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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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根据项目管理部有关指导意见和相关监理程序,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工程的质量目标为: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主要分项工程质量评分95%以上,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达到90%以上。外露砼外观良好,资料全面、及时、真实、准确。第三条本工程质量管理的原则是:体系健全、机制运转、程序规范、重点突出、检察到位。第四条监理、承包商均需遵守“质量第一”的原则组织施工。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做出或制定任何降低工程质量或可能造成质量隐患的工程安排、工艺措施及工程组织的决定。第二章组织及职权第五条为贯彻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协调各部门有机合作控制工程质量,项目管理部成立了质量管理工作小组。质量管理小组将通过巡查、抽检、复测、召开质量专题会等方式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第六条项目管理部是工程质量的主管部门,负责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及过程检查、现场抽查、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和工程创优实施等工作。第七条项目管理部技术部是项目管理部设计质量和技术保障的主管部门,负责设计文件管理、设计变更、重大技术方案的研究与审定。第八条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据合同中相应条款对工程质量各负其责。第九条总监办须按合同条款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报备项目管理部。总监办须按合同条款接受项目管理部各部门的质量管理。第十条承包商须按合同条款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工作内容、职责、权限和奖惩措施,经监理审批及报项目管理部工程部备案,承包商须按合同条款接受总监办、项目管理部各部门的质量管理。第三章施工质量管理第十一条人员资质管理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条款要求安排有资质且数量足够的技术、质量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施工单位试验、检测人员须满足验收工作要求。项目管理部、总监办将按合同有关条款对施工单位人员资质、试验室配置情况在开工前进行全面检查,工程中对到位情况和工作情况等随时进行抽查。第十二条创优工作根据项目管理部的创优实施要求,总监办、施工单位分别编制创优工作计划,报项目管理部备案。创优计划应有目标、有组织、有重点、有措施、有检查。第十三条施工阶段质量(一)质量计划的编制、质保体系的建立与检查1、制定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分析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建设项目的特点和难点,加强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交流和沟通,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负责根据所承担的具体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相应细化设立施工、监理的各项专业技术岗位,针对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落实具体的质量责任人,并明确相互质量责任人、相互岗位和各相关科室的质量责任关系和生产管理关系,由此形成控制整个工程质量的质量保证体系。监督和指导施工、监理单位质量保证措施的制定和执行,实行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及时组织全体参建单位进行现场经验交流,合力保证工程建设质量。2、要求监理单位针对工程实际制定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要分析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加强同施工单位的交流和沟通,形成质量共保机制。严格规范监理工作行为,强化全过程监理,无缝隙监理,重点抓好旁站监理、巡视监理、试验检测监理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重点把好隐蔽工程验收关、抽检关、工程报验关、计量支付关等主要关口。3、要求施工单位配足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满足要求的施工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进行精细化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不断提高施工管理水平。要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明确每道工序精细化施工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工艺流程和责任人,制订工序交接程序,加强自检工作,明确责任划分,优化施工工艺,强化过程控制,狠抓关键部位和环节、关键施工工艺的管理,从第一道工序起抓质量和安全生产,明确每道工序、施工工艺流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强化工序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管理。4、项目管理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试验检测工作的检查和考核,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项目管理部的检测计划。要求符合条件的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设置工地试验室,及时办理工地试验室合格证书的申报工作,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必须通过计量检定,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督促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要求的检测频率和取样规定进行试验检测,其提供的试验检测数据必须客观准确、真实可靠,发挥其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和指导施工的作用。(二)施工各阶段质量控制要点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1)做好质量控制工作的准备。详细研究监理合同、施工单位合同的有关条款,根据有关国家、部委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法规、规范和标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编制工程项目质量控制文件。2)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管理部协助组织设计、勘查、管线、交通等单位对各施工及监理单位进行前期交底,然后由总监办对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专项交底(工程质量交底记录)。3)工程开工前,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时,项目各参与方负责人均参加,落实各自工作职责,明确各方质量责任。4)工程开工前,联系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机构通知进行首次质量监督检查,并召开第一次工程质量监督会议。5)工程开工前组织设计单位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进行技术交底。6)审查总监办编制的监理规划、分项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工作流程等控制文件。7)审核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质保体系方案、专项施工方案。8)检查由监理审查的施工单位在特殊过程中所用设备和人员,是否符合规定要求;9)检查对工程所需原材料进行检验和控制情况,对施工单位进场材料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下,按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抽检,共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1)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部各级管理人员,除处理日常项目管理实务外,应有计划地到工地巡视检查,对工程的重点、难点进行重点检查,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及时指示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处理。