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一、操作人员及劳动防护用品要求1、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要求佩戴安全帽,特殊工况条件下佩戴口罩或是防毒面罩。3、指挥人员、司机等操作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密切协作,防止发生事故。二、操作前的检查1、检查起重作业场所所有人员,必须按照要求佩戴安全帽。2、检查起重作业场所现场,必须规范有序,地面整洁干净。3、检查电源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器接地保护装置牢固可靠。4、检查电器控制器,完好无破损,保证按钮灵活。5、检查起重设备。起重机的吊钩无变形、保护扣完好;滑轮无缺陷;行车限载器功能正常。6、检查钢丝绳、吊装带无散股、无磨损及无腐蚀等缺陷;钢丝绳断丝不超标、无整股折断等缺陷;钢丝绳压头和卷筒无变形、无松脱、无跳槽。7、检查交接班记录,查看上一班设备的运行情况。三、试车在无载荷情况下,接通电源,开动并检查各运转机构、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在确认灵敏准确、安全可靠前提下,方可正式开始吊装2作业。四、吊装作业及注意事项1、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0.2米后,将所吊重物放到地面或是承载支撑物上。重新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2、起吊前,必须确认需吊装物品的实际重量,绝对不允许超重起吊作业。3、行吊在空载运动过程中,不能将钢丝绳及吊带悬挂于吊钩上移动。4、起重机起动时要平稳,要保持起吊物件平稳,吊钩转动时,不允许起升,防止钢丝绳跳槽。5、起重机运行至接近终点时,应提前降低速度,缓慢制动,下落起吊物件。6、严禁起重机悬吊重物在空中长时间逗留,起重机在吊着重物时,操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7、同一跨度内,两台起重机之间必须保持大于1.5m的距离,以防止发生碰撞事故。8、在特殊情况下,两台起重机同时吊一物件时,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且每台起重机均不得超负荷。单机允许起吊最大载荷规定为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5%。9、起重机在没有障碍物的线路上运行时,吊钩或吊具以及吊物底面,必须离地2m以上,如要超过障碍物时,须超过障碍物0.5m3高,不得越人起吊。10、起重机起吊时要保证垂直起吊,不允许同时按住使电动葫芦朝正反两个方向转动控制按钮。11、行车移动时,所有现场人员禁止在吊物范围内正下方3米以内逗留。12、严禁在起吊作业中进行设备修理和维护作业。13、如遇到起重机故障,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作业,同时上报设备部检修,排除故障后方能继续使用。14、严格执行起重机“十不吊”的制度。四、作业结束后的工作1、将行车停到空闲位置。2、切断行车电源,将遥控器上的保险关闭,按照要求归位后放在规定的地方存放。3、将吊带放置在规定的地方摆放。4、吊钩上不允许有吊带及其他物品,吊钩距离地面必须要大于2.5米。5、认真做好当班设备运行交接班记录。起重机“十不吊”1、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2、超过额定起吊重量时不吊。3、吊具不合格或是使用不合理,以及物件捆挂不牢不吊。4、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45、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6、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7、歪、拉、斜挂不吊。8、具有爆炸性的物件不吊。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吊。10、带棱角缺口物件未垫好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