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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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度建设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2010年是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建设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食品安全城市的意见》(X发〔2008〕27号)和《中共XX市委办公厅、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建设食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发〔2008〕39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市食品安全城市建设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思路2010年要继续以建设食品安全城市为中心,坚持点面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以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律机制、政府规范监管机制、消费者自我保护三大机制,强化政企联动、上下联动、条块联动、点面联动四个联动,完善质量标准体系、产品检测体系、监管责任体系、社会诚信体系、法规约束体系五大体系为工作措施,在全市建立起“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风险可控”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防止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二、目标任务(一)切实抓好源头管理一是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以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为契机,提高农产品准入门槛,促进农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按照“各级政府引导扶持、农业部门强化监管、生产主体组织实施、基地农户广泛参与”的原则,大力加强规模种养殖基地建设和标准化、组织化生产,推动产业布局合理化、产地环境无害化、基地建设规范化、生产过程标准化、质量控制制度化、生产经营产业化、产品流通品牌化,2010年全市要支持发展40个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市农业部门要在全市创建蔬菜、水稻、水果、茶叶等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30个,总面积不少于20万亩。畜牧水产部门完成改扩建20个生猪生态规模养殖场工作,并建设水产健康养殖基地1万亩。二是加快食品工业园区建设。将食品安全园区建设、大型市场建设纳入“十二五”规划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发展专项规划。在X、X、X、X各建一个食品工业园,突出加快XX食品工业园、安全食品创业园(XX)建设。质监、工商、税务等部门加大扶优扶强力度,全面提高食品企业准入条件,在继续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集中整治的同时,要配合地方政府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政策,一方面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管理,一方面加强服务,引导食品企业入园区集中发展,形成园区食品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在抓好新的食品工业园区建设的同时,还要加快原有市场的提质改造进度,市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要继续抓好“农改超”,年内完成80家农贸市场的提质改造促进规模化、规范化经营,并启动XXX、XXX批发市场搬迁升级改造工作。(二)着力加强日常监管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地方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日常监管职责,重点加强对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监管力度:种养殖环节要加强对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的日常监管。全面查禁在农产品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高残有机磷农药、在水产品中使用“孔雀石绿”和用“瘦肉精”喂养生猪等违法问题。全市兽药、农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要100%执证经营;全年全市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2%以上,茶叶、水果和食用菌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5%以上。自产畜禽产品抽验合格率达到95%以上,水产品检测合格率在98%以上,猪肉“瘦肉精”检出率为1%以下。对万亩以上粮食、蔬菜、水果、种苗等基地土壤环境质量进行监测评估试点示范,打造土壤绿色品牌。城区要全面退出畜禽养殖业。生产加工环节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资质审查和规范化建设监管。加大企业标准化生产管理,强化企业的检测责任,帮助企业提高检测水平,实行企业“食品安全督查员”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食品安全隐患。加强对我市达不到食品生产准入条件的企业的监管,责令限期整改,督促其加快升级改造步伐,对于“三无”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坚决予以取缔,实现生产加工企业“三证”持有率100%,原料进货记录可追溯率100%;食品生产企业100%按食品标准生产;杜绝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本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验合格率达到90%以上。在流通环节要加强对全市食品经营市场的监管。在大型批发市场全面推行市场准入制度,实施农产品质量准入,对蔬菜、水产品、畜产品等销售环节推行“厂场挂钩”“场地挂钩”。食品进货记录可追溯率达到100%;全市商场、超市和食品批发市场索证索票率达100%,批发企业全面推行“一票通”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用电子化台帐,实行网上监管。实施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准入,实现乡镇以上经营户持照经营率达98%以上;县城以上农贸市场摊位挂牌经营(含临时许可)户达100%;实现酒类批发企业流通随附单使用100%,酒类零售企业备案登记100%;加大生猪定点屠宰场检疫检测力度,杜绝病害肉上市,确保上市猪肉检疫率100%,县城以上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在禽类批发市场设立畜禽定点屠宰厂(点),对XX市城区的畜禽定点屠宰(牛、羊、狗、禽类)启动试点。消费环节要重点加强学校、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农村聚餐等大型集中聚餐的监管力度。餐饮单位卫生许可办证率达到98%,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持有率95%,食品安全监管建档备案率达100%,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95%,并统一标识向社会公示;餐饮具消毒合格率90%,餐饮企业食品合格率95%以上;餐饮单位、学校、工地食堂食品和原料进货记录可追溯率达到95%;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农村100人以上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率达100%,开展乡村厨师预防性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在原试点学校的基础上,今年再增加10所学校推行学校食堂连销经营、集中配送。对建筑工地食堂卫生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作为“安全文明工地”重要依据。确保全年不发生四级以上的食品安全事故。(三)扎实推进体系完善按照《实施意见》中建立健全五大体系的工作要求,今年全市重点推进三大体系建设。一是健全检验检测体系。由市食品安全办牵头,卫生局组织,统筹整合全市检验检测资源,全面实行五统一:统一制定检测计划、统一明确检测项目、统一核发检测经费、统一使用检测设备、统一发布检测结果。