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培训之-合约管理前言采购合约管理是指交易双方或多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对将要发生的交易行为所作出的承诺和对各自的职责与权益的约束行为。合约条款具法律效力。对招标采购而言,从开始日始至合约执行完止,买方与供应商在此期间内所有活动与操作过程均属合约管理需涉及的范围,包括追踪;催货以及相应的供应商管理等功能。采购合约应包含的内容大体有:1.交易对象与交易条件2.合约条件变更之处置3.品质保证及品质条件4.权利义务与风险担保5.智能财产权管理要项6.合约有效期限与罚则7.法律管辖等相关条文采购合约解析制造合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议条款如下:甲方委托乙方制造本合约所附“条件”所订之物品,乙方同意制造符合甲方所提示规格的物品供应甲方。需要由甲、乙双方重新协议而修订。±5%以上(含)影响到本合约所订的采购业务,而导致甲方或乙方希望修订采购单价时,双方得以书面通知对方以做为单价修订及实施日期的协议。(四)采购单价除在“附件”有特别约定外,是指为甲方的工厂交货价格。间内,可变更推定采购数量,予以追加或削减。数量和该推定采购数量之间有大幅差异时,双方得以提出要求修改单价并做结算。(一)特殊零件的备料,甲方应按“附件”中所订定的采购期间,对于“附件”中有关订货方法无特别规定者,以一个月的确定订单,加上次两个月的预测订单以书面向乙方订货。货单所载内容交货,除非甲、乙双方在事前以书面同意变更订货单的约定内容外,乙方的交货不得与订单的约定内容有异。作日)以内,若是紧急订货十日(甲方的工作日)以内,以书面通知甲方。如无乙方的通知,即表示乙方同意甲方订货单记载的交货几数量。第四条:交货期限内交入甲方工厂。第三者发出订货时所需的费用等应由乙方负担。且如因此导致甲方遭受损失时,乙方需赔偿其损害。若因不可抗力的天然灾害所导致的交货延迟,则乙方不须赔偿或负担其费用。,以书面为之。第五条:验收甲方对于检查过的物品,确定品质及数量均合乎甲方的要求,得进行验收手续。由乙方负责。货物自第五条第一项验收,交货完毕时起,所有权从乙方转移给甲方。乙方的请款以甲方所订付款条件为基准支付乙方,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协议决定。第八条:品质保证及瑕疵担保责任间者除外),当甲方发现有品质不良、数量不足或其他隐藏性瑕疵时,且是归属乙方的责任者,应立即将不良内容通知乙方,并可要求交换不良品或不足数量,或整修瑕疵品,甚或要求减价,或为了使甲方减轻损失至最小限度所需的处置费用的赔偿请求。若是人为使用不当及不可抗力灾害所发生的损害,不得归乙方负责及请求赔偿。(三)发生前项的瑕疵致使乙方必须再次出货时,其有关再出货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如因此而蒙受损害,可对乙方请求损害赔偿。期后将正规部品交给甲方。实际状况,如确实有补偿的必要时,甲、乙双方协议补偿的金额支付给乙方。1.有关于乙方已交的数量或已制造完成品,除非有特别约定,甲方以附件中所定的采购期间为限,核算货品价格。2.在取消订单前,乙方也已准备完毕,或乙方已向第三者订货完毕且以无法取消、转卖或留用的材料,除非有特别约定外,甲方将以附件所定的采购期间为限,核定原材料的金额。3.半成品时,应包括材料和投入人工费用。4.取消后造成呆料,办理报废所需缴交税金及手续费。1款的费用或第1款至第4款费用的合计金额,乙方对于前项的处置不得向甲方请求本条款中所订以外的其他项损害赔偿或其他任何金钱的请求。制作导入及旧部品番号的成品、半成品调查。XCN管理办法另行管理,本合约不作变更。方要求时,甲方得提供零件或原料(以下统称“支付给料”)以有偿的方式供应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支给材料传票时,应于指定日期内向甲方仓储科凭支给传票领取。(二)支给材料原则上采用固定价格计算,甲方一次报价给乙方,乙方在取得支给材料后,甲方凭乙方的领取传票开立发票给乙方,收款采用冲帐方式。