在人类文化史的发展中,对于究竟是独立发明重要还是传播或借用重要,文化人类学家对此进行了长期、激烈的争论。大多数进化论者主张第一种意见,传播论学者以及其他一些学派的学者则主张第二种意见。一、德、奥历史传播学派1、拉策尔的人类地理学理论FriedrichRatzel(1844—1904),德国人类地理学家,代表作《人类地理学》。拉策尔强调地理环境决定人的生理、心理以及人类的分布、社会现象和其发展进程。人类不是静止的动物,故民族及文化在迁徙时相互接触,互相影响。两分隔地域,有一致或相似的文化要素,则两地4文化必定存在着历史上的同根联系。战争、贸易、通婚、迁徙导制文化现象的转移、文化面貌发生重大变化。该学派用传播路径来描绘人类及其文化分布图,重视对物质文化的研究。2、弗罗贝纽斯与格雷布内尔的“文化圈”理论弗罗贝纽斯(拉策尔学生,法国人)第一次提出“文化圈”(CultureCircles)概念,他认为文化是一个有机体,具有生命周期,人不是文化的创造者,而是文化的体现者、“搬运工”。因此通过考察各文化间相同元素的数量,即量的标准,就可以确定文化的来源,相同来源的文化形成“文化圈”,如“闪米特文化”、“印度文化”、“尼格罗文化”等。弗茨·格雷布奈尔(1877—1934):对文化圈理论作系统论述。他认为文化的类似,不但可见于个别文化成分中,还可见于两个完整的文化丛或文化圈中,所以民族文化的迁徙,不但与个别文化成分类似有关,也与整个的文化圈彼此类似有关。文化是一次产生,历史没有任何重复性,因而也没有任何规律性。不同文化圈相交形成“文化层”,从中可推算出各文化层出现的时间顺序和文化现象的转移道路。3、威廉·施米特的“文化圈进化理论”威廉·施米特(1868—1954),奥地利人。他发展了文化圈、文化层观念,确定各种文化因素属于这个或那个“文化圈”,确定各个“文化圈”在一定地区出现的时间(年代)顺序。如有关“至上神”的信仰在原始文化中更清晰。二、英国传播学派1、里弗斯的理论威廉·里弗斯(WilliamH.Rivers,1864—1922)是英国实验心理学家,人类学家。倡导传播论。他认为不应该把社会结构、语言各宗教信仰等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