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钢铁工业企业重组势在必行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中最重要的基础原材料产业,是各国经济的重要支撑力量。我国钢产量已经占全球钢产量的近1/3,超过美国和日本之和,位居世界第一。尽管钢铁工业发展很快,但我国目前仅是一个钢铁大国,还远未成为钢铁强国。世界经济的发展历史告诉我们,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是市场经济演进的基本趋势。通过分析1995-2005年我国钢铁工业主要产品的大量分企业时间序列历史数据,本文从多个角度剖析了中国钢铁工业的结构变化,厂商数量分布,不同规模水平的发展变化,企业平均生产规模的发展趋势,钢铁工业总体集中度发展水平。笔者认为,导致钢铁工业产业集中度低的基本原因是企业数量过剩;对市场准入标准执行不力,是钢铁工业市场无序竞争的政策原因;地区分割和地方保护是导致产业规模低的体制原因;资源优化机制没有建立,投资配置失效,是导致企业盲动的市场原因。只有尽快转变钢铁工业的“去规模化”趋势,建立企业淘汰机制,加快不同地区之间的企业重组步伐,建立跨地区钢铁产业集群,本着企业自愿,优势互补的原则,分别以辽宁、上海、山东和湖北为龙头,整合东北、华北、华东、西南的钢铁生产能力,建立具有地区比较优势、规模优势的企业集团。钢铁工业结构:产量和生产厂家不断增长1、总量结构。1995年,全部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共生产钢、钢材、生铁9536、8980、10529万吨,其中规模以上工业钢、钢材、生铁的产量分别为9384、8372、9239万吨,占全部工业的98.4%、93.2%、87.8%,规模以上工业钢、钢材和生铁产量有较强的代表性。2005年规模以上工业粗钢、钢材、生铁的产量分别为34936、37117、33040万吨,分别比1995年增长了2.7、3.4、2.6倍(见图1)。1995-2005年,规模以上工业粗钢、钢材、生铁产量年均分别增长14.0%、16.1%、13.6%,尤其是2002年以来钢及钢材年均增速超过20%。根据钢材历年表观消费量和生产量的走势分析,2005年已经达到供需平衡点,由于生产具有一定的时间惯性,2006年钢材生产比2005年仍将继续走高,并达到历史最高纪录后,逐步趋于稳定。总体上看,我国钢铁工业生产厂家自2001年以来,数量不断增长,尤其是从2003年开始进一步加速。2005年,我国分别有粗钢、生铁、钢材、铁合金生产企业498、983、2267、1325家,分别比1995年增加了105%、-35.8%、25.2%、53.5%、63.8%。铁道用钢材、重轨、轻轨、大型型钢、特厚板、厚钢板、中板、热轧薄板、中厚宽钢带、热轧薄宽钢带、涂层板、电工钢板的产商数量低于50家;钢筋、线材、冷轧窄钢带、无缝钢管生产企业均超过200家,棒材企业将近150家,超过300家的产品有中小型型钢、焊接钢管,高于50家低于100家的产品有冷轧薄板、热轧窄钢带、镀层板、镀锌板。2、地区结构。粗钢的生产厂商数量在减少。河北共有83家粗钢生产厂商,厂商数量位于28-41家的地区有四川、辽宁、山西、山东、江苏,10-20家的地区有贵州、陕西、湖南、黑龙江、吉林、福建、云南、河南、安徽、湖北、浙江,其余地区厂商数量低于10家。江苏、河北、浙江,分别有332、298、240家钢材企业企业。山西、河北和山东分别有264、121和81家生铁企业。2005年,钢产量超过1000万吨的地区有河北、江苏、山东、辽宁、上海、山西、湖北、四川、河南、安徽,占全国的比例近3/4;钢材生产规模超过1000万吨的地区有河北、江苏、辽宁、山东、上海、天津、湖北、四川、河南、山西、广东、山西、河南、安徽,占全国的比例为八成左右;生铁产量超过1000万吨的省市有河北、山东、辽宁、江苏、山西、上海、湖北、四川、安徽,占全国的比例超过七成。