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一、为规范我公司在工程施工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1.1用于收水口的管材;1.2用于路面的聚酯纤维布;1.3用于井底板的钢筋;1.4砂浆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1.5水稳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1.6用于砌筑雨污水井的普通混凝土砖;1.7沥青砼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1.8混凝土砂浆等试块1.9路缘石、道板等混凝土小型砌块;1.10沥青砼混合料;1.11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1.12工程所使用土、石灰、砂、碎石、水泥2、现场检测2.1灰土压实度、灰剂量、弯沉、无侧限2.2沥青砼压实度、厚度、平整度、渗水系数、构造深度、摩擦系数、弯沉;三、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3.1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尽快落实见证取样的送检试验室。试验室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3)试验室的管理制度;(4)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5)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3.2选定的试验室必须得到负责本项目的监理、甲方及质量监督机构认可。3.3在对进场材料、试块、试件、钢筋等实施见证取样前应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在该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下,按相关规范的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件、钢筋等的取样过程。3.4完成取样后,施工单位将送检样品如钢筋样品等原材料在现场负责见证取样的现场监理工程师贴上专用加封标志或者由该工程师亲自送往试验室。四、实施见证取样的要求4.1施工单位从事取样的人员应是取得取样员资格的人员,一般应是试验室人员,或专职质检人员担任。4.2送往试验室的样品,要填写“送验单”,送验单要盖有“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取样监理工程师的签字和监理组盖章。4.4试验室出具的报告一式两份,由施工单位保存,并作为归档材料,是工序产品质量评定的重要依据。4.5见证取样的频率,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执行相关规定;施工承包合同中如有明确规定的,执行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见证取样的频率和数量,包括在施工单位自检范围内,一般所占比例为30%。本制度自工程开工即日起实施。江苏蓝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城区人行道板改造及维修工程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