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图集中相关问题解读一、问剪力墙竖向钢筋与暗柱边多少距离排放第一根剪力墙竖向钢筋。答:1/2竖向分布钢筋间距。二、非抗震的框架梁中以及非框架梁中,是否有不伸入支座的下部钢筋?答:有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1、下部钢筋不少于1/2伸入支座(另外1/2可以不伸入支座);2、伸入支座的下部钢筋至少为两根(角筋)。GB101图集解读2三、1.在03G101-1第38页及44页的中柱封顶构造C节点图中,当直锚长度≥laE(la)时,此时柱纵筋是否不需要伸至柱顶后截断,只需一个锚固长度就足够了?2、在03G101-1第39页及45页的“梁上柱纵筋构造”中,插筋是否只需伸入梁内满足0.5laE(la)+弯折12d就足够了,而不必伸至梁底部?答:1、必须直达柱顶,否则柱未到头;2、必须伸至梁底,对柱“生根”决不可抠门。四、在03G101-1第38页和第44页的柱变截面下柱钢筋封顶,上柱钢筋从新插筋的构造大样图中,关于下柱钢筋封顶锚固的问题:1、如果梁高hb-保护层≥laE(la)时,下柱钢筋是否伸至柱顶,不需要弯锚部分“c+200”?2、当梁高hb-保护层<laE(la)时,下柱钢筋才需要弯锚,下柱钢筋伸至柱顶,且还需≥0.5laE(la)时,才加弯锚部分“c+200”?3、是否弯锚部分是固定的“c+200”,不需要再加长了?答:各种情况均须伸至柱顶,然后弯钩“C+200”,这是个封顶问题,不是锚固问题。五、在03G101-1第57页非抗震楼层框架梁的端支座锚固构造节点中,当直锚时,是否也需要满足≥la且同时满足≥0.5hc+5d的条件?答:可以直锚,请看图注,非抗震没有过中线加5d的要求。六、1、剪力墙暗梁配筋构造见图集第51页。但该页图主要说的是连梁的构造,暗梁只有一个截面图。因此带来了下面的一系列问题。2、暗梁主筋锚固起点从什么地方算起?当暗梁与暗柱或端柱相连接,暗梁主筋锚固起点从暗柱或端柱的边缘算起。对吗?暗梁还有没有不与暗柱或端柱相连接的情况呢?3、暗梁的长度有多长?是整个剪力墙墙肢的长度,还是局部?4、暗梁主筋锚入暗柱或端柱的长度:(1)当暗柱或端柱的长度大于钢筋的锚固长度LaE时,暗梁主筋直锚入一个锚固长度;(2)当暗柱或端柱的长度小于钢筋的锚固长度时,暗梁主筋伸至暗柱或端柱外侧纵筋的内侧后弯钩15d,此时须保证直锚段大于0.4LaE。(这是参考连梁构造图的)对不对?5、暗梁箍筋个数的计算:洞口暗梁仅在洞口范围布置箍筋,从洞口侧壁50mm处开始布第一个箍筋。然而有的施工单位除了洞口范围的箍筋之外,还在两头各增加一个箍筋,所增加的两个箍筋有没有必要?还有,“非洞口暗梁”的箍筋是否全长设置?6、从以往的施工图纸来看,暗梁都出现在墙身洞口的上方。现在的问题是:有没有“非洞口”的暗梁?如果有的话,会在哪些部位出现?起什么作用?从03G101图集第19页的剪力墙图纸上看,A-B轴、C-D轴、①-②轴上的暗梁,其下方都没有洞口,这些暗梁在什么高度上设置?(图上看不出来)起什么作用?这几个暗梁是否按墙肢全长设置?箍筋也全长设置?答:1、暗梁是剪力墙的一部分。所以,暗梁不存在锚固问题,只有收边问题。暗梁的长度是整个墙肢。暗梁主筋伸到端部弯钩15d,箍筋全长设置。暗梁的作用不是抗剪,而是对剪力墙有阻止开裂的作用。暗梁一般设置在剪力墙靠近楼板底部的位置,就像砖混结构的圈梁那样。第51页连梁节点构造详图对暗梁不适用。3剪力墙洞口补强暗梁是另外一个概念。2、暗梁锚固起点从墙端部起,暗梁纵筋也是“水平筋”,按照第47页构造;3、暗梁与墙肢等长;4、按第47页“剪力墙身水平钢筋构造;5、“洞口暗梁”应为“洞口补强暗梁”,箍筋布在洞宽范围,其构造见第53页,无必要箍入墙内;6、大量的暗梁在实墙中,洞口上方可以是补强暗梁,补强暗梁的设置条件与暗梁不同。七、我遇到了两份剪力墙结构的图纸,均有暗梁和连梁同时存在的问题,在图纸上要求,暗梁和连梁互相锚固。我有两点疑问:1、纵筋是不是相互伸入对方一个锚固的长度?2、箍筋应如何处理?答:1、连梁与暗梁相冲突的纵向钢筋(一般为上部纵筋),连梁纵筋贯通,暗梁纵筋与连梁纵筋搭接;不相冲突的纵向钢筋照布(一般为暗梁的下部纵筋要贯穿连梁)。