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局机关正常上班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机关各股室: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全面恢复机关事业单位正常上班的通知》(@防指发【2020】102号)通知要求,从3月16日(周一)起,局机关全面恢复正常上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强化疫情防控大局意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继续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和最重要的工作,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疫情防控大局,放在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基础上来部署、来安排,慎终如始抓严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牢牢守住“防输入、防输出、防扩散”底线,坚决防止疫情反弹。2、严格落实人员健康管理。严格执行凭湖北省健康码“绿码”出行制度,实行一人一码、绿码通行。上下班要做到“两点一线”,倡导绿色出行。对机关干部和食堂工作人员及门卫工作人员实行每日健康监测,办公楼入口设置体温监测点,新办公楼(师训大楼)入口暂时封闭,按照“凡进必测”的原则,做好监测登记,体温正常方可进楼办公。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按疫情防控流程及时上报,进行留观隔离。3、做好办公区室内外消毒。加强办公区域消杀管理,保持-1-办公区域卫生整洁,对走廊、卫生间、电梯间、楼道间、会议室等公共区域进行重点消毒。正常上班第一天上午9点前机关各股室打扫股室内卫生,打扫完毕后,办公室统一安排消毒。切实做好食堂区域消杀、保洁工作,确保餐具卫生、食材安全。办公区室外消毒时间为每天下午6点,各股室室内消毒时间为每天上午9点前,会议室等功能室使用后及时消毒,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消毒。4、做好机关干部安全防范。机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操作流程,上下班期间必须佩戴口罩,注重个人卫生,做好自我防护。局办公室负责口罩发放登记工作,办公楼入口处配备酒精消毒液,卫生间摆放洗衣液。5、规范使用会议室。使用会议室提前向局办公室报备,会务工作按照防控操作流程进行消毒和座次安排。会议室使用完毕后,第一时间告知局办公室安排消毒。尽可能压缩会议规模、时长、人数等,参加人员必须佩戴普通医用口罩(不佩戴N95等专业防护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间距。会议期间,打开前后窗户,不得关闭窗户使用空调。6、严格审批检查指导。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本着“非必要不下乡”的原则,提倡远程视频、电话会议等方式开展,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减少对基层工作的干扰。如确须到学校实地检查指导,须按程序报告分管局领导和局长审核同意,并向局办公室报备。-2-7、加强食堂用餐管理。按照“必须打包、不得堂食”的原则,采用提前订餐、分散取餐、延长时段等方式供餐。每天上午9点,各股室统计午餐就餐人数,局办公室负责汇总;供餐时间为12:00-12:40,机关干部分散取餐,排队保持1.5米的距离,分散就餐。8、加强办公场所检修工作。局办公室组织人员集中对机关办公设备用电、空调用电进行检查维护,对各股室办公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及各室办公环境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机关办公环境安全有序。附件:局机关疫情防控值班表2020年3月15日-3-局主要负责人日期带班领导值班干部应急值班备注3月16日3月17日3月18日3月19日3月20日3月21日3月22日3月23日3月24日3月25日3月26日3月27日3月28日3月29日3月30日3月31日疫情防控值班事项:1、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地点为局办公楼一楼大厅体温监测点,值班干部对进入办公区所有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并登记在册。值班干部对机关干部、食堂工作人员及门卫工作人员在上午8:30和下午15:00前各监测一次。2、全天24小时值班,值班时间分别为上午8点-下午6点,晚上6点-次日8点两个时间段,值班期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值班相关工作规定,坚守值班岗位,不得擅自离岗。3、接收疫情防控工作的来电事项,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报告,并按局领导意见迅速落实;会议通知等第一时间转交局办公室,落实情况详细登记。4、值班干部要增强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值班值守工作。-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