要求,须向甲方报告“支给材料”的库存状况。不得转让质押给第三者。方。有权要求收回该“支给材料”。乙方在甲方未收回“支给材料”的期间,仍须负有本条第三项同样的注意而善加保管的责任。(七)“支付材料”如有品质上的问题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判断责任归属后,由责任的乙方负担费用。视实际需要有时会借给乙方有关制造所需的机械、治具、测定器等(以下统称“机械设备”),乙方在收到“机械设备”后,须立即向甲方出借据。设备”转让等侵害甲方所有权的一切行为,并以正常用法使用。同时按甲方指示,以乙方的费用应对“机械设备”等投保相当价额的相关财产保险。(三)乙方对于所借用的“机械设备”等,当使用完毕或甲方要归还时,乙方必须将借用的“机械设备”等归还甲方。的事由而导致将甲方所借给的“机械设备”等遗失或毁损时,乙方除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外,并应负责将“机械设备”等重新制造或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如因损害而致无法复原者,需负赔偿的责任。但因一般正常使用的自然耗损,则不在此限。第十三条:模具有关货品制造上必须使用的模具的采购、费用、所有权归属及保管处理等有关事项,甲、乙双方另行书面规定。由乙方提出借用证,甲方借用。术情报”及所有副本,属乙方的KNOWHOW部分则不需归还给甲方。并负赔偿责任。KNOWHOW等提供给第三者制造产品,并不得将“技术情报”贩卖给第三者。在本合约签订前,已在市场贩卖的物品则不在此限。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也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图面、规格书、KNOWHOW等提供或贩卖给乙方的竞争厂商。其关系公司,或第三者制造。属乙方的KNOWHOW部分则不在此限。需要或按乙方的请求,乙方可透过甲方本身实施技术指导。高品质及信赖性的技术援助。提出有关的报告书,乙方不得拒绝。(二)乙方的事业发生重大的变更或有发生的可能性时,不得迟延,应立即将其内容通知甲方。得知乙方营业上或财务上的机密等事实,保证不泄露给第三者。金额别作成报告书。每六个月一次,向甲方提出报告。乙方依据第十四条向甲方所借用的“技术情报”或由于物品制造而有所发明、改良、专利的取得等,或取得其他有关情报、资料、KNOWHOW时,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说明其内容。方得甲方提供的“技术情报”研究发明、改良、新式样、创新等的专利权、实用新式样、商标权(以下统称“工业财产权”)的权利归属甲方所有。属乙方KNOWHOW部分,则工业财产权不归甲方。明、改良、新式样的图面、规格书等资料,同时乙方应依循甲方的请求做适当的协助。权,万一发生抵触的问题时,须迅速通知甲方,并由乙方负责提出解决问题的计划。若有损害,乙方应负赔偿的责任。第二十条:合同检查甲方为了确保货品的品质,视其必要得要求会同乙方实施制成检查。本合约第十四条乙方的自甲方的所有“技术情报”及由第十八条研究出来的技术成果,及因本合约而获得甲方的其他情报,须负保持机密的责任。并且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前,无论任何情况不得泄露给第三者。甲方也应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前,不得泄露乙方提供研究成果给第三者。第二十二条:中途终止甲、乙双方发生下列的事由,或判断有其发生的可能性时,双方依据书面通知可终止合约。1.违反本合约条理的任何一项。2.无正常理由而在期限内确定其无履行合约的迹象时。3.他方受到强制执行或稍税滞纳处分、其他法律的处分或有公司重整,清算手续开奖或做破产的宣告时。4.发生资金减少、停止营业或业务转让、变更、合并的决议时。5.受到停止营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营业登记取消的处分时。6.签发的票据遭受退票止付时。