2)检查首件工程认可制度执行情况。3)关键分项工程完工后,对中间交工进行跟踪检查。4)对重点、难点工程项目,要求总监办督促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同时组织编制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加强施工过程的检查控制,确保工程施工质量。5)建立定期现场工程协调例会制度。对交叉配合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协调、配合、计划和管理,充分发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协调作用,确保工程各工序衔接合理,工种配合得当,避免人为返工,确保工程质量。3、施工验收质量控制1)施工单位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2)督促总监办对拟交工程进行交工验收(内、外业)检查,编制交工验收检查报告,评定工程质量,协助指挥部办公室做好交工验收工作,签发《工程交工证书》。3)在工程质量缺陷期,检查施工单位剩余工程施工进度并进行验收,认真分析工程质量缺陷原因,确定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4)责成施工单位将工程施工管理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竣工图等工程资料整编、组卷、成册,交总监办查验后按合同规定的份数由总监办提交项目管理部。(三)质量控制的保证措施1、组织措施1)质量目标控制由项目管理部负责,各项目管理组负责质量控制的具体实施,技术部将质量控制目标进行逐级分解,由总监办落实到相应的单位和人员。2)编制项目质量控制的工作流程,并严格执行。3)组织召开各种关于质量管理的会议(月质量例会、专题质量会等),并进行会议的组织设计。2、管理措施1)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强化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2)坚持全面质量控制、全过程质量控制和全员参与控制的管理思想。3、经济措施为了更好的保证工程的质量目标,采取经济激励措施。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奖罚措施,对于达不到合同中规定的质量要求的单位,进行经济处罚。4、技术措施1)采用对质量目标有利的设计技术。在设计时,采用对本工程质量目标有利的设计技术,以保证目标的顺利实现。2)选用对质量目标有利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对工程质量有直接的影响,在选用施工方案时,应优先考虑能保证工程质量的方案。(四)质量控制的方法为了保证达到质量控制的目标,要求必须对工程施工的各个阶段及施工中各个环节、各道工序进行严格的、系统的、全面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坚持以“超前管理、预防为主、动态管理、跟踪监控”的指导思想。采取以“主动控制为主,被动控制为辅,施工自控为主,监理监控为辅,工序控制为主,事后检验为辅”的管理方法,对施工过程中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主要环节着重监控,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最优实现。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自检系统施工自检是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除检查监理管理系统建设工作之外,还要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可靠的技术管理系统、专门的质量自检部门、安全检查人员;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自检设备,建立工地试验室、测量组;检查现场施工的技术管理,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质量控制工作。2、要求施工单位编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质量控制计划,设置质量控制点。质量控制计划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工程特点及施工条件分析(合同条件、法规条件和现场条件);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所必须达到的工程质量总目标及其分解目标;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及资源配置计划;为确保工程质量所采取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程序;材料设备质量管理及控制措施;工程检测项目计划及方法等。施工单位质量计划编制完毕,应经企业技术领导审核批准,并按承包合同的约定提交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管理部批准确认后执行。对施工生产要素进行质量控制。对施工质量的五大要素进行控制:劳动主体、劳动对象、劳动方法、劳动手段、施工环境。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履约能力核查和日常管理各参见单位必须保证参建的从业人员资质、数量符合合同要求;主要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监理和项目管理部同意,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调换必须经项目管理部审核,报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并按合同要求支付人员变更审查费后办理人员变更手续。对于施工单位不称职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管理部有权要求更换,对于不称职的人员,不得在本项目继续担任技术管理工作。对于不称职的监理人员,项目管理部有权责成监理单位对其进行处罚直至清退的处理。4、施工技术交底每个分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负责人、施工员、主要工序的技术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工作,要形成书面交底材料,驻地监理工程师应予以签认,并作为正式开工的必要条件。施工技术交底的内容和要求不得低于质量标准,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往往不是一次完成,对于施工中存在的施工工艺、质量问题,将继续进行技术交底以指导工作,直至完善为止。5、监理工作程序交底第一次工地会议或其他会议,监理单位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他代表就工程质量监理的通用程序进行交底以保证今后工作的顺利进行。此项工作要在开工前进行。不同分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时,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就该分项工程的监理控制程序及控制标准和要点进行交底。6、施工图核查认真贯彻设计意图,加强图纸会审是项目管理部质量预控的重要环节,也是施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项目管理部通过熟悉图纸,设计对施工工艺、材料等各方面的要求,指导工作。各单位进场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施工单位人员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对图纸进行审查。7、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把关工作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单位开工前,按照合同文件要求,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的工程实施性方案、施工投入计划以及质量保证体系等,对指导工程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组织各方进行认真的审查,并由施工单位认真修改和完善。8、检查开工准备工作和开工报告审批工作的核审开工前准备工作充分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开工后能否顺利进行,工程质量能否得到保证。因此要严格检查开工前施工准备工作,按规定审查开工报告,开工报告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批,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开工准备工作检查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单位的进场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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