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安全生产星级企业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各项要求,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安全生产星级企业创建工作,坚持以目标管理、过程控制和动态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促进企业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第三条省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公司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星级企业创建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发电企业。发电企业同时有基建项目时,必备条件对考评年度内所有已投产的设备进行考核,安全指标和安全管理部分仅对通过168(火电)或72(水电)小时,试运转满一年的机组(单元)进行考评。第二章必备条件第五条安全生产星级企业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五个等级。第六条必备基本条件(一)不发生电力生产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二)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供热、火灾事故;(三)不发生本企业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一般及以上的交通、环保事故;(四)不发生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五)不发生电厂垮坝、漫坝;(六)不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七)不发生瞒报、拒报、漏报事故的行为。第七条必备附加条件(一)四星级企业1.上一年度已获得“安全生产三星级企业”称号。2.考评年度内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达1000小时以上。(二)五星级企业1.上一年度已获得“安全生产四星级企业”称号。2.考评年度内生产车间全部达到省公司“无违章车间”考评标准。第三章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第八条评价内容评价体系分为“必备条件”和“评价内容”两部分,只有达到“必备条件”的企业才能参加相应星级的评价。评价内容又分为“安全指标”和“安全生产管理”两部分。第九条安全生产星级企业评价标准第十条“安全指标”评分办法注:瞒报、拒报、漏报设备一类障碍或非计划停运事件、人身轻伤及以上事件的,加倍扣分。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评分办法(见附表)注:一个单位下辖多个电站的,考评涉及现场设备设施管理的扣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实际扣分=考评扣分×1.4/现场考评电站数第四章评价程序第十二条每年11月20日前由各企业自评申报,省公司于12月组织对安全管理评价部分进行现场考评。省公司原则上只对四、五星级安全企业进行现场考评、确认,其余由各单位自评后上报省公司确认。省公司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对五星级企业进行表彰。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星级企业实行动态评选,每年评选一星级必备条件安全指标分数(分)安全管理得分率(%)年终安全天数一级达到7170/二级达到7775/三级达到8380/四级达到8985>365天五级达到9590>730天序号评价内容评价标准1内部统计事故、人身轻伤每发生一次扣15分2设备一类障碍或非计划停运超过上级下达的指标数扣6分/次次,并根据不同星级进行相应奖励。第十四条考评程序各单位申报---省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组织现场考评(召开考评前会议,确定考评原则---分组考评---反馈考评情况---汇总各单位考评情况—评分)---提出考评报告---公司安委会审批---公布结果。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所指考评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第十六条本办法由省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8年10月8日颁发的《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星级企业评价办法(A版)》(闽华电生[2008]441号)同时废止。附表:安全生产管理评价标准附表:安全生产管理评价标准序号评价项目标准分扣分条款扣分标准备注1安全目标责任制80⑴企业未制定年度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30J:\2012年安全星级企业检查资料\1安全目标责任制\2012年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及工作重点\2012年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及工作重点附件.doc未以本单位正式文件下发,视同未制定。⑵企业制定的年度安全目标不符合上级规定,保证措施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8/项⑶车间或班组未制定年度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10/车间或班组⑷车间或班组安全目标不符合上级规定,保证措施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5/车间或班组⑸评价年度内设备一类障碍每发生一起X/起火电厂X=(1+6/n)×4;水电厂x=(2+6/n)×4n为各单位机组台数。⑹企业未制定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安全生产奖惩办法40未公布实施,视同未制定。⑺部门(车间)、班组或岗位安全职责不明确5/岗位⑻企业未与二级部门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20/部门⑼企业与二级部门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无相关考核规定10/部门⑽车间未与班组或班组未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10/车间或班组⑾车间与班组或班组与员工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无相关考核规定5/车间或班组⑿企业、车间、班组未按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规定兑现责任考核5/次查最近一次的兑现情况⒀企业未设立独立的安监机构30⒁企业安监机构未配专职安监人员或厂级安监人员少于3人15⒂企业安全监督部门负责人任命前,未报上一级安全监督部门批准10/次⒃30人以上的生产车间未配专职安监员,其他车间未配兼职安监员10/车间⒄生产班组未配兼职安全员5/班组⒅企业未建立三级安全网或安全网人员不符合要求102安全例行工作60⑴企业每年未召开安委会会议20没有会议记录或会议资料认定为未召开⑵企业未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10/次没有会议记录或会议资料认定为未召开⑶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安全分析会未由行政正职主持,或行政正职一年参会次数少于8次4/次⑷企业未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网例会10/次没有会议记录或会议资料认定为未召开⑸三级安监网成员全部参加的安全网例会一年未达两次10⑹企业安全简报不足每月一期10/期⑺车间未每月召开1次安全分析会10/次没有会议记录或会议资料认定为未召开⑻安全分析会没有对安全工作做出检查、分析,并制定对策,会议布置的工作未形成闭环8/次⑼班组未按每周/每轮值开展1次安全日活动8/次会议没有记录认定为未召开⑽班组的安全