钢铁工业平均规模普遍偏小,各地区平均规模水平差异大1、总体平均生产规模及规模水平。钢材、粗钢、生铁的生产规模基本保持一致的变化趋势。由于企业数量众多,导致钢铁工业平均规模普遍偏小。2005年生铁、粗钢、钢材、铁合金企业平均生产规模分别为33.6、70.2、16.4、0.8万吨,分别比1995年增长了1.9、4.8、1.9、0.7倍。2005年,50万吨以下的炼钢企业占近3/4,产量仅占7.43%,近九成的炼铁企业生产规模在50万吨以下,而产量不到17%;94.60%的钢材生产厂家规模在50万吨以下,产量仅占不到1/4强;97.98%的铁合金企业生产规模在5万吨以下,产量占78%。2005年钢产量在500万吨以上的企业只有11家,500万吨以上的钢材厂家只有12家,500万吨以上的炼铁企业有11家。1995-2005年粗钢企业数量的减少是由于10万吨以下企业数量减少所致,10万吨以上企业数量增长快于总体数量增长。中等规模企业数量有所增加。与1995年相比,2005年1000万吨以上企业由0家增加到6家;企业数量增长最快的是300-500万吨的企业,由1995年的1家增加到20家,增长了19倍;100-300万吨的企业由15家增加到64家,增长了3.3倍;10-50万吨的企业由48家增加到85家,增加了77.1%;10万吨以下的企业由690家,减少到282家,减少了59.1%。粗钢企业结构调整有所进步,但仍面临很大压力。在不同生产规模水平下,炼钢企业数量主要是100-500万吨企业扩张的结果,500万吨以上的规模扩张指数速度低于100-500万吨企业的扩张速度。经过10余年的发展,粗钢生产10万吨以下的企业仍占56.6%,微型钢铁企业仍然没有退出市场(见图2)。1995年到2005年,500万吨以上炼铁企业产量比重基本稳定在31.0%左右,300-500万吨企业的产量比重由13.6%增加到19.1%,100-300万吨的产量比重由18.6%提高到25.6%,100万吨以下的产量比重由36.7%下降到24.2%,生铁企业主要是100-500万吨规模企业扩张的结果。2005年,500万吨以上大型钢材企业的产量比重由1995年的13.6%提高到25.9%,其中1000万吨以上的钢材企业产量比重由0提高到6.7%,800-1000万吨的钢材企业产量比重由0提高到7.3%,500-800万吨的钢材企业产量比重由13.6%降低到12.0%;300-500万吨企业的产量比重由10.9%增加到15.6%,100-300万吨的产量比重由22.6%提高到26.2%,100万吨以下产量比重由52.9%下降到32.2%,尽管比重有所下降,但所占比例仍然很大。钢铁工业存在着规模效应递减的问题,同时在100-300万吨存在中间水平的瓶颈区域,300-500万吨则是另一个产业规模升级的障碍,钢铁工业要想突破这两个阻力,而实现产业结构升级,仍然任重而道远。2、地区规模。钢铁工业各地区平均规模水平差异很大,有些地区尽管总量居前,但由于生产厂商数量过多,导致平均规模效应降低。2005年全国粗钢冶炼企业的平均规模为70.2万吨。上海以321.3万吨的平均冶炼规模名列第一,其次是北京和江西,而总量第一的河北以89.0万吨的生产规模位居第7名,只比全国平均水平高不到20万吨。全国钢材企业的平均规模为16.4万吨,上海以140.3万吨的平均规模名列第一,其次是山西和甘肃,而总量第一的河北以21.7万吨的生产规模位居第12位,只比全国平均水平高5.3万吨。全国生铁企业平均规模为33.6万吨,上海以791.5万吨的平均规模名列第一,其次是北京和甘肃,河北以55.9万吨的生产规模位居第11名,只比全国平均水平高不到1倍。2005年,粗钢企业生产规模进入1000万吨以上的地区有上海、辽宁、江苏、山东和湖北,分别占各地区全部粗钢产量的85.4%、38.9%、31.8%、65.2%、67.0%;进入800-1000万吨水平的有北京、河北和安徽,产量分别占100.0%、11.8%和87.2%,北京、安徽的规模效应比较明显;进入500-800万吨的地区有河北、辽宁,产量比重分别为7.9%、21.3%,辽宁500万吨规模以上企业产量占60.2%。