2、箍筋连梁范围按连梁,非连梁范围按暗梁。暗梁纵筋保持连通对结构有利,如果坚持锚固到连梁内(配箍筋的部位),两头钢筋的各自一个锚长加起来可能比洞宽还要长,还不如连续穿过连梁经济且受力合理。暗梁不是“梁”,而是在剪力墙身中的构造加劲条带,计算连梁时可不考虑暗梁的存在。连梁箍筋分布于洞口范围。八、在03G-101中有关KL(抗震或非抗震设计)页中,有多处通长筋、贯通筋的标注(按勘误公告又有多处改动),如:在抗震一、二级KL页面中已经把跨中贯通筋改为通长筋,而在原有的横线下有说明:跨中同时存在贯通筋和架立筋时,其架立筋搭150mm。1、在些页中当所谓的通长筋、贯通筋、架立筋同时存在时,才可引用搭150mm这样的规定吗?2、请问在跨中通长筋是指常规下设置的两根角筋吗?(不称为贯通筋),是不是把角筋之外所有一直连通的同直径钢筋又称作是贯通筋呢?答:“通长筋”就是以前所称的“贯通筋”,规范把名称改了,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要跟着改。1、当抗震框架梁采用双肢箍时,跨中肯定只有通长筋而无架立筋。只有采用多于两肢箍时,才会有架立筋。2、跨中的两根通长筋肯定是角筋。抗震框架梁构造要求设置的通长筋一般只需要两根,所以角筋足亦;但现在有设计者采用多根通长筋,例如设有4根,因此除两根角筋之外还要设置两根。九、关于“基础顶面”插筋的构造。图中“钢筋直径>28时采用机械连接”,“钢筋直径≤28时采用绑扎搭接”。现在问:钢筋直径≤28时也可以采用机械连接,并且采用“≥500,35d”的构造?答:直径28时不允许搭接连接;直径=28时即可以搭接连接,也可以机械连接或焊接。《03G101-1图集》答问●柱问题(1):柱纵筋锚入基础的问题4《03G101-1图集》对基础顶面以上的柱纵筋的构造要求讲得比较详细,但是对柱纵筋锚入基础的问题,图集中没有介绍,而且,此类问题查看了一些混凝土构造手册之类也找不到详细的介绍,所以,很有必要在此向专家请教,这些问题也是不少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的问题。①柱纵筋伸入基础(承台梁,或有梁式筏板基础的基础梁)的锚固长度是多少?是一个laE还是更多?(甚至有人提出1.5倍的laE)②当柱纵筋伸入基础的直锚长度满足“锚固长度”的要求,是否可以“直锚”而不必进行弯锚?有的人说可以“直锚”;但又有人说必须拐一个直角弯。③如果柱纵筋伸入基础必须“弯锚”的话,弯折部分长度是多少?有人说是10d,而在《03G101-1图集》第39页“梁上柱LZ纵筋构造”中弯折长度为12d,这个规定是否可用于基础?④同样在《03G101-1图集》第39页“梁上柱LZ纵筋构造”中,规定“直锚部分长度”不小于0.5laE,这个规定是否可用于基础?⑤当基础梁的梁高大于柱纵筋的锚固长度时,柱纵筋可以不伸到梁的底部。是这样的吗?⑥当基础梁的梁高小于柱纵筋的锚固长度时,柱纵筋必须伸到梁的底部,然后拐一个直角弯。其弯折部分长度,“剩多少拐过去多少”,显然不合适。这时候,应该用上前面第③条,即规定一个弯折部分长度;同时,也应该检验一下“直锚部分长度”,看看它是否不小于前面第④条规定的“最小直锚长度”。是这样的吗?■答柱问题(1):所提问题将会在“筏形、箱形、地下室基础平法国家建筑标准设计03G101-3、-4”中得到相应答案(2003年底陆续推出)。现在简单答复如下:①⑤柱纵筋一般要求伸至基础底部纵筋位置。特厚基础(2米以上)中部设有抗水化热的钢筋时,基础有飞边的所有柱和基础无飞边的中柱的柱纵筋可伸至中层筋位置;②③当柱纵筋伸入基础的直锚长度满足“锚固长度”的要求时,要求弯折12d;④⑥梁上柱纵筋的锚固要求亦适用于柱在基础中的锚固,但要求柱纵筋“坐底”。●柱问题(2):我们在施工中经常遇到柱主筋大变小的问题。试问:当柱子采用电渣压力焊时候有什么限制条件,例:25mm碰焊14mm的钢筋的能不能?■答柱问题(2):25mm碰焊14mm,直径相差过大受力时会出现应力集中现象。如果施工规范对大小直径钢筋对焊无限制规定的话,建议直径相差不要超过两级(25与20或18与14)。●柱问题(3):柱伸入承台梁或基础梁中,是否设置箍筋?箍筋如何设置?不需加密?此箍筋起什么作用?