甲方所借的一切“技术情报”、“支给材料”及“机械设备”等。据第十九条甲方得以无偿取得乙方已获有专利的发明、改良、新式样等所有资料,依据甲方指示,乙方应立即将物(包括半成品)缴纳或毁损。害金等,甲方的责权存在时,要以冲帐的方式由结算金额中扣除。(三)本合约纵使欺瞒,合约终止或其他的事由终了,第八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仍然存续有效。依据第六条的规定,在乙方完成物品的交货前,物品的全部或一部分已灭失、毁损或变质时,危险的负担依据下列而为之。1.应归属甲方的责任事由时,则由甲方负担。2.为其他的事由时,则由乙方负担。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技术情报”或利用“技术情报”生产的物品其他制品,不论直接或间接出口,在出口时必须取得输出许可证,方可出口。第二十七条:损害赔偿基于乙方的责任理由,甲方蒙受损害时,乙方应负其损害的赔偿责任。本合约依据甲、乙双方具有正式权限的代表者的书面同意才可修订该合约。本合约的有效期间是自合约签订日开始,以一年为期。但在期满前二个月,双方均无书面表示异议者,自合约期满日开始,自动延续一年,有关此后的更新亦相同。第三十条:附则一般国际采购合约之內容在二十一世纪,传统的纸上合同正在被电子合同迅速地代替。二十一世纪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在回答这问题之前,首先要弄清楚几个疑团。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纸上合同正在被电子合同迅速地代替。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一些独有工具,如电子数据交换(EDI)等技术正得到广泛应用。另外经常在网上缔结合约的企业可以共同起草一份《交易伙伴协议》(TPA)用以规范合约中的相关规则。但是对EDI的使用者来说,很多问题,比如何时信息才算是合同?对不正确或含糊的消息有何规则来判定?如何鉴定合同的有效性?等,都需要详细说明。另方面,一个成功的TPA系统要求有合适的投资时间,它对网上一次性采购者来说并不值得。怎样解决这些问题呢?好在世上第一部关于数字化签名的法律已在美国通过,在可预见的将来更多的国家将通过相关的法律。专家们预测,不单在网上签合同的机构会普遍使用加密技术和内置的标准程序来签订合同,网上的每个人也会采用加密技术。到时发送一份网上合同就如同将信放入信封邮寄一样可靠。从管理的角度讲,合同是生意场上调和矛盾的一种机制。因为合同中各个事项的参与者都会有各自不同的目的和利益,怎样保证他们结合在一起时能好好地运作呢?首先要认识合同的签订过程与合同执行过程往往有很多形式的差异。1)绩效上的差异是指书面合同和实际使用的合同间的差异。有的人将书面合同放入抽屉,执行时往往将其抛在脑后,直至碰到麻烦才想起它。2)相关性差异:激烈的竟争迫使许多采购商运用较灵活,较策略的而不是呆板的,程序式的方法来优化供应商,但另一方面,采购者还没有发展出一套新的绩效衡量方法,而仍延用旧的纯价格的方法来考量供应商。3)理解上的差异是指合同制订者与合同执行者之间的差异。在英国,对上述管理调和问题的方法之一是采用《新工程合同》,它意在简化合同用语,避免采用法律行话,只有必要时才使用专业术语。还有一个想象不到的方法就是干脆取消书面合同。有些日本公司拒绝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因为他们认为供应商是共命运团体的一部分,这个团体是通过道义和文化来支持的,而非合同,尽管这种团体在西方是不存在的。所以二十一世纪的合同将会出现以下趣势:·传统的纸上合同正在被电子合同迅速地代替,加密技术将是关键因素。·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未来的合约越来越能对机器(而不是人)加以直接控制,执行诸如定单布置,运送和付款。·合同用语的简化对合同的有效执行至关重要·电子价格目录将和中央合同数据库超级链接,合同中不必再纳入大量的零件清单和价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