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公文的格式规范与行文规则党政公文的概念、特点和作用公文的文种及其使用范围公文的格式规范公文的行文原则常见的一些错误12345一、党政公文的概念、特点和作用(一)党政公文的含义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二)公文的特点1、明确的公务性。2、鲜明的政治性。3、极高的权威性和法定性。4、较强的空间性和时效性。5、体式的特定性。6、文风的朴实性。7、严格的程序性。(三)公文的作用1、领导和指导作用。2、规范和约束作用。3、宣传和教育作用。4、联系和知照作用。5、依据和凭证作用。二、公文的文种及其适用范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党政机关公文主要有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共15个种类。原党的机关公文专用的指示、条例、规定已经删除,加入了原行政机关公文专用的命令、通告、公告、议案。1、决议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2、决定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安排。3、命令(令)命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4、公报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5、公告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6、通告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7、意见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8、通知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9、通报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10、报告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11、请示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12、批复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13、议案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14、函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15、纪要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三、公文的格式规范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四、公文的行文规则1、行文原则。(1)确有必要的原则。(2)不以机关名义向领导个人报送公文原则。2、行文关系。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分为上下级(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平级(互不隶属)关系三类。3、行文要求。(1)恪守隶属关系,一般不越级行文。(2)明晰发文权限,向适宜的对象行文。(3)尊重机关职权,准确认定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4)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5)需要联合行文时,作者应是同级机关。(6)关于“请示”的具体规定。五、常见的一些错误