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术语和定义3.1物项:材料、零件、部件、系统、构筑物以及计算机软件的通称。3.2质量保证:为使物项或服务与规定的质量要求相符合,并提供足够的置信度所必需的一系列有计划的系统活动。4引用资料HAF003-91《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HAD003/03《核电厂物项和服务采购中的质量保证》HAD003/08《核电厂物项制造中的质量保证》5职责5.1品保部是公司核电风机项目物项、服务质保分级管理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开展相关的QA、QC活动。5.2制造中心工艺课负责按照物项和服务的分级要求,开展相关的工艺能力保证活动。5.3技术部门负责根据本办法的分级要求,提供相关产品的技术规定并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5.4采购中心负责根据本办法的具体要求,要求并监督物项和服务的供应商按规定严格执行。5.5制造部负责核电风机制造期间按本办法中技术、工艺等规定要求的严格执行。5.6营销中心售后服务课负责核电风机售出后按本办法中物项、服务质保分级规定的严格执行。6内容与要求6.1质保分级的目的对设计、生产、工艺、采购、质量管理的物项和服务划分质量保证等级、制订不同的质量保证要求,主要目的是:6.1.1对公司设计、生产、工艺、采购、质量管理等工作提供具体的指导;6.1.2选择恰当的质量保证要求,一方面是核安全法规的要求,使公司和供应商为物项和服务满足质量要求提供足够的置信度;另一方面也是控制质量成本的需要,达到节约增效的目的。6.2质保分级原则以物项失效后果和失效机率的大小决定其质保等级,应考虑:物项或服务在安全和运行上的重要性;所涉及领域(设计、采购、制造)的成熟性和复杂性。6.2.1.核安全等级:根据对核安全的不同重要程度,将构筑物、系统、设备进行分级6.2.1.1设备安全分级及其适用范围安全有关级——LS非承压但具有安全功能的设备非核安全级——NNS安全1、2、3级和LS级以外的设备6.2.1.2电气设备安全分级及其适用范围安全级——1E凡在事故工况后参与保护公众安全的电气系统的设备和部件非核安全级——NC6.2.2规范等级(RCC-M等级):核电厂承压设备及其支承件和反应堆堆内构件,按受制约的设计和制造规范所划分的等级NA——不受设计和制造规范约束的设备6.2.3抗震类别:按核电厂设备抵御地震的能力而进行的分类,不同类别的设备有不同的设计和制造要求6.2.3.1抗震I类:所有安全1、2、3级和LS级机械设备及1E级的电气设备都定为抗震I类。安全1、2、3级和LS级机械设备包括3种类别1I——在安全停堆地震产生的载荷下,要求必须保持其结构完整性和密封性的设备1F——在安全停堆地震载荷作用下,要求不但保持完整性还应保持功能的专设安全设施和它们的支承系统的非能动设备1A——在安全停堆地震产生的载荷要求下,应保持其可运行性,确保事故后安全功能的能动设备6.2.3.2NO:不属于抗震1类的设备6.3质保等级QA1——要求供方遵照HAF003和相应导则中全部要求,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满足合同等采购文件中的质量保证要求。QA2——要求供方遵照HAF003和相应导则中适用的绝大部分要求,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满足合同等采购文件中的质量保证要求。QNC——要求执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其中又分a,b,c三个等级)a:执行重要的性能见证和出厂验收b:执行出厂验收c:执行工地(交货)验收6.4分级管理活动6.4.1体现质量分级管理活动的内容核风机事业部负责制定质保分级管理办法,其中应包括:分级原则、分级清单、不同级别的质保要求。实施分级管理的活动至少应包括:◆特殊工艺过程和相关人员的资格;◆工作程序、细则的数量及对其审批的程度;◆检验、试验计划(质量计划)的必要性和详细程度;◆物项采购过程的控制◆过程控制的程度(W、H、R点的选择等);◆可追溯性的要求;◆形成并保留的记录的要求等。6.4.2分级要求综合考虑因素对于确定等级的物项/服务,由于所涉及的活动领域管理控制要求不同,因此应从下列几方面综合考虑——物项/服务对核电安全、运行的重要性——同类物项/服务核电运行经验——物项/服务的成熟性——物务/服务的复杂性——良好的质量趋势6.5设计领域6.5.1设计人员资格评审⑴从事核安全级设备(安全LS;抗震1类;质保QA2)设计开发的主设计人员资格需综合评审得分达90分以上并得到总经理任命⑵从事核级、安全级设备(安全LS;抗震1类;质保QA2)设计开发的辅助设计人员资格需综合评审得分达85分以上并得到总经理任命⑶从事非核级设备但有抗震要求的设备(安全NC;抗震1/2/3类;质保QA3)设计开发的主设计人员资格需综合评审得分达90分并得到总经理任命⑷从事非核级设备但有抗震要求的设备(安全NC;抗震NO;质保QA3)设计开发的辅助设计人员资格需综合评审得分达80分并得到总经理任命⑸从事非核级设备(安全NC;抗震NO;质保QNC)设计开发的主设计人员资格需综合评审得分达85分以上并得到总经理任命⑹从事非核级设备(安全NO;抗震NC;质保QNC)设计开发的辅助设计人员资格需综合评审得分达80分以上并得到技术总工的委派⑺所有设计人员上岗前应接受ASME标准/RCC标准知识培训6.5.2设计人员资格评审得分表姓名评价项学历职称专业素质质保培训同类产品核电经验职业道德综合得分评价人审核人说明:学历——满分10(大专及以上)职称——满分10(工程师职称及以上)专业素质——满分50(熟练CAD制图、熟悉产品功能、熟悉产品机构、熟悉产品所用材料的特性(包括其工艺特性)、熟悉相关计算方法及其运用软件、熟悉相关标准及规范)质保培训——满分10(接受核设施质量保证、核安全法规的相关知识培训)同类产品核电经验——满分10(两个及以上同类核电项目产品设计经验)职业道德——满分10评价活动由技术部门组织实施,由直接领导评价,高二级领导审核;评价完成后将记录汇编(评价表、各类佐证资料)提交授权人授权,归档。6.5.3设计输入、输出及评审⑴核级安全级设备(包括非核级但有抗震要求的设备)的设计(输入)任务书的下达除完全响应技术规范书及相关标准外,需明确细化各关键节点的要求及应采纳的可供参考的方案(已经相关试验通过并具核电成功运行的结构)⑵对于核级安全级设备(包括非核级但有抗震要求的设备)的能动部件、承压部件的材料选择、相关应力分析/校核计算应由独立的第三方进行审查并行成报告(永久性保存)⑶对于核级安全级设备(包括非核级但有抗震要求的设备)的设计过程需执行阶段性的内、外部设计联络交流及评审制度(必要时邀请第三方参加)并形成记录(具体工作频度按计划实施)(永久性保存)⑷核级安全级设备(包括非核级但有抗震要求的设备)初版设计输出文件由具备相应资格的,独立于该项目的人员严格执行校对工作,并出具所完成工作内容总结提交技术总工审批,同时接受QA人员监督⑸核级安全级设备(包括非核级但有抗震要求的设备)设计过程中QA审查主要以停工待检(H)的方式贯穿于整个设计活动并形成审查报告(具体的审查频度视设计环节的成熟性、有无同类业绩供参考等因素而定,同时可以变更相应环节的审查方式)⑹对于非核级设备的设计过程严格执行公司质量手册及相应工作程序中的规定,覆行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质量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