2005年,生铁企业生产规模进入1000万吨以上的地区有上海、辽宁和湖北,分别占各地区生铁产量的94.1%、40.2%、70.1%;进入800-1000万吨水平的只有安徽,占全部产量的75.7%。进入500-800万吨的地区有北京、河北、内蒙、辽宁、江苏、山东6个地区,占各地产量比重分别为98.4%、11.4%、78.1%、38.0%、29.4%、46.8%,北京、内蒙、山东的规模效应比较明显,辽宁500万吨以上的比重超过78.0%。2005年,钢材企业生产规模进入1000万吨以上的地区有上海和辽宁,分别占全部钢材产量的69.4%、34.4%;进入800-1000万吨的地区有北京、安徽、湖北3个地区,产量比重分别为87.6%、77.9%、60.5%;进入500-800万吨的地区有河北、内蒙、辽宁、江苏、山东,产量比重分别为20.0%、67.2%、17.3%、17.8%、44.5%。钢铁工业产业集中度低,不同钢材品种集中度水平有差异1、总体集中度。粗钢1995-2005年前N位集中率指数呈现不断走低的趋势,优势企业市场份额降低幅度快于非优势企业,CR4、CR8、CR20、CR50、CR100分别由1995年的31.6%、43.4%、65.4%、84.9%、94.1%降低到2005年14.1%、25.3%、42.3%、66.3%、86.7%(见图3),以CR4指数降低幅度为最大,降低了1倍;钢材的CR4、CR8、CR20、CR50、CR100分别由1995年的24.6%、34.1%、50.9%、68.9%、81.4%降低到2005年的11.6%、20.1%、34.4%、55.1%、71.5%,CR4指数降低了1倍多;生铁CR4、CR8、CR20、CR50、CR100分别由1995年的31.1%、44.7%、64.4%、83.1%、90.2%降低到2005年的13.9%、23.3%、41.3%、63.6%、80.4%。下面分析H指数的有关情况。粗钢和生铁由分散竞争型(200≤H500)降低为高度分散型(100≤H200),钢材和铁合金由高度分散型(100≤H200)降低为极端分散型(H100)。不同钢材品种集中度水平有很大差异,铁道用钢材(包括重轨)、特厚板、大型型钢的集中度水平较高,2005年均属于低度寡占型(1000≤H2000),但比1995年的中度寡占型(2000≤H5000)有所退化;中小型型钢则由低集中竞争型(500≤H1000)降低为高度分散型(100≤H200)、无缝钢管则由低集中竞争型(500≤H1000)降低为分散竞争型(200≤H500);盘条则由分散竞争型(200≤H500)降为高度分散型(100≤H200);焊接钢管则仍维持高度分散型(100≤H200)不变;厚钢板、中厚宽钢带、热轧薄宽钢带、镀层板、镀锌板为低集中竞争型(500≤H1000);冷轧窄钢带、棒材、钢筋、冷轧薄板、中厚板为分散竞争型(200≤H500);镀锡板、电工钢板、热轧薄板为中度寡占型(2000≤H5000);轻轨为低度寡占型(1000≤H2000)。尽管部分钢材品种仍有一定的垄断优势,但这种优势,随着进入企业的增多,将不断衰减(见图4)。2、地区集中度。这里只使用前1、4位企业规模来评估地区之间优势企业的差距。1995-2005年,从各地区粗钢、钢材、生铁第一位企业竞争力来看,上海、辽宁、湖北名列三甲,江苏、山东与湖北几乎不分伯仲,前四位企业竞争力各地区三甲排名来看,粗钢为山东、辽宁、河北,钢材为上海、辽宁、湖北,生铁为上海、辽宁、湖北。1995-2005年,粗钢H指数集中度水平整体上处于下降趋势,但仍有很多地区集中度指数有所上升。2005年,上海、安徽、北京、湖北、辽宁和山东六个地区的集中度水平高于全国,其中上海名列粗钢集中度第一(H=1187),为低度寡占型,而安徽、北京、湖北、辽宁和山东为分散竞争型(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