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处消防安全设施配置标准》一、建筑要求1.用作售楼处功能的总建筑面积不应超过3000m2且单层不应超过1500m2;2.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房间,长度大于20m的内走道应设置可开启外窗,开窗面积不小于房间或走道面积的2%;二、室外消火栓设置要求1.优先考虑利用市政消火栓作为售楼处的室外消火栓;2.若市政消火栓无法满足时,利用市政水源设地下式消火栓,布置间距100-120m;3.若无市政水源,则不设置室外消火栓;三、室内消火栓设置要求1.售楼处体积不大于5000m3时,设置消防卷盘;大于5000m3时,设置SG16D65Z-J型消火栓;2.有市政供水,市政压力大于16+ΔH(ΔH:售楼处顶层地面标高)米时,消火栓由市政管网供水;若市政压力不满足或无市政供水时,需设置V1=108m3的临时储水设备及消火栓给水泵一台(Q=15L/s;H=16+ΔH米);四、室内喷淋设置要求1.售楼处任一楼层面积不大于1500m2,且总面积不大于3000m2时,不设自动喷淋灭火系统;2.若设置喷淋系统,则需设置V2=76m3的临时储水设备及喷淋给水泵一台(Q=21L/s;H=40+ΔH米);五、建筑灭火器设置要求设置MF/ABC3型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保护半径20m/具;六、室外水泵接合器设置要求若设置有喷淋系统时,仅对该系统设置一组地下式水泵接合器(2个);七、防排烟设置要求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应设置防烟设施,优先考虑采取自然排烟措施;2.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房间,长度大于20m的内走道应设置排烟设施,优先考虑采取自然排烟措施;如果无法满足自然排烟条件,应采取机械排烟措施,具体技术要求参见相关规范。3.设置自然排烟设施的场所,其自然排烟口的净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3.1防烟楼梯间前室不应小于2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m2;3.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5层内可开启排烟窗的总面积不应小于2m2;3.3其他场所取该场所建筑面积的2%;4.通风、空调风管管材采用镀锌钢板;5.风管、水管和设备的保温材料应采用防火性能不低于难燃B1的保温材料;八、火灾自动报警设置要求1.任一楼层面积大于3000m2,或总面积大于6000m2时,或设置有喷淋系统时,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2.采用区域报警系统(消防控制盘),设置于售楼处前台处或常有人值班的地方;预留接入小区中控室的接口;3.总线制布线原则;4.独立房间探测区域面积不宜超过500m2,但从主入口能看清内部,且面积不超过1000m2,也可以划分为一个区域;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独立探测区域;5.采用普通感烟探测器、手报等多种手自动报警装置;6.联动控制消防强切(非消防用电)、强启(消防设备、消防广播、声光报警、应急照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