各区、县(市)要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将检验检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部门要加强检验检测力度,确保全年检测计划目标顺利完成(各部门、各区、县(市)要完成的检测计划详见附表)。加快XX市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防预警机制。启动XX市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起部门共享、上下互通、人人可查询的食品安全公益性管理平台。二是健全法规制度体系。针对2009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所发现的问题,逐一解剖,认真分析,着力解决分段监管中的法律法规空隙和漏洞,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根据油类、酒类监管问题,出台《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根据肉类监管发现的问题,出台《XX市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根据米粉、豆制品、熟食生产加工中发现的问题,出台《XX市关于严格食品企业准入条件的通知》。根据蔬菜、水果、水产品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出台《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办法》。根据餐饮具集中消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出台《XX市集中餐饮具消毒管理办法》。为规范早夜市经营状况,出台《XX市早夜市管理办法》。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出台《XX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三是健全诚信体系。按照“一行一会”的原则,在对原有各类食品行业协会进行规范整合的基础上,建立政府主导的食品行业协会,规范企业经营,促进行业自律。建立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和部门监管档案,重点加强种养殖、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企业的信用监督。出台《XX市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管理办法》,发挥公众监督作用,促进企业自律。实行食品生产经营公开承诺制度,加强诚信文化、道德体系和行业规范建设,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自律机制,支持食品企业严格质量管理,打造安全放心的XX食品品牌。(四)全面推动示范创建按照“建设一个、辐射一片”的要求,市食安委今年要总结推广示范创建经验,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深化内容,细化项目,明确责任,落实保障等措施,不断扩大示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特色街、学校、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示范点的覆盖面,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一是加大示范乡镇(街道)的创建力度。2010年每个区、县(市)分别创建5个以上的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90%以上的乡镇(街道)达到食品安全合格乡镇标准,并以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为依托,逐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区创建工作,发挥其示范引导、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建设工作。二是加大示范社区(村)的创建力度。年内各区县的食品安全示范街道、乡镇必须有40%以上的社区(村)成为食品安全示范社区;食品安全合格街道、乡镇必须有20%以上的社区(村)达到食品安全示范社区(村)标准。食品安全示范社区(村)由各区、县(市)负责组织评定。三是加大示范企业的创建力度。监管部门和各区县(市)要根据实际,评选食品安全示范企业、示范街、示范门店等,树立典型,推进工作。(五)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一是组织开展活动宣传。通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日、食品安全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工地等一系列集中宣传活动,营造共创食品安全城市氛围,增强广大群众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自我保护能力,养成科学饮食的习惯,做食品安全的自觉维护者。二是广泛开展新闻宣传。通过与各类电视、报刊杂志以及网络媒体合作,宣传优秀企业、优良品牌和优质产品;充分报道有关部门执法成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案件取得的成效;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褒奖遵纪守法行为,曝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监管者与消费者的互动平台,创新宣传方式,实行经常性分类手机短信提示等新办法,营造人人参与、共同监督和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由市食安委牵头,分批次组织工商、质监、卫生、农业、畜牧、食品药品监管等主要执法部门的一线监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由各区县(市)牵头,对全市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进行普及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学习,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提高科学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四是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食品种养殖、生产、经营以及流通消费环节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组织对生产经营者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强化企业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安全职责,提高从业人员保障食品安全的能力。市食安委要将教育培训工作成效作为各地、各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六)完善健全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完善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协调,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充当外脑,各执法部门条线依法行政,基层监管网络健全,上下联动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发挥市食安办总策划、总协调、总督办的作用,既为全市的食品安全科学决策提供参谋,又要指导督促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明确各监管职能部门职责,加强各环节之间的互动联动,确保无缝监管。健全市、县区(市)、乡镇街、村(社区)四级监管网络,实行监管重心下移,消除监管盲区。同时,各级政府要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投入。二是进一步强化督查考核。市食安委要制定XX市食品安全综合考评指标体系,从制定规则、监督实施、绩效评价、责任追究四方面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丰富综合监督的内容,创新综合监督的手段和方式,完善综合监督的机制,加大考评问责力度。将食安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明确目标任务,实行量化管理,层层抓好落实。严格实行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定人定点包干负责,绩效与奖罚挂钩。每季度对全市开展食品安全指数测评,通过对该地区的食品企业进行明察暗访、食品质量进行检验检测,进一步强化部门及区、县(市)的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季度抽查、年底考核、排名分类、一票否决的监管评估考核体系,形成“政府负责、部门监管、企业自律、全员监督”的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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