这个问题如果在施工图中明确标示,就没有问题。如果在施工图中没有明确表出,则施工人员如何执行?现在的情况是各人有各的做法,例如,有的人设置两根箍筋,有的人只设置一根箍筋。■答柱问题(3):要设不少于两道箍筋,但不需要加密。箍筋的作用是保持柱纵筋在浇筑混凝土时钢筋之间的相对位置和钢筋笼的定位不受扰动。●柱问题(4):柱上端“非连接区”?《G101图集》规定,柱的下部,即在楼板梁的上方有一个“非连接区”(是个箍筋加密区),纵筋的接头只能在“非连接区”以上部位(也就是柱的中部)进行。然而,图集没有规定在柱的上部有没有“非连接区”?例如,在柱上部的箍筋加密区或者在柱梁的交叉部位允许不允许纵筋连接?5事实上,有的施工人员在上述的柱上部区域进行了钢筋接头。这样,他在柱中部有一个钢筋接头,在柱上部又有一个钢筋接头,违背了“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的规定。(见《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不过,上述规范的用语是“不宜”,并没有强制规定。因此,请教一下上述柱纵筋的接头问题如何解释?如何执行?其中有什么理论根据?■答柱问题(4):提问者可能是指00G101,03G101-1中从下层柱的上部到上层柱的下部形成的非连接区是连续的。规范对此规定是“不宜”,未做强制规定,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规定偏严,对保证质量有好处。如果难以做到,结构设计师可以对此规定进行变更。规范用语“不宜”,反映了中国人的辨证思维。对于执行与否,结构设计师有抉择权利。该规定多出于概念设计考虑,未见其理论根据的文章发表。●墙问题(16):剪力墙水平筋在暗柱中锚固长度满足要求时能否采用直锚,不做15d弯钩?■答墙问题(16):按03G101-1规定,在端柱中可以,但在暗柱中不可以。本问题的实质是“剪力墙水平筋是否允许与暗柱箍筋搭接”的问题。暗柱并不是剪力墙墙身的支座,其本身是剪力墙的一部分,如果允许剪力墙水平筋与暗柱箍筋搭接,需要有两个条件:1、暗柱箍筋配置是否考虑了抵抗横向地震作用产生的剪力?2、将暗柱箍筋配置量除去自身主要功能所需部分外,其余量是否“不小于”剪力墙水平受剪钢筋配置量?关于条件1:剪力墙水平钢筋的功能是当横向地震作用产生时保证剪力墙有足够的受剪强度,且其配置量系按总墙肢长度考虑,并未扣除暗柱长度;剪力墙暗柱箍筋的功能主要是保证剪力墙在周期性反复荷载作用下的塑性变形能力,使剪力墙在地震作用下具有较好的延性和耗能能力;在《混凝土设计规范》关于暗柱箍筋的配置规定与计算公式中,并未包括或未明确包括其受剪要求,因此,如果设计工程师为专门考虑的话,条件1不成立。关于条件2:由于条件1的模糊性,因此,无法对条件2做定量描述。由上所述,当两个条件都不确定时,不可轻易地在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中普遍允许剪力墙水平钢筋与暗柱箍筋按搭接考虑,但具体工程的设计者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03G101-1中的规定进行变更,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应当有这个权力。不可忽视的问题是现行规范要求在剪力墙端部设置的约束边缘构件可长达1/4墙肢长度,两头加起来达到墙肢长度的一半,剪力墙水平钢筋与暗柱箍筋的相关问题,应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加以解决,最迟到下一次修版时将有所改变。●墙问题(17):图集中要求拉筋必须同时拉住(暗柱)主筋和箍筋,如果因此在施工中造成拉筋露筋现象时能否改为只拉住主筋?■答墙问题(17):首先明确“拉筋”与“单肢箍”的概念。拉筋要求拉住两个方向上的钢筋,而单肢箍仅要求拉住纵向钢筋。标准设计也要遵守国家规范要求,规范明确规定在剪力墙暗柱中设置拉筋。混凝土保护层保护一个“面”或一条“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