日活动记录内容空洞,安全日活动布置的工作未形成闭环5/次活动记录内容应包括:①班组及个人一周/轮值来的安全情况小结和分析;②检查上次活动时制定的措施落实情况;③对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做到“四不放过”,制定防范措施;④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程、事故通报等有关安全文件,结合班组实际制定落实贯彻措施;⑤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运行情况和缺陷分析,制定措施;⑥讨论分析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⑦交流安全经验或心得;⑧针对某一问题或议题进行讨论;⑨对“两票”进行检查分析⑩安排下周安全事项,讨论制定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⑾车间领导、管理人员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不足每月1次,或未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署意见、提出要求3/次⑿企业安监部门每月未抽查班组安全日活动,或未做出评价、签署意见、提出要求3/次⒀检修班组上班后、运行班组接班前未召开班前会5/班·次⒁班组的班组长在班前会上未做好交待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的“两交”工作或没有记录5/班·次“两交”内容包括:①交待当天的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和进度要求②交清现场条件、作业环境;③交待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工器具的性能和操作要求;④交待应采用的安全措施、重点注意部位和注意事项;⑤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环节、部位和应采取的防范措施;⑥明确分工,指派工作负责人。⒂班组未按要求召开班后会或没有记录(发生严重违章、异常等不安全情况时应当天召开班后会,正常情况可与次日班前会合并召开)3/班·次班后会主要内容包括:讲评当班工作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⒃重大检修、施工项目现场工作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组织开工会或没有记录3/次开工会内容应包括:①对工作任务全过程进行危险点分析,识别危险点和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②工作负责人宣读工作票(工作任务书)和现场安全措施;③详细交待检修设备名称、编号、位置、隔离技术措施、周围带电、高温、高压等危险设备的位置等;④明确各小组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进度要求、交叉作业措施等。⒄企业未按要求(时间及格式)报送各类安全报表、总结、安全生产信息的,或文件规定应报送的有关材料5/次例行报表有:隐患排查、安全月报、水电周报;应急管理季报、半年报表及总结3安全检查60⑴企业未按上级部署组织开展季节性或专项安全检查20/次没有下发正式文件,认定未开展⑵企业未制定季节性或专项安全检查计划、检查表,或检查内容空洞,无可操作性10/次⑶车间未按照企业检查计划,部署本车间检查工作,并结合实际分解细化企业安全检查表8/次⑷班组未结合安全检查表开展安全检查活动8/次⑸安全检查活动流于形式10/次安全检查活动总结与活动实际开展情况及现场实际情况不相符,认定为流于形式。⑹车间、班组检查结束后未及时写出书面总结5/次⑺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消除的问题,未列入整改计划5/项⑻整改项目完成后无情况反馈和相关记录,计划未实现闭环2/项⑼自查整改项目未按时完成5/项⑽上级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10/项⑾企业未按要求及时将总结、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上报省公司5/次4安全性评价40⑴企业未每年开展一次安全性评价自查评活动40⑵存在的问题未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5/项⑶整改措施未列入整改计划或两措及其它工作计划2/项⑷当年一般问题整改率未达100%,涉及设备改造的重大问题整改率未达80%3/低1个百分点⑸不能整改完成的设备问题未采取临时监控措施10/项⑹未按计划实施的整改项目无延期审批手续5/项⑺整改项目完成后无情况反馈和验收签字记录2/项5两措管理30⑴公司及上级单位有关两措项目的要求未列入两措计划5/项⑵反措计划未从改善设备、系统可靠性、消除重大设备缺陷、防止设备事故、环境事故等方面编制,项目内容不具体,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10⑶安措计划未从改进管理方法、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等方面编制,项目内容不具体,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10⑷两措计划中的工程技术项目未纳入检修、技改计划予以落实2/项⑸项目负责人未每月向生技或安监部门反馈项目进展情况2/次⑹两措计划的实施部门未每季度对完成情况进行书面总结,职能部门未每季度对两措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5/次⑺两措项目执行情况汇总、分析缺少实施效果评价方面的内容5/次⑻两措计划项目完成率未达100%,每低1个百分点2客观原因未能完成的项目经企业批准后不作为未完成项目⑼两措项目完成后无总结评价和验收记录2/项⑽未建立两措费用台账106两票三制70⑴未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两票实施细则(办法)30⑵企业制定的两票实施细则(办法)不符合要求5/处⑶企业未制定危险点分析制度10制度应明确危险点分析及措施制定的编、审、批程序及责任人⑷在检修维护、施工安装、运行操作前未进行危险点分析5/次危险点分析应形成书面资料⑸未根据危险点分析的结果制定预防和控制措施5/次危险点预控措施应形成书面资料⑹工作票、操作票不合格8/份仅对上级检查时发现的进行考核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资格和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未每年以正式文件公布20⑻行文公布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未经安全规程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20⑼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资格把关不严10/人上级安全调考、现场抽考不合格。⑽安监部未每月对两票进行一次统计、分析10/次应将统计、分析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在企业安全分析会和安全网例会上通报,并下发到车间、班组。⑾现场发现其它违反两票管理规定的问题8/项⑿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10/次⒀未严格执行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并记录8/次⒁运行人员未按规定时间、路线进行设备巡视,或检查不到位;未按规定及时、准确记录运行参数和值班期间的生产情况,有关人员未对运行记录认真审核5/次·人7不安全事件调查处理50⑴企业未制定设备二类障碍以及异常、未遂认定标准和考核办法,未制订人身轻伤考核办法20⑵未对各类事故、障碍及异常、未遂事件的原因进行分析或原因分析不清楚20/次⑶未落实事件责任人或未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罚20/次⑷未根据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20/次⑸未对责任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20/次⑹整改措施未落实10/项应有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